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的通知
谯减灾〔202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减灾委成员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亳州市谯城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亳州市谯城区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3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亳州市谯城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风险,有效防范和应对重特大灾害挑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全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主要成就
“十三五”时期,全区各类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相继发生低温雨雪冰冻、暴雨(洪涝)、高温干旱等自然灾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2016至2020年,全区共有受灾人口 318775人、受灾农作物 22879.95公顷、直接经济损失 12533.08万元,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面对复杂严峻的灾害形势,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稳步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高效有序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努力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统筹协调能力进一步增强。“十三五”时期,我区及时调整减灾救灾委员,在职能隶转到应急管理局以后,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属地管理为主的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逐步建立。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优势,不断增强减灾救灾委统筹协调能力,减灾救灾委作用不断加强,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不断健全。
二是落实防灾减灾法规规章政策,依法应对灾害观念明显增强。“十三五”时期,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安徽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省政府的《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规章。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修订完善了自然灾害、防汛抗旱、气象、地质、地震、农业等多项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依法应对灾害的思想观念明显增强。
三是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投入不断加大,灾害应对能力明显提升。“十三五”时期,我区建立了以应急指挥、抢险救援、运输保障、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为主要内容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受灾群众在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全区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不断完善,灾害应对能力明显提升。
四是宣传教育形式更加多样,防灾减灾意识全面加强。“十三五”时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范围持续扩大,防灾减灾社会参与意识不断提高。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为契机,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和应急演练,社会公众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持续提升,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技能不断增强。积极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全区共有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8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9 个,正在申报省级国家级、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个,创建范围不断扩大,城乡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问题
“十四五”时期,防灾减灾工作面临诸多挑战,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推进,重特大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需要提升,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和建筑物防灾能力需要强化,基层防灾减灾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优化,装备科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等需要强力推进。面对严峻的形势和挑战,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更大的力度,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全力推动新时期防灾减灾工作快速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现代化
1.深入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
强化部门优势互补、职责分工明确、责任无缝衔接的统分结合管理模式,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自然灾害防治综合指挥协调机构,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防灾减灾救灾格局。发挥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防灾方面,加强灾害主管部门与部门、乡镇(街道)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群测群防机制,健全灾害监测预警、灾害风险、灾害损失、救援救助、资源环境、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和社会经济等综合防灾减灾信息资源的获取和共享机制。减灾方面,完善防灾基础设施建设、生活保障安排、物资装备储备等方面的综合投入机制,健全恢复重建资金筹措和应急征用补偿等机制。救灾方面,建立和完善军地协同联动、救援力量调配、物资储运调配等应急联动机制;健全灾后救助、灾害损失评估、恢复重建规划编制与实施等长效机制。
2.贯彻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积极贯彻落实自然灾害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区、乡、村三级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和措施,强化动态管理,着力提升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健全预案演练、评估和管理制度,不定期开展重大自然灾害行业部门联合应急演练。
3.不断建立健全灾害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
加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建立应急、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统计、发展改革、气象、地震等单位的灾害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致灾因子、承灾体、救援救灾力量资源等信息及时共享。建立完善预报预警、灾情会商、灾害损失评估的联动和共享机制,加强灾害趋势和灾情研判。进一步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拓宽人员来源渠道,充分发挥志愿者、基层各类信息速报员等作用。
健全重特大灾害信息发布机制,统一做好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工作,强化信息公开,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不断加强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传教育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培训教育,推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国际减灾日等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季节性和区域性自然灾害风险,常态化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
(二)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
1.进一步增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管理能力。加快气象、水文、地震、地质、农业、林业疫病疫源等灾害监测,提高自然灾害早期识别能力。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及发布系统,加强自然灾害早期预警、风险信息共享与发布能力,显著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推进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与减灾能力普查,深入推进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推进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应用,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依托“互联网+”战略,推进三级综合灾情和救灾信息报送,提高政府灾情信息报送与服务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重大灾害应对中的作用,应用大数据理念,建立采集、共享、服务、查询、应用于一体的面向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综合灾情和救灾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健全综合减灾能力的社会化评估机制。
2.进一步提升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
全面完成谯城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区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修订地震、洪水、气象、地质、森林等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摸清全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当前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区委、区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3.进一步增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能力
加快发展灾害评估、专业救援、应急救助等专业队伍建设,推动建立专业救援队伍,以乡镇(街道)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为主要力量,以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力量的灾害应急处置人才队伍体系。加快推进防灾减灾装备更新换代,加强基层应急装备设备的储备、管理和使用;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完善救灾储备模式,科学规划、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提升物资储备调运信息化管理水平。坚持科学重建、民生优先,将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摆在突出和优先位置,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节材环保技术,加大恢复重建住房质量监管力度。加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提升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和水平。
4.进一步增强重大工程防灾减灾能力
加强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抗台风、生态环境治理等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提高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继续实施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建设,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工程,重点提升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水平,中小学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标准,提高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抗灾能力和设防水平。实施交通设施灾害防治工程,提升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抗灾能力。
5.进一步增强科技防灾减灾能力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防灾减灾科技资源统筹和顶层设计。以科技创新驱动和人才培养为导向,推进监测预警、工程防治、应急救援、恢复重建等灾害风险防范全链条科技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在防灾减灾中的支撑作用。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遥感、导航定位、移动通信等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
6.进一步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拨、紧急配送和监管体系,完善工作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原则,合理划分事权范围,做好储备资金预算,落实分级储备责任,科学确定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及规模,制定应急物资产能储备目录清单,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加强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应急物资。综合考虑区域灾害特点、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分布、生产力布局、交通运输实际等,遵循就近存储、调运迅速、保障有力的原则,加快应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
7.进一步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
结合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和区域协同发展等战略实施,完善“区指导、乡镇(街道)为主、村(社区)服务”的城乡灾害综合风险防范体系和应对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城乡防灾减灾救灾发展。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计划,组建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加强村(社区)应急管理力量建设,建立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责任清单。乡镇(街道)依托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组建“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第一响应人”制度,加强防范,提高第一时间处置灾害事故能力,强化基层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深入组织开展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大力推广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实现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健全社区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应急预案质量,鼓励引导应急志愿者、社区居民参与防灾减灾活动,不断夯实群防群治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实施本规划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任务。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和本行业的防灾减灾规划或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和阶段目标,加强与年度计划的衔接,明确责任主体,优化人员结构,改善工作条件,确保防灾减灾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协同
减灾救灾委员会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整合资源,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规划实施协同配合机制,统筹规划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宣传引导,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考核评估
减灾救灾委员会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跟踪管理和监测评估,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编写规划实施中期和末期进展情况报告,切实保障规划成效。建立奖惩机制,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当事方的责任;对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