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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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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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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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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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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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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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民
参
与
和
促
进
法
治
股
工
作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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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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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收案登记、来信来访各类台帐,促进法治信息化工作平台人民调解研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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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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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报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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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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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法治信息化工作平台人民调解案卷全部录入每月不少于30件,书面卷每月不少于3件,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5%。按要求制作调解案卷,合格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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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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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案件录入少一件扣1分;成功率低于95%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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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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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枫桥经验”,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人民调解案例被采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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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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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案例加2分、较大案例加3分、重大疑难复杂加5分,案件分类标准参照《亳州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使用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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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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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统计管理系统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司法所建设相关报表按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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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度、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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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报扣2分,错报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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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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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刑释人员按时接收,建档,相关信息及时办理。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纳入刑释对象进行安置帮教,安置帮教对象一人一档。刑释解教人员花名册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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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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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内未接收建档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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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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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在监服刑人员核查与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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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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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核查扣3分、未及时衔接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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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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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人民调解员季度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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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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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报扣4分、不报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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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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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做好和监狱的衔接工作。要求责任所和人员每季度走访一次,一般帮教对象每半年走访一次开展帮扶走访,安置帮教对象无失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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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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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好衔接,一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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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区
矫
正
工
作
(40分)
社
区
矫
正
工
作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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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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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智能化监管平台(包括按时网上指派接收、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录入等日常监管内容和数据同步率);按要求下载在矫通APP,组织好社区矫正对象每日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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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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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一项扣1分,不准确扣0.5分,日常监管未网上提交流程扣1分,数据同步率低于90%扣2分;低于95%扣1分,APP每天漏签一人扣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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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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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准确上报外网报表,建立报表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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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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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一项扣1分,错误一项扣0.5分,未建立台账扣2分,上报不准确退回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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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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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影响评估卷办理质量与报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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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网上指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经请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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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报一天扣1分、退回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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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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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和视频点验资料报送(包括利用投影仪等多媒体教育学习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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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28-30日通过FTP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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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报扣2分,少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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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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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不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外出、违规批准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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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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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核查并主动对接的酌情扣1-2分,社区矫正管理局核查出司法所未发现的1人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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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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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个人卷宗及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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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抽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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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一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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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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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网页更新每周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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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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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报、不按要求报送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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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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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按期解除矫正并上报日常管理卷宗(按时装订,内容规范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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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矫正当天内网办理解矫手续、解除之日起十日内上报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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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网逾期解除矫正,逾期一天扣1分,直至解除为止;迟报一卷扣2分,退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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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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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因司法所工作疏漏造成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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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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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一起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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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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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检查,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或视频点验时无故未到或迟到、点验列队不整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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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视频点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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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一人扣1分,迟到一人扣0.5分,列队不整齐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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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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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检查(四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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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检查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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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核较好的加2分,考核结果较差的酌情扣1至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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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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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时期要求日报告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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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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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报一次扣2分、迟报一次扣1分,报送不规范扣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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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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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局在司法所召开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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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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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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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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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社区矫正工作检查取得第一名、第二名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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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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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市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影响排名落后的扣5分、影响全局综合考评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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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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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案例被省厅、司法部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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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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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采用加5分,司法部采用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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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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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抽查时未及时接电话,并在2小时内未回复的;手机关机12小时以上的;不提前报告自行携号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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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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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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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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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区安排的阶段性工作或主要活动、专题活动等材料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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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核验收当月、以及报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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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全区工作成绩名次靠后扣5-15分,材料迟报一天扣1分,不报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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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援
助
工
作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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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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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法律援助咨询登记每月10条、工作信息每月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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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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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一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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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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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被司法部案例库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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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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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一篇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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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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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案件结案后的1个月内必须网上申请结案、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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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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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按时报送的少一件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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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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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接收案件、案件附件未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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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通知之日起2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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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件未接收、未上传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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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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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卷宗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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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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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卷不合格或收费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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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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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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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办理、结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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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一件不满意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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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法
宣
传
工
作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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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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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普法志愿者、“八五”普法宣讲团成员,每月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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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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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开展活动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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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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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步普法、旁听庭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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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举办其中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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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一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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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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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七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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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至少举办一项,每月底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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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一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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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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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谯城”公众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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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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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稿一条加2分,两条加4分,三条及以上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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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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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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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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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指导标准,每缺一项扣5分。
创建国家级、省级示范司法所、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创建活动,创建成功国家、省级的加10分;创建成功市级的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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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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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普法骨干、法律明白人学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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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组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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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一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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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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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信息报送每月2条(报送至bzqcfxb@163.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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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5号之前、月底各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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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一条扣5分,要求内容详实(突出司法所开展工作)、图片清晰规范(涉及矫正对象、信访人需打码),不符合要求按未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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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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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维护法治文化阵地(法治广场、走廊、法治宣传栏、法治学校、普法一条街等),及时更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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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创建时限和更新时间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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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创建或没有更新维护内容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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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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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重大节点专题普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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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宣办文件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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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一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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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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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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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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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开展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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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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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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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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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开展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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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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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法治文化阵地(法治公园、农民普法学校等)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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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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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开展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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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化
应
用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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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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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信息更新(图片新闻每月至少1条,工作动态综合信息报送每周至少1条)综合信息报送每周一条(信息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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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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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少一条图片信息扣2分,信息扣2分;信息群内少一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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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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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平台和有网络探视系统的司法所,出现一次通报(提前报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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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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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一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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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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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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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省厅通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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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通报一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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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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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帮教管理平台、人民调解管理平台等应用,按时完成外网报表上报工作。落实法律服务便民工程,全面依托“12348”安徽法网提升“互联网+法律服务”惠民利民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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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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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一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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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关
效
能
建
设
和
意
识
形
态
工
作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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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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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使用管理,出现周末及节假日未报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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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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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平台通报、群众举报和各类媒介通报为准,1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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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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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省、市、区暗访、检查、效能督查等通报批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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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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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被通报将一票否决并扣20分,直接排名为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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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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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严禁涉密文件通过手机和社交账号流传,严禁非涉密计算机处理涉密文件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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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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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出现泄密事件将一票否决,直接排名为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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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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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管理好本所人员,确保不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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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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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出现将一票否决,直接排名为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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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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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本所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工作微信群管理,不发表负面言论,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确保不发生对司法行政系统有负面影响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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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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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现1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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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安
建
设
工
作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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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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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加强本所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工作环境,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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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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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生将一票否决,直接排名为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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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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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一安排,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出现脱漏管及失联等情况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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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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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一例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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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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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工作,严格执法规范,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水平,避免因执法不当发生投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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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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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1次投诉事件,查证属实的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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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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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报送相关台账及支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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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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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情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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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治
建
设
工
作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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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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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法治建设督察(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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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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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督察等次打分,优秀的得满分,一般的得8分,较差的得5分,不配合督察或非常差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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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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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配合法治股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调查、取证;落实区政府复议决定、法院判决;做好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年审、案卷评查、执法权下放等工作。(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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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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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配合的,每个案件加1到3分,得分最多30分。不及时报送有关材料扣5分,不配合调查扣10分。不履行复议决定、法院判决的扣10分。不积极履行职责导致败诉的,扣10分。(超出司法所权限和其他不应由司法所承担责任的,经法治股核准后,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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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
除恶
工作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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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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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深入细致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的谈心谈话工作,及时报送扫黑除恶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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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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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扣5分。未按要求报送资料扣3分。由于工作不重视,监管对象中出现涉黑涉恶重新犯罪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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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共
法
律
服
务
工
作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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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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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有场所,有标牌,有明确的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有制度,运转有效。12348(安徽法网)公共法律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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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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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通报推广宣传使用次数,未完成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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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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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签订法律顾问聘请书面合同,一村(社区)法律顾问达到全覆盖,要求每月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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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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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报送每村法律顾问开展资料,未完成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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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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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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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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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一起上访、投诉事件,扣除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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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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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工作、基层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法援工作、普法工作每月最多扣40分;信息工作、机关效能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最多扣20分,平安建设工作每月最多扣40分,扫黑除恶工作最多扣10分。
加分项:被省、市司法行政部门督查、检查、调研,获得上级肯定的,由局相关部门提供说明交办公室,当月分别加20分、10分;以及根据各股室相关规定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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