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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扬镇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09-03-27 00:00 来源:谯城区龙扬镇 字体:[ ]

龙扬镇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镇按照区政府要求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条例》颁布后,镇政府召开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龙扬镇政府办公室作为全镇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分别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镇档案室负责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初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通过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设有“政府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文件”栏目,并下设子栏目。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龙扬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08年龙扬镇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

2008年,龙扬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工作机构有待进一步落实,二是主动公开需更加积极主动;三是依申请公开目录需逐步充实等。

2009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市区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做好重点信息主动公开;二是继续建立健全各类依申请公开目录;三是争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管理常设机构等等,努力使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地为创建和谐龙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