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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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MB1624675Q/202304-00070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保障
名称: 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石建 --关于《谯城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01 发布日期: 2023-04-01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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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医疗保障
名称: 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石建 --关于《谯城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01
发布日期: 202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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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石建 --关于《谯城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01 17:19 信息来源: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谯城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文件依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皖医保办〔202317号)及《转发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医保〔202313号)文件。

二、制定意义

指导我区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月活动开展。

三、文件起草过程

我局严格遵照省市局下发的《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皖医保办〔202317号)及《转发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医保〔202313号)等文件,根据文件精神,2023年3月24日至3月30日征求局各股室、二级机构意见,定稿《谯城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文件,并于2023年4月1日最终正式下发。

    四、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金监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群防群治,强化社会监督,以组织实施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为主线,筹划举办系列活动为载体,有形、有感、有效开展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为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的基金监管舆论氛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舆论引领和社会支持

五、主要内容

(一)活动时间

2023年4月1日-4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

(三)宣传内容

1.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

2.公布欺诈骗保举报投诉电话0558-5996195,举报奖励办法最低500元,最高20万

3.展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通过文艺节目汇演等方式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四)宣传方式

1.持续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以谯城区2023年重点工作推进会为契机,集中宣传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确保警示教育精神传达全覆盖,切实筑牢广大医保从业人员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思想防线

2.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一是紧密围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打击欺诈骗保成果等内容,开展“门诊共济”“春暖行动”“基金监管”等专题宣传二是编制宣传彩页、海报、音视频等各类宣传资料,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抖音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力求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普遍适用,用“群众明白话”讲好医保政策,以宣传对象“易接受、能使用、好落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传递医保基金“严管厚爱”好声音。三是以市医保局组织的医保巡演为契机,开展医保政策进医院、进社区、进村庄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巡演活动。四是开展“e站学习评选”活动,对各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医保能力提升e站参学率、及格率等情况进行通报。

3.持续深化社会监督共治共享。一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及邮箱等举报渠道,深入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加强举报程序、受理条件、奖励办法宣传解读,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形成社会正向效应。奖励具体标准为:

(一)案值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按照案值金额的3%给予奖励,最低不少于500元;

(二)案值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部分,按超过10万元部分的2%增加奖励金额;

(三)案值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超过50万元部分的1%增加奖励金额;

(四)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在举报奖励金额基础上增加20%;

(五)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二是召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座谈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听取社会监督员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是通过医保办、医保站和义诊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调查问卷,了解群众对于医保政策、基金监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提高广大群众对医保政策和基金监管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不断完善我区医疗保障工作。

4.集中宣传与年度监管相结合。抓住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关键少数,安排部署自查自纠工作,持续开展全覆盖检查、专项检查,对异地就医支付的大额医保基金加强监管,对查实的投诉举报案件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并将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六、创新举措

我局围绕宣传主题,通过进医院、进社区、进村庄、文艺汇演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
    七、保障措施

召开全区医保重点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医保能力提升e站加强学习,参学率、及格率等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1.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0558-5518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