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夏侯小学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安徽省政府有关规定,本学校编制了《亳州夏侯小学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学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我校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指南》。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指南》所述政府信息,是指我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我校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我校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我校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我校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 公开范围
我校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我校编制的《谯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我校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
(二)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三)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我校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校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我校申请获取。我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我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室;
办公地址:亳州市夏侯巷;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8-5522415;
电子邮件:anchl5522415@sohu.com
邮政编码:236800。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我校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ah.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三)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校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我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1、我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我校掌握的政府信息,我校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我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我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校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