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集镇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方案
各村、镇直有关部门:
为确保2025年度牛集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和缴费标准
(一)2024年9—12月为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在2024年12月底前缴费的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鉴于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该群体的筹资时间可延长到2025年2月底。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底前缴费的外出务工人员,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二)2025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医保费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人。
二、参保对象和范围
(一)自主缴费人群
1.具有谯城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居住在我镇的外来人员(包括非本地户籍的在校中小学生、谯城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及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企业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
2.我镇在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及未入学的儿童应随家长一起参保;父母一方或双方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子女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政府资助参保人群
1.对特困人员(含孤儿)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
2.对低保对象资助标准为330元/人,个人缴费70元;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为300元/人,个人缴费100元,监测人口资助标准为200元/人,个人缴费200元。
3.对经区政府同意的其他资助对象和标准,另行研究确定。
政府资助参保对象个人应缴费部分,缴费后方可享受政府资助;分类资助人员不重复享受政府资助参保政策。政府资助名单由区医保局对其身份属性进行标注,并进行网上锁定。
三、参保登记与征缴方式
(一)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按属地参保登记,实行居住地和户籍地相结合的参保方式。确保城乡居民参保范围全覆盖。以村户籍人口为基数,结合往年参保人数统计参保率。
1.城乡居民原则上在户籍地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2.各村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皖事通APP”为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收缴参保费的同时,要明确专人负责参保居民信息录入、核对工作。各村要核实参保居民身份信息并逐户逐人进行登记,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项准确,确保参保居民自2025年1月1日起能够及时享受到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避免因参保信息错登、漏登让参保人员不能享受医保待遇而引发信访案件。
(二)征缴方式
居民可注册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皖事通APP”、微信、支付宝等自行办理参保缴费业务;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到镇、村设立的网上办事代办点申请办理缴费业务。居民在手机APP上自助缴费的,要截屏留存缴费信息。在代办点办理缴费的,应索要网上缴费凭证(缴费成功的订单)。镇村设立的代办点应指导缴费群众通过线上小程序缴纳或代办人员代收款后,及时代理缴纳,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安全。
四、参保政策的变化
(一)居民医保非集中参保期缴费和断缴人员设置等待期。
自2025年起,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固定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同时,考虑到参保人的实际情况,允许参保人通过缴费修复,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每多缴纳1年的费用可以减少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需要注意的是,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以后等待期不少于6个月。
(二)对连续参保、基金零报销进行激励奖励。
从2025年起,对基金零报销人员建立零报销激励,当年没有报销,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连续参保满4年的人员,从第5年起,每多参保一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连续参保奖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封顶限额的20%。
(三)断保人员降额度。
自2025年起,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每断保1年,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累计降低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封顶限额的20%。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牛集镇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征缴工作组织领导,协调重大事项,组织实施征缴工作。我镇成立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 涛
王 宁
副组长:李 西
马 倩
王大光
代 鹏
吕 伟
蒋成斌
杨瀚冰
吕红伟
钱 坤
桑刚刚
罗琳珂
成 员:王珍明
王 欣
孙红超
王 云
各行政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珍明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城乡居民医保是一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镇村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区政府要求,切实把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1.镇、村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的组织实施、政策宣传、信息采集、核对及保费代收代缴等工作。
2.中小学负责在校学生参保政策宣传,动员学生积极缴费参保。
(三)加强宣传培训。镇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发挥村、学校、医疗机构等宣传主阵地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宣传栏、宣传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保的政策意义,积极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续保,进一步提高医保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要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对代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做好参保群众的代收代缴工作。
六、通报调度
(一)镇将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按照区目标要求,鼓励城乡居民连续参保,应保尽保。
(二)强化通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镇将实行定期通报和调度制。每周缴费进度通报2次(周一和周四)。每10天评比调度一次。
11月8日进行第一次评比,参保率低于50%且位列后三名的村主要负责人大会作表态发言,分别扣当月绩效分5分、4分、3分; 参保率高于50%,且排名前三名的村绩效分别加5分、4分、3分。
11月19日进行第二次评比,参保率低于70%且位列后三名的村主要负责人大会作表态发言,分别扣当月绩效分5分、4分、3分;参保率高于70%,且排名前三名的村绩效分别加5分、4分、3分。
11月29日进行第三次评比,参保率低于80%且位列后三名的村主要负责人大会作表态发言,分别扣当月绩效分5分、4分、3分;参保率高于80%且排名前三名的村当月绩效分别加5分、4分、3分。
12月10日进行第四次评比调度,参保率低于90%且位列后三名的村主要负责人大会作表态发言,分别扣当月绩效分5分、4分、3分,并由镇领导调度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村主要负责人;参保率高于90%且排名前三名的村当月绩效分别加5分、4分、3分。
12月20日进行第五次评比调度,参保率低于95%且位列后三名的村主要负责人大会作表态发言,分别扣当月绩效分5分、4分、3分;并由镇领导调度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村主要负责人;参保率高于95%且排名前三名的村当月绩效分别加5分、4分、3分。
12月27日进行第六次评比调度,未达到目标任务(100%)且位列后三名的村主要负责人大会作表态发言,分别扣当月绩效分5分、4分、3分;并由镇领导调度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村主要负责人并限期完成;完成年度任务的村当月绩效分别加5分、4分、3分。
对贯彻执行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或在工作中出现乱收费、挤占挪用费款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对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发现因村干部收缴参保费用私吞、上缴不及时或信息上报错误等造成参保群众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后果由村干部承担,情节严重或性质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亳州市谯城区牛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