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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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2224/202403-0002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意见
名称: 谯城区司法局2024年对基层司法所工作综合考评方案 文号: 谯司〔2024〕1号
发文日期: 2024-03-06 发布日期: 2024-03-06
咨询机构: 谯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 5522631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2224/202403-0002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意见
名称: 谯城区司法局2024年对基层司法所工作综合考评方案
文号: 谯司〔2024〕1号
发文日期: 2024-03-06
发布日期: 2024-03-06
有效性: 有效
谯城区司法局2024年对基层司法所工作综合考评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06 09:50 信息来源:谯城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谯城区司法局2024基层司法所工作


综合考评方案

 司〔20241

 

各司法所,各股室(局、中心

为强化岗位责任目标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全面完成省厅、市局和委、政府下达给我局的各项责任目标任务,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4年对各司法所工作综合考评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副组长,各股室(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和分工要求,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各股室(局、中心负责人认真做好相关考评工作。

二、考评内容

各股室(局、中心根据职能,将业务工作以量化的形式列入到《考评细则》(附后)。同时,以下工作列入考评: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时参加上级和局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督促本部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等方面知识。

(二)加强信息宣传报送积极开展司法行政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动态宣传,积极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成效

(三)按时参加会议活动。按时参加局组织的各类学习、会议与培训活动,做到室人员不无故缺席。

(四)按时报送工作资料工作不拖拉、不推诿扯皮、不贻误工作按时报送局领导安排和各股室(局、中心)安排的相关资料上报的材料符合规范要求,无差错

(五规范司法所日常管理。业务资料收集齐全、保存完整,各类台帐健全、规范社区矫正卷、人民调解卷、安置帮教卷等整理规范办公环境干净卫生,安全文明办公。

严格车辆使用管理根据省市警车管理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本的车辆,如违反规定,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司法所工作人员无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

(八)加强创先争优工作。持续开展国家和省级司法所创建工作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对照创建工作标准,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台账

三、考评办法

根据《谯城区司法局2024年基层司法所工作综合考评细则》(附后),考核采用百分制(详见附件),同时实行加扣分,考核成绩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相关股、室、局、中心要于每月5号之前将各自上月相关工作考评结果报送局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汇总,排出名次。凡发生违法违纪、重大安全事故或对司法行政机关造成恶劣影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负责人按程序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四、奖惩措施

实行月综合考评,年终综合排名站队,对先进司法所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年终综合考评后3名司法所由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在全局大会上作检讨和表态发言。司法所年度综合排名结果作为司法所长及其工作人员评价评议、公务员年度考核、优先推荐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各股室(局、中心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局考评方案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每月的考评工作,确保综合考评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2.考核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对照考评细则逐项进行打分,杜绝打人情分和印象分,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反映和评定基层司法所工作情况和业绩。

本考评方案自20243月份起执行。

 

附件:谯城区司法局2024基层司法所工作综合考评细则

 

 

  亳州市谯城区司法局

202436

 

 

                  谯城区司法局2024基层司法所工作综合考评细则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得分

考核

股室

1

政治机关建设工作(10分)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好所务政治机关学习,认真开展自学。被上级检查通报的,扣2分。

2.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和纪律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被区委政法委、纪检组等检查通报的,或被市长热线、人民网举报查实,或被网络、媒体曝光的核实的1分;司法所人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市区效能通报的,10并在评比各类先进时,对责任所和责任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3.积极参加局组织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以及有关会议。无故不参加局组织的学习培训或会议,每人次扣1分;年度未完成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学习任务的,每人次扣1分。

4.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人员因为发表不当言论被查处或被网络、媒体曝光的,2分。

5.接到群众信访投诉干警违法工作、生活等纪律的,经核实的一次扣5分。

 

政治

2

基层基础建设与人调解工作(15分)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符合省厅、市局有关要求,不配合省级司法所创建或创建工作未达标的,扣3分。

3.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不规范的扣1分;调解案件未录入调解平台和进行登记的,每发现一起扣0.2分人民调解案卷全部录入每月不少于35件,书面卷每月不少于3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5%,调解案件录入少一件扣1分调解成功率低于95%扣1分。申报“以案定补”案件不规范的,每件扣0.5分;虚报案件的,发现一起,扣2分。

4.司法部统计管理系统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司法所建设相关报表按时报送迟报扣1分,错报扣0.5分

5.未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和专项排查制度的扣0.5分;促进法治信息化工作平台每少一篇度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报告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促进法治信息化工作平台“一张表”及时准确报送,未按时准确报送的扣0.5分。每季度2篇调解案例,每少一篇扣0.5分。对辖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不到位,而导致民转刑案件的,每件扣2分。关于安置帮教和人民调解的报送的材料都统一报送到此邮箱qcqjcg@163.com

6.每季度未组织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培训的扣1分;未及时更新和调整人民调解平台相关数据的扣1分;上报各类专项行动统计数据和有关材料不及时、不准确的,每次扣0.1分。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

3

安置帮教工作(10分)

1. 安置帮教工作。刑释解人员花名册齐全登记人员无遗漏,及时为安置帮教对象建立档案。安置帮教对象一人一档安置帮教人员未按一人一档原则没有及时建立安置帮教对象档案档案不规范的扣1分。

2. 全国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各项数据指标均需符合要求,未达标的每项扣1分。

3. 落实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做好和监狱的衔接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和人员对重点帮教对象每季度走访一次,一般帮教对象每半年走访一次,安置帮教对象无失联情况,发现一名失联的扣2分,发现未走访重点安置帮教对象的扣0.5分。

4.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涉及安置帮教档案、人民调解卷宗不规范被通报的,每通报一起扣1分。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

4

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10分)

1.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应备未备或超过时间备案的,每件扣0.2分,最高不超过2分。

2.备案审查发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不合法内容的,每件扣0.2分,最高不超过2分。

3.经监督检查发现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发的,每件扣0.2分,最高不超过2分。

4.每季度按时报送乡镇(街道)签订的行政机关合同工作情况,漏报、瞒报、虚报的,视情扣1-2分。

5.未及时报送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的,扣2分。未公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视情扣1-2分。

6.乡镇(街道)通知司法所长列席乡镇党委会,无故长期不参加的扣1分。

 

合法性审查室(行政应诉室)

5

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5分)

1.未及时收集、整理、报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相关材料的,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

2.未协助所在乡镇(街道)化解行政争议的,扣1分。

3.因司法所工作人员不积极履行职责导致行政诉讼败诉的,扣2分。

 

行政复议室

6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5分)

1.配合做好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证件及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工作,未及时做好行政执法基础信息、年审、年报录入,上报等工作的每项扣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2.配合乡镇(街道)做好“三项制度”落实工作,落实不力的1分。

3.配合乡镇(街道)做好行政执法数据报送,报送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

4.配合做好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区级组织的培训及考试,每年度组织开展一次行政执法人员专门法律知识培训,0.5分,最高不超过1分。

5.未配合乡镇(街道)做好其他行政执法监督相关工作的,扣0.5分。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

7

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10分)

1. 重点对象学法用法。(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宪法学习宣传融入普法教育全过程,协助乡镇(街道)党(工)委中心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村两委干部开展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每少1次扣1分。(2)加强青少年学法,突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家庭教育促进法》辖区中小学校举办法治讲座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少一次0.5分;(3)加强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任一种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每季度1次,未完成每次0.25分。

2.专项法治学习宣传。((1)组织开展“法律”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八五普法宣讲成员,每开展法治宣讲宣传动不少于2每少1场扣0.25图片、讯息、注明司法所开展活动;bzqcfxb@163.com2)做好重点工作法治宣传,根据文件等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和新出台法律法规等宣传活动,每少1项扣0.5分(活动有照片、信息、注明司法所开展活动,并及时报送)。

3.基层法治实践活动。(1)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指导,未配合创建任务的,每一次0.5分,扣完3分为止;民主法治村(社区)复评不合格的,每1个扣0.5分;(2)每季度开展一次徒步普法旁听庭审活动少一次扣0.5

4.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谯城公众号报道每月上稿1篇法治讯息,未上稿的扣0.25分。镇(街)、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未有效维护的酌情扣0.5-1分,未按科室要求完成任务的扣0.5-2分。每季度利用法治文化阵地(法治大讲堂、法治公园、农民普法学校等)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没有开展的扣0.5

5.未有效落实普法责任制,每季度组织开展普法骨干、法律明白人学法培训少一次扣1

6.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加强法规政策、《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力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活动,未求开展工作的扣1分。未按要求报送资料扣1分。由于工作不重视,监管对象中出现涉黑涉恶重新犯罪的扣1分。

 

普法和法治调研督察室

8

社区矫正工作(15分)

1.规范化建设。每月未按规定开展教育学习、公益活动,思想汇报、教育学习、公益活动等需要录入平台的材料未按要求及时录入平台的,每例扣0.25分;因职责不落实、工作不规范等原因,司法所被检察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的,每件扣3分;司法所派出所两所会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0.25分;系统平台上报、审批事项司法所意见未签署的,每例扣0.1分;审前调查、社区矫正执法等案件执法、录入平台信息不规范的,每例扣0.25分;因司法所工作不规范等原因,在市区局检查中被发现问题被扣分的,每例扣0.5分。

2.信息化建设。社区矫正智能化监管平台(包括按时网上指派接收、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录入等日常监管内容和数据同步率;按要求下载在矫通APP,组织好社区矫正对象每日签到按要求下载在矫通APP,组织好社区矫正对象每日签到,数据同步率低于95%扣1分;低于98%扣0.5分,APP每天漏签一人扣0.1分;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网页更新每周1条未按要求报送案例、信息的,每例扣0.2分。

3.安全稳定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应急管理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2分;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现象、社区矫正对象涉嫌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因治安处罚被收监、参与涉稳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参与赴省去京信访事件、参与重大舆情事件的,每起扣2分。发生重大事件或特殊情况期间,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每起扣2分;再犯罪、重新犯罪、脱管等重大情况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的,每发现一例扣5分。因司法所工作疏漏造成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情形出现一起扣5

4.日常管理工作。对巡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每例扣0.5分;对系统平台报警、提示事项,未按要求进行处置的,每例扣0.25分,造成后果的,每例加扣0.5分;未按要求开展走访的,每例扣0.25分;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例扣0.5分。社区矫正对象不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外出、违规批准外出发现一例扣2分。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检查,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或视频点验时无故未到或迟到、点验列队不整齐的缺一人扣1分,迟到一人扣0.5分,列队不整齐扣1分电话抽查时未及时接电话,并在2小时内未回复的;手机关机12小时以上的;不提前报告自行携号转网一人次扣0.5

5.社区影响评估卷办理质量与报送时间迟报一天扣0.2分、退回一次扣0.5社区矫正对象个人卷宗及台账缺一项扣0.2社区矫正对象按期解除矫正并上报日常管理卷宗(按时装订,内容规范完整)内网逾期解除矫正,逾期一天扣0.2分,直至解除为止;迟报一卷扣0.5分,退一次扣0.2

6.按时准确上报外网报表,建立报表台账缺一项扣0.5分,错误一项扣0.2分,未建立台账扣2分,上报不准确退回一次扣0.5分。

 

社区矫正管理局

9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10分)

1.未达到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标准的每项扣3分。

2.辖区村(社区)法律顾问达到全覆盖,要求每月开展活动,每月报送每村法律顾问开展资料,未完成扣2分。

3.加强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日常监督管理,出现投诉法律工作者经核实的,发生一起上访、投诉事件,扣除1分。

4.落实法律服务便民工程,全面依托“12348”安徽法网提升“互联网+法律服务”惠民利民举措,没有按时办结的扣0.5分。

 

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

4.未有效开展法律援助平台来访咨询登记和法律援助宣传等工作,法律援助案件审批主办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0.5分;未配合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初审的,每件扣0.3分。

5.辖区内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不规范的,扣0.2分;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工作被有效投诉的,每发生一起扣0.5分。

6.网上法律援助咨询登记每月10条、工作信息每月2条通过市局FTP方式上报),少一条扣0.5.

 

法律援助中心

10

综合工作

10分)

1.认真执行考勤、请销假制度。旷工的每发现一例扣1分;请销假不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的,发现1例扣0.5分。

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遗失、缺损的,扣1分。

3.车辆使用管理,出现周末及节假日未报备使用,平台通报、群众举报和各类媒介通报为准,1次扣5

4.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未及时上报节假日值班表、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0.5分;未按规定上报重大敏感事项的,每起扣1分。加强安全生产防范,所里发生火灾、盗窃等事件的,每起扣1分。

5.保密工作严禁涉密文件通过手机和社交账号流传,严禁非涉密计算机处理涉密文件及信息。如出现泄密事件一次扣5分,并对责任所和责任个人在评比各类先进时实行一票否决。

6.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因司法所人员下班不关空调、电灯等被市区通报或乡镇反映实属的,扣5分。

6.司法所一机两用被省厅通报的,出现一次扣5分。

7.内网网页信息更新(图片新闻每月至少1条,每周至少更新1条工作信息,网页每一条图片信息1,信息扣1分;每周工作信息报送不少于1条,内少一条扣1分。

 

办公室

11

加分项

10分)

1.案例、信息、经验材料等被市级以上部门录用或推荐上报的,每条(篇、个)加1分,最高加3分。由股室每月申报报办公室汇总。

2.司法所和司法所人员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的,分别加5分、3分、2分。由年底政治部审核后报办公室汇总。

 

各相关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