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牛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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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030T/202309-0013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牛集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牛集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牛集镇2023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牛发〔2023〕69号
发文日期: 2023-09-20 发布日期: 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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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牛集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牛集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牛集镇2023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牛发〔2023〕69号
发文日期: 2023-09-20
发布日期: 2023-09-20
亳州市谯城区牛集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牛集镇2023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0 14:51 信息来源:谯城区牛集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69

 

亳州市谯城区牛集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牛集镇2023年秋冬季秸秆禁烧

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组织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牛集镇2023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亳州市谯城区牛集镇委员会

                                                    亳州市谯城区牛集镇人民政府

                            2023920  


牛集镇2023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23年全镇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建设生态牛集,根据市、区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疏堵结合、源头管控”的原则,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深化和巩固秸秆禁烧工作成果,坚持全域防控与重点督导相结合,全面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水平,持续改善全镇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对秋冬季农作物和药材秸秆、落叶、荒草露天焚烧现象实行全时段全区域禁烧,其中9 月 20 日至12 月 31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确保不因露天焚烧秸秆等引起环境污染,力争实现“零”火点。加快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企业,建立布局合理、多元发展和秸秆资源循环利用的运行格局,确保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95%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全镇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由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各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是该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主体,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包村组两委干部是具体责任人,农户是直接责任人。

为加强对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牛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怀伟、姚林同志兼任,负责具体业务指导。成立两个秸秆禁烧督查组,第一组环保站人员参加,怀伟带队(负责张沃、大权、蒋楼、桥北、吴老家、安溜、灵子门、大王),第二组执法队人员参加,冯万岭带队(负责牛集、宋老家、郭楼、李集、罗庄、兑井、宋庄),第一组保障车辆为环保站车辆,第二组保障车辆为执法队车辆,成立一个工作执纪督导组,镇纪委书记茹昊任组长,主要负责督查各村宣传情况、指挥棚搭建、禁烧物资筹备情况、网格化包保情况、秋收秋种进展情况、督查镇村干部在岗在位情况、违规违纪、工作不力等问题。督导组成员包括:王欣、王珍明、孙红超,保障车辆为镇政府电动车辆,司机蒋伍士。

(二)细化职责分工、压实网格责任。成立禁烧组织、加强现场监控。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队,村党组织书记任队长,确定秸秆禁烧监督员,每个行政村合理设置若干个管控网格,每个网格确定一名村干部任网格长,每网格安排4-6名巡查员实行AB岗对辖区进行不间断巡查,一旦出现火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应对、及时处理。

健全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以及党员联系农户的立体责任网络,层层压实包保责任,确保每个田块禁烧责任包干到人。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织密秸秆禁烧“人防”网络。要充分借力科技,切实发挥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乡镇高塔视频监控自动识别火点“技防”功能,安排专人盯守,及时发现、交办、处置,提高禁烧工作效能。以自然村组为单位,及时足额配齐所需机械。机械配齐后,每台机械均由包村组干部统一安排和调度,干部包到机械,机械包到地块。

(三)加大财政投入,积极筹备物资。根据我镇实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宜采用切抛粉碎还田打捆离田的方式。各村在规定时间完成搭建指挥合理选点,深入田间地头,确保发挥值守看管效果,完备防火应急物资(每个指挥必须配备干粉灭火器2个、铁锹4把、扫帚4把、大水桶2个、三轮洒水车1禁烧农机托管网格图必须通电有灯,有床,明确1部旋耕机待命,并同机手签订协议,保证随叫随到根据村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指挥。禁烧期间,每个指挥必须有一名干部在岗带班,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守。每个网格必须明确流动巡查人员,不间断巡查。

(四)扎实抓好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禁烧是手段,利用是目的,要以秸秆机械化粉碎直接还田为主,积极引导群众采取切抛粉碎还田的方式。有条件的村可采用打捆离田方式,坚决杜绝秸秆在田边、路边、沟河边、林边、村边等无序堆放。

1.切实抓好秸秆饲料化利用。引导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场)配备秸秆青储饲料收获机械、秸秆打包机、秸秆饲料搅拌机、装载机等设施,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支持有条件的养殖企业、秸秆收储企业配套相关设备,推广应用秸秆膨化、生物菌发酵、压块饲料、颗粒饲料等先进技术,加速推进秸秆饲料商品化。

2.深入推进秸秆肥料化应用。着眼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推广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秸秆粉碎腐熟还田、碳化还田、生物菌剂快速腐熟、高温堆肥还田等技术。大力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生物碳基肥等肥料化利用方式,支持相关企业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商品有机肥,推动秸秆肥料化利用转型升级。

3.持续推动秸秆标准化收储体系建设。按照“依法建设、持续利用、一次建成、长久获益”原则,在合理范围规划建设秸秆标准化收储场,积极培育秸秆收储市场,采取“秸秆利用企业+收储场经纪人+农户”的收储利用模式,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五)突出监管重点。按照联防联控要求,各村建立突发应急队伍,配备灭火器、旋耕机、洒水车等应急设备,设立监控点、流动哨,提升应急响应能力,严格落实防护隔离带、灭火应急等措施。加大雨前、傍晚、夜间等重点时段的禁烧监管,开展不间断暗访巡查。着重解决困难户、问题村、后进村、边界村等重点人群和种植大户等重点对象的收种和秸秆堆放问题,实行重点帮扶、重点监管、重点防控。

(六)强化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进行秸秆禁烧法规政策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开有效解决秸秆处置政策措施。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提高“村村通”广播和流动宣传车巡逻宣传频次,同时防止噪声污染。加大对焚烧秸秆地区和行为的曝光力度,让全社会及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焚烧秸秆、随意倾倒秸秆的危害,营造全民全域全年禁止焚烧秸秆有利氛围。 

四、严格奖惩

(一)我镇参与督查人员按照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障性经费参照执行

(二)参与禁烧人员要在岗在位,各村严禁出现着火点,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按牛集镇2023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考核奖惩办法》执行。禁烧重点时段,被国家省卫星监测和市级发现火点并认定的,给予村书记免职处理;给予村包组干部免职或依法罢免处理;镇包村班子成员按区有关规定处理;镇包村干部和镇其他责任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因工作不力,禁烧失控,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在秸秆禁烧期间,无特殊情况不经镇主要领导批准不得请假严禁饮酒,如有违反,从严从重处理,给予党政纪处分。

 

附件:1.牛集镇2023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牛集镇2023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查考核办法

3.牛集镇2023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严肃纪律规定

4.牛集镇2023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镇村包保网格

 

 

 

附件1

牛集镇2023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对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牛集镇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  涛(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中献(人大主席)

 西(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倩(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

 昊(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曲英豪(党委委员)

陈金友(党委委员)

 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蒋成彬(党委委员

李运超党委委员(挂职)、派出所所长)

黄振军(人大副主席)

          鹏(副镇长)

杨瀚冰(副镇长)

吕红伟副镇长

 怀  伟(环保站站长)      (农综站负责人

  党政办负责人  杨冰冰(司法所所长)

邱明奇(财政所所长)    马德(中心校校长)

于洪英(国土所负责人    徐新利(畜牧站站长)

王增华(文化站站长)    张书华(军服站站长)

靳继明(市场所所长)    冯万岭(执法队队长)

            王  云(乡村振兴站站长)各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秋冬季秸秆禁烧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环保站,怀伟、姚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环保站、农综站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业务指导。

     

 

 

 

 

 

 

 

 

 

 

 

 

 

附件2

 

牛集镇2023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督查考核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落实落细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效果,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制订本办法。

一、强化领导、建立组织。

成立督查组,查组负对全镇秆禁烧工作、镇村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进行24小时督查在督中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擅自脱岗失职渎职等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做到禁烧重点时段冬季间:920日到1231间断、全覆盖督查。

二、细化工作、严明纪律。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把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用工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各村是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实行镇、村、组级网格化管理督查组要严于律己、敢于担当,对所有村开全方位督,严格监管,不留死角,确保督查各项工作措施到实处,坚决打赢秸秆禁烧攻坚战。

(二)严明工作纪律。秋冬季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所有干部请假需报镇主要领导审批。镇、村网格包保人员在督查时必须10分钟到岗,重点时段期间,凡是被市、区、镇督查发现一次不在岗给予相应的处罚。禁烧期间严禁饮酒,如有违反,从严从重处理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一)秋冬季期间重点时段督查

1.秸秆禁烧前期重点督查各村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包括宣传动员、网格化监管、托管服务协议(合同)签订、应急预案制定、指挥棚工具配备,以及禁烧协议签订等情况。

2.秸秆禁烧中期重点督查镇、村干部、网格化值守人员在岗在位及网格化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收、种进度、农机调配及应急事件的处置情况。

3.秸秆禁烧后期重点督查秸秆焚烧隐患和隐患消除情况,督查种植和综合利用及五边清理情况。

(二)非重点时段常态化巡查

镇环保站组织人员,开展常态化督查,重点是发现和认定火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环保绩效考核。凡国家、省卫星监测和省督查发现火情并被认定为火点的扣5分。市、区督查发现并通报的一处火点扣3分,镇督查发现并通报的一处火点扣2分。

四、火点认定,责任追究。

国家、省卫星监测火点,市、区督查发现的火点由上级主管部门认定,根据上级文件处罚现场发现 50 平方米(含)以上的焚烧点或焚烧痕迹直接认定火点。焚烧点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每累加到50平方米,作为1个认定火点对待。焚烧点面积小于5平方米,现场及时处置的,不计入焚烧点面积。非现场监管火点认定。高塔视频监控平台推送焚烧点,半小时未收到确认处置信息的,纳入平台火点统计,按照《牛集镇2023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进行处理。对报纸、电视、微信、 抖音等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查实的,纳入火点统计。凡认定火点一律纳入闭环管理,明确责任清单、包保人员、整改措施、责任追究。镇督查发现正在燃烧又无网格人员现场处置的,或已燃烧又无及时消除焚烧痕迹的,不计大小,均认定为火点。镇坚持“有火必禁、有烟必查、违法必究”和“零容忍”原则,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以铁的纪律保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实现秋冬季秸秆禁烧“零火点”的工作目标。

被国家、省卫星监测发现火点并认定的,给予村书记免职处理;给予村包组干部免职或依法罢免处理;镇包村班子成员按区有关规定处理;镇包村干部和镇其他责任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因工作不力,禁烧失控,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3

 

牛集镇2023年秋冬季秸秆禁烧严肃工作纪律规定

 

为做好2023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按照市、区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规定如下

一、严肃政治纪律。各村是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村书记是第一负责人,网格村干部对所分包村禁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镇、村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深入一线,现场解决问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力抓好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工作。

二、严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秋冬季禁烧期间严格执行区纪委有关文件精神,镇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镇实施方案和督查方案要求,发挥职能作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筹调度下,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到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令行禁止。

三、严禁擅自脱岗。秋冬季秸秆禁烧期间,镇村包保人员以及各村所有包保、应急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岗位。所有参与秸秆禁烧工作人员要按照镇党委、政府部署,深入一线,工作在田间地头,并保持24小时全天候通讯畅通,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否则依纪依规处理。
    四、严守工作纪律。村包保人员、应急人员、农机手和帮扶人员驻村期间,一律不准饮酒,不准使用明火;驻村工作人员不准给基层增加负担、不准给群众添麻烦;不准利用秸秆禁烧名义,违反财经纪律开支。
    五、严格落实责任。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秋冬季秸秆禁烧实施方案和督查方案的内容要求,认真履行责任。通过全天候、不间断巡逻督查,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如实上报。督查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不得接受吃请或请吃。
    六、严格责任追究。党员、干部、教师、医护人员、退休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家庭、精准扶贫户、低保户、五保户、计生奖扶户、享受国家财政补助人员、环卫工人及社区矫正人员等必须自觉遵守秸秆禁烧各项规定,不得焚烧自家秸秆。在带头自家不烧的同时,还要带动、引导亲属和邻居禁烧。上述人员出现秸秆焚烧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及镇督查方案,给予相应罚款、取消补贴及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七、严管工作经费使用。对各级财政安排的秸秆禁烧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将秸秆禁烧工作经费用于其他办公经费等支出。
    八、严格督促检查。对因宣传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出现焚烧火点的村,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纪律、不听调度、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各类工作人员;对慢作为、不作为、履行职能不力的镇直单位;对违规使用秸秆禁烧工作经费的村;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事故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