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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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321X/202403-00053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谯城区2024年节能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5 发布日期: 2024-03-15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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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谯城区2024年节能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5
发布日期: 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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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谯城区2024年节能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15 16:19 信息来源: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24年节能工作部署及《亳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亳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持续优化用能预算管理,全力保障高质量项目用能需求,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

二、出台目的

确保完成2024年节能目标任务。

三、文件起草过程

区发改委牵头起草了《谯城区2024年节能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2月19日--23日向各单位征求相关意见。已征求区经信局、谯城经开区等相关单位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8条,全部采纳。

1条:区经信局建议将重点任务意见1条“开展市下达我区重点用能企业2023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对节能评价结果未完成的重点用能企业,责令其实施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增加发改委;意见第2条“全面推开节能降碳升级改造,明确施工图、路线表”。全年完成工业升级改造修改为5家;意见13条“加强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需求侧管理,扩大小时级“快上快下”等快速响应资源。结合我区能耗强度目标进展情况,优先安排“两高”项目检修轮停”。责任单位修改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经信局配合。

2条:谯城经开区建议将意见第3条“持续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实施园区屋顶光伏全覆盖行动及重点耗能企业配置储能。推进园区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的综合能源项目建设,提高园区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全年园区能耗总量不超过上年度总量”。企业配置储能任务修改为支持企业优先配置储能设备。

3条:交通局建议将意见第5条“2024年新增或更新的城镇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应急车辆除外)。统筹推进公共充换电站、专用充电站、综合能源服务站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全年新建充电桩修改为300个。

4条:因我区公共机构分散,用能体量小。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建议将意见第6条“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加快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全年落地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任务”修改为积极宣传推动。

5条:区农村局建议将意见第7条“加强农业农村用能管理,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农村清洁能源利用体系。因地制宜实施沼气、生物质天然气、太阳能等新能源替代”修改为10家,新增新能源替代项目2个。

6条:区城管局建议将意见第8条“加强城市规划区、乡镇(街道)建成区内城市道路等公共照明实行常态化间隔开放(不含光伏路灯),实施节能灯改造“修改为积极落实改造资金,逐步推进路灯节能改造。

7条:区卫健委建议将意见第9“对医院、学校等用能大户加大节能诊断整改力度,尽快落实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地热等新能源替代方案”。学校全年完成节能诊断整改或新能源替代修改为5家以上。

8条:团区委建议将意见20条“发挥行业协会、工会、商业团体、公益慈善组织、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支持节能降碳公益事业;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责任单位增加区总工会

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谯城区2024年节能工作实施意见(讨论稿)》。

四、工作任务

(一)优化目标管理和评价考核。对全区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评价,责令其实施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二)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节能管理根据“一企一策”节能降碳诊断结果,对重点行业及领域全面推开节能降碳升级改造,明确施工图、路线表。

(三)优化新上项目用能管理实行新上“两高”项目部门联审,严格论证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落实能耗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要求。

(四)加强监测预警和调度管理。按季度实施能耗强度和用能空间监测提醒,相机调控,对重点企业月度用能计划予以修正。

(五)加大节能监察执法考评工作力度。针对月度、季度能源消费增长较快,以及超出用能计划的工商业企业,开展现场监察,防范违规用能、无序用能行为。

(六)完善节能降碳支持政策。积极争取2024年中央、省、市预算内资金支持能效提升重大项目建设。严禁对“两高”项目实行优惠电价。

(七)加强碳排放双控与能耗双控制度衔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落实碳排放双控各项配套政策,逐步推行“碳排放强度约束性管理+碳排放总量弹性管理”制度。

(八)深入开展全社会节能。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节能降碳公益事业。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节能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广泛宣传节能降碳法规、标准和知识。

五、工作目标

单位GDP能耗控制在0.25吨标准煤/万元以内规模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3年下降8%。各行业各领域加强用能管控,厉行节约,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取得积极进展。

、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用能、谁主管谁监管责任。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分析上报节能工作情况 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全区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分析形势,提出对策。区统计局负责每月提供全区能耗总量、单位能耗及各行业用能(含分行业、分企业单位用能)等数据供各单位参考

(二)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在制造业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谯城区行业企业产值-税收-能耗水平参考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单位能效优于同行业标杆(先进)水平的企业(项目),在落实各类支持政策方面,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三)严格节能审查与监管。健全两高项目节能审查联动机制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区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和节能指导服务,各行业主管部门既要管行业发展又要管行业用能,加强监管,属地单位要全面监督,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节能监管。

)强化节能督查考核。区督查考核办对于节能工作推进不力,工作进度滞后行业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进行全区通报、约谈整改等措施,纳入年终效能考核,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咨询电话: 郑超 0558-5522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