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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扬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6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谯城区龙扬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谯城区龙扬镇龙扬集,邮编:236842;电话:0558-5890001。
一、概述
2017年,为做好龙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龙扬镇对全镇各站所、各办公室进行了明确的责任分工,齐抓共管、共同努力,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型、法治型和阳光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建设、工作制度建设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方面作了积极有益的探索。2017年,全镇共编辑发布政府信息312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312条,依申请公开文件0条。
(一)加强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具体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调整了以镇长为组长,各相关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还建立健全了分工明确的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固定,职责明确,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与审核及发布等工作奠定了基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健全制度,规范流程,为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开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为全面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两项制度”,我镇结合实际,严格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生成、审批、发布、查阅、办理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工作规定,定期进行自查评估,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泄密事件的发生;为进一步规范全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受理流程,有效地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开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龙扬镇按照《条例》、《办法》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根据主动公开信息的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 2017年发布本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2条。包括:政府会议7条,应急管理9条,招标采购6条,土地利用管理1条,乡村建设2条,脱贫攻坚23条,人口计生2条,政府会议、领导活动、便民服务及其它共160条等,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017年,龙扬镇认真发挥政府网站、公示栏、信息公告栏等主要公开渠道的作用,注重公开的便捷性、服务性,提高政府信息的可及性,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主动公开了镇人民政府机关规章、规范性文件、普通文件和镇重大会议情况;同时,在政府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人事任免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从2017年1月1日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未收取申请政府信息费用,没有减免费情况发生。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镇没有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过去的一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的情况。具体表现在:个别单位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没有按照公开时限的要求及时报送要公开的信息、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我镇将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重点推进政府的信息公开公众;进一步规范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2018年,我镇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突出重点,抓好亮点,把握要点,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切实保障公开工作不断完善。
谯城区龙扬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