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司法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司法局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2224/202303-0007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评选第九批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14 发布日期: 2023-03-14
咨询机构: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咨询电话: 2909208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2224/202303-0007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评选第九批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14
发布日期: 2023-03-1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评选第九批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4 15:07 信息来源:谯城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评选第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通知

                       谯司2023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开展,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决定,在全区开展第“谯城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近年来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对照“谯城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分标准(附件1),自评分在85分以上的建制村社区均可申报,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应是“美好乡村建设重点示范中心村”。已被评选为全国、省、市、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本届村(居)委会任期内发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而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责任事故、村(居)“两委”成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本次评选范围。

二、评选程序

1申报:本次“谯城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核的方式进行。各村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后申报。

2.考核和公示:由区司法局、区民政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深入实地,认真考察和考核。考核合格后,区司法局、民政局应对“谯城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5个工作日

3审批:区司法局、民政局对申报名单进行审核,经审核批准后,下发通知予以命名。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扎实深入开展各司法所和民政办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指导标准,认真填写《第“谯城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审批表》(附件2)每表一式4份,用A3纸打印填写。

填写完毕后,请于324日前将《第“谯城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审批表》及相关证明上报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联系人: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吴晓旭电话:2909208电子邮箱:bzqcfxb163.com

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石腾飞;电话:5996215

 

附件:1.“谯城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分标准

2.第“谯城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审批表

 

 

 

 

                                               亳州市谯城区司法局     亳州市谯城区民政局

                                          2023314

 

 

 

 

 

 

 

 

 

 

 

 

 

附件1

 

谯城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评分标准

考评项目

评分项

分值

扣分项

一、

组织建设

15分)

1、村党组织健全,职责明确。

3

村党组织不健全的扣2分,职责不明确的扣1分。

 

 

2、村民委员会自觉接受村党支部领导,村“两委”班子团结,关系协调,工作协作配合,群众反应良好。

3

班子不团结,关系紧张,工作推诿的不得分;群众对班子及其成员反映不好的不得分。

 

 

3、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等自治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工作正常运行。健全村委会干部职责、下属工作委员会职责、村民小组长职责、村委会自身建设等制度。

3

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等自治组织不健全不得分;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工作不能正常运行的不得分。

 

 

4、村级平安创建组织和三级治保网络健全,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网络。

3

村级平安创建组织不健全扣1分;三级治保网络不健全扣1分;无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网络扣1分。

 

 

5、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人民调解制度完善。

3

调解组织网络不健全扣1.5分;

人民调解制度不完善扣1.5分。

 

 

 

 

二、

民主建设

35分)

民主选举

6、村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民主程序,依法选举产生。无随意指定、委派、撤换或变相撤换村委会成员的现象发生。村委会依法按时换届。

3

发生随意指定、委派等现象,不得参与民主法治村的评选。没有依法按时换届的不得分。

 

 

7、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3

村民委员会成员没有妇女的,不得分;妇女村民代表未占到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三分之一的,不得分。

 

 

民主决策与民主管理

8、对村级重大事项和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相关事项要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6

在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事项上没有经过民主决议的,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9、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每年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

4

没按时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分别扣1分;未报告工作的不得分,记录不规范的酌情扣2分。

 

 

10、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制度。建立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2

少一项制度扣1分。

 

 

11村民自治章程经过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无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符合本村的实际,有较强的操作性。

4

无村民自治章程或章程的制定、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12、建立健全各种民主管理制度。要建立村委会换届后的工作移交制度,村民民主理财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坚持实行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审计制度,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

4

1项制度扣1分。

 

 

民主监督

13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成立村务监督小组,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村级重大事项随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条目清楚,便于村民查阅;村级财务一年审计一次。审计结果公开。

6

未建公开栏的不得分;未成立村务监督小组的扣1分;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扣3分,弄虚作假不得参与评选;村级财务没有一年审计一次或审计结果未公开扣2

 

 

14每年对村两委成员开展一次民主评议,评议形式采用无记名评分,评议结果当场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3

未开展民主评议的不得分,评议形式不符合要求的扣1.5分,评议结果未公布的扣1.5分。

 

 

 

 

 

 

 

 

 

 

 

 

 

三、

法治建设

34分)

 

 

 

 

 

 

 

 

 

 

 

 

 

 

 

 

 

 

 

 

 

法治建设

15、村民委员会依法办事。无干涉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行为,无侵犯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无因不当管理引发的信访事件。

4

发生一起不得参加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

 

 

16、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村年度工作计划,村“两委”班子成员中有专人负责法治宣传工作,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有保障。

3

未纳入工作计划的扣1分,无专人负责的扣1分,经费无保障的扣1分。

 

 

17、村“两委”干部每季度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含乡镇轮训),参学率达到80%以上;村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季度不少于1次,参学率达到70%以上。

5分

集中学法次数少1次扣1分,参学率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0.5分(以记录为准,扣完为止)。

 

 

18、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普法教室;设立法律图书角(柜),法律书籍不少于100册;建立专门的法治宣传栏,每年法治宣传专栏不少4期;培养一支法律明白人队伍。

6

无固定普法教室扣1分;无法律图书角(柜)的或法律书籍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无专门法治宣传栏的扣1分,未及时更换专栏的每少1期扣0.5分(以图片、文字等记录资料为准);没有法律明白人队伍的扣1分。

 

 

19、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主题教育和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依法治村和法治宣传教育资料(文字及图片资料)齐全,分类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4

集中宣传活动每少1次扣1分。依法治村和法治宣传教育资料不齐全的扣2分。

 

 

20、按照“六统一”要求,建立调解室。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民间纠纷登记、排查制度健全,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5%。无民间纠纷转化成刑事案件;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无因民间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

5

没有调解工作室扣1分,未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扣1分。民间纠纷登记、排查制度不健全的扣1分,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达不到要求的各扣1分,出现所列举问题的不得分。

 

 

21、村民自觉遵纪守法,村民无严重刑事案件、无民转刑案件、无集体越级上访、无封建迷信活动、无邪教组织和活动、无违反计划生育被一票否决的情况。

3

发生一起,不得参加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

 

 

22、村民委员会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考察和帮教工作,无脱管漏管现象、无重新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正常开展,无帮教脱节、无重新犯罪。

4

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教育措施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的各扣1分,出现所列举问题的不得分。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扣2分。

 

 

四、经济社会建设

16分)

23有明确的村内近期、中期、长远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并能连续贯彻执行年度工作计划按时完成。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农民收入水平增长高于区人均增长水平。

4

没有近期、中期、长远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的扣2分;村经济没有发展,农民收入水平增长低于区人均增长水平的扣2分。

 

 

24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发展好,村民有学习、活动场所,经常举办群众性娱乐活动,村民素质不断提高。

4

村级道路平整畅通,村民饮水、用电有保障,有村级文化活动场所,有村级医疗卫生室,少一项1扣分。

 

 

25、环境整洁优美,公共卫生良好,有效预防各类传染性疾病发生。

4

环境脏乱差不得分;影响村容村貌的酌情扣分。

 

 

26、村级治安秩序良好,农村社会稳定,优抚安置、养老扶幼、扶贫助残工作得到落实。村民关系和谐,互相帮助,民族团结进步。 

4

村级治安秩序混乱,优抚安置、养老扶幼、扶贫助残工作没有落实的每项扣1分。

 

 

备注:

1、考评项目中的每项分值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2、申报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考评分值应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


附件2

 

“谯城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申报审批表

 

 

 

 

申报单位:                

 

送审单位:                

         

                          

 

 

 

填表日期:          

 

谯城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申报审批表

 

单位名称

乡镇(街道)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000

以内)

 

 

 

 

 

 

 

 

 

 

 

 

 

 

 

 

 

 

 

 

 

 

 

 

 

 

 

 

 

 

 

 

 

 

 

 

 

 

 

 

 

 

 

申报单位签章

               

村意见

 

 

 

(公章)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公章)

                                                

区司法局意见:

 

 

 

 

                (公章)

                   

区民政局意见:

 

 

 

 

                  (公章)

                   

(填表说明:本表不可改动样式。如工作情况字数超过表格文字容量,请自行打印相关材料附在表后,与表格一起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