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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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1773/202409-0004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其他
名称: 谯城区区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19 发布日期: 2024-09-19
咨询机构: 谯城区财政局 咨询电话: 5539032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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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其他
名称: 谯城区区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19
发布日期: 2024-09-19
有效性: 有效
谯城区区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19 16:22 信息来源:谯城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做好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根据《预算法》、《预 算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 指导意见》、《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 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谯城区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 的通知》等规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确公开范围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原则,各部门负责公开本 部门决算,各部门所属单位负责公开本单位决算,并对公开的及 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负责。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 息不予公开;涉密信息经法定程序解密并删除涉密内容后,予以 公开。

二、拓展公开领域

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 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含本 级,下同)须全部纳入决算公开范围。各部门在做好本部门决算 公开的同时,要加强对部门所属单位决算公开的指导,提前研究 2023年度部门所属单位决算公开范围,督促按时公开到位。

 

 

 、规范公开内容

1.部门决算。除涉密信息外,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及所 属单位汇总决算,下同)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决 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 出应当公开到款,并对本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执行情 况作出说明和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各部门应当根据决算表数据, 将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做对比、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做 对比,并说明增减原因。同时,还应对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 占用情况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单列说明。没有数据  的表格要零报告(即列出空表并附说明)。

2.单位决算。除涉密信息外,单位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 项目支出;单位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 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并对本单位职责及机构设置 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作出说明和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单位应当 根据决算表数据,将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做对比、财政拨款支 出与年初预算数做对比,并说明增减原因。同时,还应对机关运 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工 作开展情况等单列说明。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列出空表 并附说明)。

3.“三公”经费决算。各部门、各部门所属单位负责公开本  部门、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三公” 经费决算按总额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到“公 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各项预算执行 情况及原因进行说明。

四、统一公开时间

1.部门决算。部门决算应当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 日内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要在法定时限内公开部门决算,并鼓励 适当提前公开时间,部门决算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

2.单位决算。单位决算应当在部门或上一级单位批复20日 内向社会公开,各部门所属预算单位要在法定时限内公开单位决 算,并鼓励适当提前公开时间,同一部门所属单位的决算原则上 在同一天集中公开。

五、规范公开方式

1.部门决算。各部门、单位要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部门 决算公开专栏,方便公众查询;无门户网站或因机构改革原门户 网站已经关闭的单位,要在区政务公开网集中公开部门决算,并 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公开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

2.单位决算。各部门所属单位决算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 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其中当年决算公开在网站醒目位置。没有 门户网站的单位,可以在部门门户网站、区政务公开网集中公开。

对以上公开的部门决算和单位决算,均要编制公开目录,对 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

六、做好舆情回应

       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部门决算公开宣传、解读,高度 关注公开过程中的舆情反映,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基础上,耐心细 致解疑释惑,及时主动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方便社会公众 理解。对部门决算公开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研究,细化措 施,切实加以解决。

七、严格责任落实

区财政局加强区级部门决算公开业务指导,协调和督促区级 部门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区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部 门决算公开主体责任,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决算公开的 指导,依法依规做好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决算公开工作,保证决算 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在部门、单位决算公 开前,要认真审查公开文本,按程序报部门、单位负责人审定;

公开过程中,认真开展自查,及时纠正错漏;公开后,对公开情   况进行跟踪核查,确保部门决算长期保持公开状态。完成公开工   作后,区直部门负责汇总填写《2023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和“三公” 经费决算公开情况统计表》和《2023年度区级部门所属单位决算   “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统计表》,报区财政局备案。

     八、政策咨询途径

      政策咨询联系人:区财政局 朱国光
      联系电话:0558-5539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