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立德镇2022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立发〔2022〕49号
各村、镇直各单位:
《立德镇2022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中共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委员会
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立德镇2022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22年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省、市、区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省大气办2022年对全省秸秆焚烧火点实行全年全时段监测,结合空气环境质量保障要求及卫星火点监测情况组织开展专项巡查的精神,实施秸秆禁烧常态化监管,全年全镇范围内实行农作物秸秆、落叶、垃圾、荒草等全面禁烧。农作物秸秆基本实现全量化利用,从源头上防止秸秆资源浪费和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探索建立秸秆“五化”利用新途径,科学建立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建立布局合理、多元发展和秸秆资源循环利用的运行格局。确保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4%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52%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大广播、小喇叭、宣传车、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微信、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开展校园“小手拉大手”活动及举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开展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全年全域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意识。大力宣传国家、省实施卫星监测,公安天眼和蓝天卫士等设备全天候、全覆盖监视。让广大群众不敢烧、不想烧、不愿烧。大力宣传省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新政策,以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为奖补对象,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秸秆标准化收储场(中心)、秸秆产业化利用、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建设,省级不安排资金支持机械化还田。
(二)严防死守,抓好禁烧监管
1.落实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禁烧监管网格,每村要结合实际需求,合理设置若干个管控网格,每个网格都要明确镇村组三级包保责任人,同时安排4名巡逻员分AB岗对网格责任区进行不间断巡逻,棚内要配备干粉灭火器、锨、扫帚等灭火器材。一旦出现火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应对、及时处理。
2.实行包保责任制。建立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网格、网格责任人包户包地块的分级负责制度,明确包保责任和监管事项。在禁烧重点时段,镇包保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一线指导村组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3.明确监管重点。各村要建立禁烧应急分队,原则上每村1个,应急分队要配备干粉灭火器、水车(包括配套动力)、铁锨、扫帚等灭火器材,一旦出现火情,做到及时处置。加强县区、乡镇边界区域的监管,按照联防联控要求,防止出现禁烧空白区域,严格落实防护隔离带、灭火应急等措施,切实消除焚烧隐患。要着力解决困难户、问题村、后进村、边界村等重点人群、重点对象、重点区域的监管防控问题。要高度关注农村居民操办“红白喜事”,上坟祭祀、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情问题,村包保责任人要安排禁烧应急队加强防范并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三)多措并举,抓好秸秆综合利用
1.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打捆离田。结合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按照每村1—2个托管服务组织的标准培育秸秆打捆离田专业服务组织,全面推行收割、离田、播种作业托管服务,组织专业服务组织开展整村整庄托管作业,实行统收、统种、统打捆离田。支持服务组织合理配套收割机、打捆机、装载机、运输车和播种机械,确保收割、打捆、离田、播种同步进行。
2.稳步发展秸秆饲料商品化和基料商品化利用。鼓励养殖企业成立秸秆饲料商品化利用公司,推进秸秆饲料商品化、产业化发展。优先扶持新建规模养殖场购置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铡草机械及氨化膜、尿素等氨化处理物资。鼓励秸秆基料商品化生产,推广双孢菇、平菇、大球盖菇等能够充分消耗农作物秸秆的种植模式,优先扶持年生产菌种达到5万袋以上的菌种厂或年生产规模超过1万平方米的食用菌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种植大户。
3.积极做好农机作业托管。实施农机作业托管服务是促进秸秆禁烧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秸秆禁烧成效如何关键取决于广大农户承包地能否及时收种彻底。实施农机作业托管是按照“以机建社、一村一社”的要求,把分散的机械组织起来,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合作社与行政村及村民组分别签订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协议,有计划开展统一作业服务,解决农民承包地的耕、种、收作业难题,通过统筹协调推进,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快的速度保证农民的收种需求,从根本上消除秸秆焚烧隐患。为此,各村要高度重视农机作业托管工作,按照托管方案要求,切实把农机作业托管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全力促进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委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镇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详见附件1)。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秸秆禁烧工作组织机构,制定禁烧方案,落实禁烧目标责任,上报镇秸秆禁烧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分工
镇政府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行统一组织领导,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负责常态化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镇纪委(督查组):负责对违纪案件的调查核实和秸秆禁烧重点时段的执纪督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落实纪律处分措施。
镇派出所:负责对因秸秆禁烧造成财产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重大事故的调查取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抓好秸秆收集贮运服务体系建设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核实上报收种进度;负责农作物收、种机具的管理调配、示范演示以及外来机具的引进、订单签订等工作。做好收割机(加装切抛机)、灭茬粉碎还田机、玉米精量播种机等安装、使用、维修和技术培训。同时要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镇环保工作站: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及时做好卫星火点认定取证、信息发布及火点统计上报工作。
镇执法队:负责对道路晾晒秸秆及时处置,对随意焚烧垃圾、枯草、树叶等杂物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镇安监所:负责做好禁烧期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事故取证、处置、报告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及时拨付秸秆禁烧工作经费,兑现考核奖惩资金。
镇中心校:负责对中小学生开展禁烧宣传教育。
(三)加大督查力度
1.按照包保责任制的要求,镇班子成员、镇包村联系人进驻到各自责任区现场督导巡查。同时镇成立2个工作督查组,全天候对各责任区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2.镇纪委和环保站分别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各责任区包保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和镇政府制定的各项禁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秸秆禁烧期间出现工作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四)落实包保责任,交纳履职保证金
为增强镇村干部及镇直部门负责人包保责任意识,镇政府实行干部包保责任制,并落实履职保证金。镇委书记、镇长每人交履职保证金5000元,镇班子成员、包村干部(网格责任人)、村书记、主任每人交履职保证金3000元,村两委其他干部每人交履职保证金2000元。若所包保范围内出现火点的,履职保证金予以没收上缴镇财政。
(五)处惩到位,严肃追责
1.凡是被国家、省卫星监测、省督查发现认定的火点,及市、区督查发现认定为全区第一把火的村,村书记、主任、村包组干部就地免职(村主任依法罢免),保证金作废;所在网格责任区镇包保干部保证金作废,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同时罚村20000元。
2.凡是被市、区督查发现并认定的火点,发现一处,责令村书记停职,村包组干部辞职,罚所在村10000元,所在网格责任区的镇、村包保干部保证金扣除50%,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对应的处分。
3.凡辖区内火点较多,出现禁烧失控,造成恶劣影响的村,村书记就地免职。所有镇村包保干部保证金全部作废,并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4.镇督查发现一处火点且又无网格人员在现场处置的,罚镇、村网格责任人及所在村书记、主任每人1000元,从保证金中扣除。
5.镇督查组督查发现镇村干部不在岗的一次罚300元,全天督查组督查行政村所有责任区内累计有三人次不在岗的,罚班子成员1000元。
6.镇督查发现一处秸秆五边(田边、路边、沟河边、林边、村边)堆放,对网格责任区镇村包保干部进行经济处罚,每发现一处,罚镇村包保干部各200元,罚所在村500元,并限期整改到位。
7.实行全年禁烧督查考核,除午季重点时段以外,其他时段被市、区督查组督查认定的火点,罚村书记、包组干部各1000元。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21日—5月24日)
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召开全镇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动员部署秸秆禁烧工作。签订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将秸秆禁烧任务落实到村。镇政府派出督导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准备工作进行督查。
(二)禁烧重点时段(5月25日—6月25日)
1.镇督查组分区域、全天候、地毯式对禁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2.镇班子成员和镇包保干部进驻网格责任区,全天候吃住在村,现场督导巡查,确保每台机械、每个地块都有专人监管,全面落实各项禁烧措施,强力推进禁烧工作。
(三)总结考评阶段(6月26日——7月5日)
1.各村认真总结经验,汇总工作资料,上报工作总结。
2.镇政府对各村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适时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1.立德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立德镇2022年午季秸秆禁烧镇村干部包保网格表
附件1:
立德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杜 洋(党委书记)
王 璐(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丰家魁(人大主席、分管负责人)
杜森林(主任科员)
郝建光(党委副书记)
王婧平(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 强(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周玉海(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韩 杰(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沈钦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明慧(副镇长)
张 鹏(副镇长)
赵媛媛(人大副主席)
张 超(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张宏伟(派出所所长)
张建峰(环保站站长)
王 彬(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王 超(畜牧站站长)
尹 鹏(财政所所长)
郭建其(应急办主任)
马德学(国土所负责人)
宁 刚(信息文化服务站负责人)
周 凯(司法所负责人)
白兴林(扶贫工作站站长)
吴幽涵(党政办主任)
李兰军(卫生院院长)
王志强(中心校校长)
许向阳(市场监管所所长)
李 刚(药都银行立德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丰家魁(兼),副主任:张建峰、王彬、王超,成员:王胜男、董蒙蒙、王勇、张欢欢、程枫、方显,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