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647K/202208-00201 | 组配分类: | 专项规划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 文号: | 谯政秘〔2022〕49号 |
发文日期: | 2022-07-19 | 发布日期: | 2022-08-08 |
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647K/202208-00201 |
组配分类: | 专项规划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
文号: | 谯政秘〔2022〕49号 |
发文日期: | 2022-07-19 |
发布日期: | 2022-08-08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
谯城区“十四五”生态环境
保护规划的通知
谯政秘〔2022〕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谯城经开区管委会:
《亳州市谯城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亳州市谯城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亳州市谯城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分析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第二节 当前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第三节 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优势和机遇
2、挑战和压力
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第一节 加快产业结构升级
第二节 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体系
第三节 强力推进绿色科技创新
第四节 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第五节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第四章 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程
第一节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第二节 积极适应气候变化
第三节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
第五章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一节 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第二节 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
第三节 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控
第四节 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
第六章 稳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第一节 提升水环境安全保障
第二节 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第三节 加强水资源供给保障
第七章 改善土壤和农村人居环境
第一节 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
第二节 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第三节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四节 强化农业面源治理
第八章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第一节 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第二节 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第三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四节 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与成效评估
第五节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第九章 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
第一节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第二节 加强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第三节 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第十章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第二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第三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第四节 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第五节 系统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第十一章 推动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第一节 开展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
第二节 加快水环境管理一体化建设
第三节 加快土壤管理一体化建设
第四节 加快资源循环利用一体化建设
第十二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加大资金保障
第三节 加强科技支撑
第四节 定期评估考核
第五节 加强区域协作
第六节 深化公众参与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分析
谯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三五”以来,谯城区致力于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十三五”期间,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推进,37项指标均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完成。“十四五”时期是谯城区乘势而上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即是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也是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更是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窗口期。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一)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生态创建更加深入。谯城区始终坚持以创促建,创建成果显著。“十三五”以来共建成省级美丽乡村40个,省级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3个,森林城镇1个、森林村庄4个,市县自主建设村30个,完成21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连续三年荣获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皖北片区先进县区荣誉称号,十八里镇蒋李村荣获全国乡村综合治理示范村称号,古井镇入选“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乡镇”。
区域空间布局全面优化。编制《谯城区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明确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评价办法,通过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持续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区域保护,生态空间布局得到全面优化。
生态保护修复取得重大进展。认真落实保护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2020年,省“23+80+N”突出环境问题涉及谯城区的3件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10月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320件,已完成整改293件,剩余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大力实施城区“水活”工程,打造“涡河-宋汤河-赵王河-涡河”等6条水活线路,整治城区河道39.5千米、治理面积245.4万平方米,同步实施沿河公园、水系公园、城市绿道等项目,新建森林长廊示范段10公里,持续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
(二)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
大气污染防控持续强化。“十三五”期间,谯城区突出抓好“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五控专项行动。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划分了4个大网格、37个中型网格、119个基础网格,成立环保网格专员督查组,对区域内各类污染源防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大力推进控煤行动,坚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强化清单式、台账式管理。加大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力度,做好已淘汰燃煤小锅炉日常监管,提高锅炉准入门槛,督促企业使用清洁能源。持续开展控气行动,对全区101家涉VOCs企业组织全面排查工作,建立排放企业管理清单,大力推进工业涂装及包装印刷行业源头替代,完成14家企业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分级实施精准管控,完成452家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积极推进控车行动,实施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工作,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加大高排放柴油车深度改造治理力度,推进柴油三轮车尾气治理,在五马镇、谯东镇等9个北部乡镇免费安装柴油三轮车颗粒捕捉器10879个。不断强化控尘行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严格落实“6个100%”标准,对全区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安装扬尘监测仪并联网监控。实施道路扬尘精细化管控整治,推行“湿扫+吸扫”保洁作业。持续实施控烧行动,实施秸秆禁烧常态化监管,加大对现有秸秆进行集中收集处置的力度,2020年实现国家、省监测零火点目标。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及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十三五”期间,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等均达到上级考核指标,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升至70.2%。2020年,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
水污染防控稳步实施。“十三五”期间,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区21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日处理生活污水能力为31000吨/天。新增建设管网24.9公里,各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管网覆盖率达60%以上。推进龙扬镇龙德集、古城镇油河集、双沟镇三官集等非乡镇政府所在地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建设。加强村级污水处理站建设,建成村级污水处理设施50个,总处理规模为14720吨/天。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排查确定69条农村黑臭水体,编制《谯城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完成十河镇、双沟镇2处农村黑臭水体试点乡镇。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管理,城市集中式饮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出台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意见,完成乡镇涉河湖“四乱”问题整改348件,完成油河、武家河、小淇河、惠济河等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设计和确权划界。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整改入河排污口166处。完成东城海子等水体治理项目12个,多次获得省水环境治理生态补偿。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完成国控考核断面目标任务,涡河义门大桥国控断面水质改善至III类,19条市控、区控河流断面水质改善成V类,个别断面水质好于IV类。
土壤污染防治夯实基础。“十三五”期间,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加强区域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开展重点地区涉重行业排查和整治,加大对安徽陆野农化、安徽田牛生物、亳州海日农化、亳州正和铝业等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完成土壤污染类别划分,编制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用地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控制用地准入;积极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地膜,减轻农地膜污染,加强农村塑料废品回收处理,建设276个农膜、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收集网点。举办固废和危废规范化管理培训班,提升乡镇(街道)环保工作站规范化管理水平,2020年回收有害垃圾2145吨。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处理”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和“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运行体系。持续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20年实现区域内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人居环境日益改善。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四项重点任务,完成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截止2020年底,已完成13个中心村建设。城乡面貌持续改善,排查整改沿涡北路等易涝点74处,完成6044套棚户区住房改造、534户农村危房改造、135个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改厕3500余户,245个村完成农村“三变改革”。投资建设丹参路等11条道路,实施G344谯城段改建等交通设施项目,建设桥涵30座,开通城乡公交一体化线路20条。实施创园项目21个,人民公园、临漳公园等对外开放。
(三)环境监管能力不断加强
“十三五”期间,环境监察工作有效开展,环境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水、大气和声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形成。推行多样化监管模式,开展金刚石、酿酒厂、塑料、窑厂等重点行业“双随机”检查、VOCs废气处理专项执法检查、危险废物专项检查、节假日夜间执法检查等一系列监管行动。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完成40家石材加工点、327家木材加工点、151家粮食收购点和181家中草药加工企业整改。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共普查污染源1214个,均已录入系统,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获得国务院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颁发的先进集体称号。加强环境监测力度,采取在线监测和委托第三方管理的方式,对全区21条河流、27个断面及44家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并及时上网公示。积极组织业务培训,规范执法人员环境监察能力。安装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设备,对排水水质进行全时段监督,建立入河排污口巡查制度并形成记录台账。全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三同时”验收率、规划环评执行率均为100%,落实排污许可证发放及登记工作,2020全区应发证登记企业1694家,其中,共完成发证类132家,登记类1562家,完成率100%。
第二节 当前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一是协调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面临诸多困境。“十三五”时期是谯城区在困难考验中承压奋进、砥砺前行的特殊时期。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受国内外疫情影响,经济运行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可能放缓。现阶段虽然谯城区工业化快速推进,产业、项目、要素快速集聚,但仍存在质量不高、效益不佳、竞争力不强等问题,现代中药产业原创性研究和创新性产品较少,新产品接续能力较差。与发达地区相比,谯城区适应新经济发展的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资源明显稀缺,政府效能、应用场景等新型营商环境亟待优化;伴随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大,社会治理风险增多,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的挑战更加严峻,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待提升。
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压力较大。“十三五”以来,谯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虽然整体趋于改善,但改善成果不稳固,臭氧和颗粒物污染治理依然十分艰巨,特别是大气环境质量受气象条件影响明显,与周边地市相比,上级要求改善的幅度较大,改善的难度十分艰巨。全区水环境总体向好,但局部水域依然存在一定问题。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艰巨,十河镇梅城洪仙庙、双沟镇周大花瓶沟2条国家级黑臭水体和淝河镇四李村中李塘、立德镇申楼村幸福沟等64条省级黑臭水体尚未完成整治。“十四五”期间新增多个省控和国控断面,如何实现考核断面全面稳定达标面临新的挑战和压力。农业面源污染依旧存在,谯城区规模畜禽养殖数量多、标准化和规模化水平程度不高,区域内中药材初加工等带来的面源污染依旧十分严峻。垃圾分类和资源利用化尚在试点阶段,人居环境整治压力较大。
三是区域生态环境问题依然存在。境内主要河道治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人为活动造成的鱼类资源退化对水生态系统的影响依然存在。沿河区域及主城区危废及固废清理和生态复绿工程需进一步加强,部分黑臭水体仍存在返黑返臭的现象。亳州市谯城区资福源墙材有限公司、亳州市晨旭新型墙体有限公司等窑厂环保问题有待加强,窑厂整治任务繁重。随着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使得具有较高生态价值的自然与半自然景观数量持续减少,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不足。
四是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仍需提升。目前,“三线一单”管控体系成果应用有待推进,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监督没有完全建立,“一证式”管理还没真正实现,排污权、用水权、用能权、碳排放交易尚未破题。尚未建成覆盖全境的大气、水和土壤监测网络体系,部分环境监测数据尚未接入统一的环境大数据平台。新时期各类环保问题复杂糅合,相关部门环保职责尚未理清理顺,涉及多部门的环保问题未能根本解决,权责不明难以实现长效管理;环保监管对象面广量大,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监管要求不断提高,环保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不相适应;网格化监管体系尚未真正落实到位,未能达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标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没有形成常态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清。公众对环境问题的敏感性和维权意识增强,但个人行动滞后。企业自身环境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整体上,现代化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提升,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三节 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优势和机遇
“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谯城区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20年,谯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0.2%,PM2.5年均浓度47微克/立方米。地表水质量均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完成国控考核断面目标任务,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面推行河长制、林长制、路长制,生态环境管理制度逐渐完善。完成谯城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编制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节能减排力度不断加大,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生态环境主要污染物约束性指标及重点减排项目任务,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大幅提升的同时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为开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开展,面临诸多机遇:
新发展理念带来新发展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下,生态文明建设地位不断提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新发展理念后,谯城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在创新发展中厚实了产业基础,在协调发展中推动了城乡统筹,在绿色发展中结下了累累硕果,在开放发展中促进了合作共赢,在共享发展中提高了幸福指数。“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将继续保持高战略定位,污染防治将继续保持攻坚战力度,主打“持久战”,为“十四五”期间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提供了根本政治保障。
新发展平台带来新发展机遇。谯城区位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中原城市群、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统筹皖北六市“四化同步”等多个重要发展板块,多重战略叠加、政策红利加速释放,有利于谯城区全面提高参与区域分工和竞争的能力及层级;国家出台《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省制定加快皖北发展系列政策举措,有利于谯城区进一步乘势而上、加快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机遇,有利于发挥资源禀赋、人力资源、市场空间等方面比较优势,激发新型城镇化和内需潜力;产业链供应链重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有利于谯城区发挥良好的区位优势,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利于中医药产业、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等产业取得重大进展。
新发展阶段带来新发展机遇。新发展阶段更强调消费和内需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更注重畅通生产、流通、消费、分配等环节。谯城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紧紧抓住新发展阶段带来新发展机遇,基于已构建的“3211”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现代中医药、扎实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加快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推动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化、规模化、高端化、融合化发展。充分发挥白酒产业基础优势,培育以古井镇为中心,集酿酒与科研、销售、旅游、文化为一体的白酒产业园,打造“华夏酒城”。大力发展高端生态农业,推动农产品物流供应平台建设,加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优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两大优势产业。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宏观经济和财政政策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驱动力。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环境经济政策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大作用,深入推进政策改革与创新。目前,我国环境经济政策框架体系基本建立,主要包括环境财政、环境价格、生态补偿、环境权益交易、绿色税收、绿色金融、环境市场、环境与贸易、环境资源价值核算、行业政策、城市开发(EOD)等内容。随着环境经济政策顶层设计的不断强化,进一步激发节能减排的内生动力,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较好的宏观政策环境。
2、挑战和压力
“十四五”期间,谯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多重挑战:一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经济低迷和全球化逆流加大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风险,统筹发展和保护的难度增加,生态安全面临新要求新挑战。二是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压力大,国家对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要求日益严格,给谯城区生态环境治理的治理体系和能力与治理提出新挑战。三是随着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深入推进,谯城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仍存在一定短板,环境质量改善距离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期盼还有一定差距,生态产品生产、生态反哺(分配)、生态产品开发服务、生态产品交易服务等尚未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尚未建立。
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和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筑牢“两山”发展理念,助力“美丽安徽”“美丽谯城”建设进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为主线,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治污,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努力把谯城打造成为皖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和“世界中医药之都”核心区。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作为各项工作基本衡量的标准,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思想,大力推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沿着“巩固、调整、充实、提高”的主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构筑生态安全格局。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统筹做好工作安排部署,保持战略定力,不动摇、不松劲,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握减污降碳总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不折不扣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坚持系统保护、综合治理。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突出系统保护、综合治理,重点治理、源头治理,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深化、细化、常态化,统筹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工作,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持续深化改革、制度创新。切实创新制度政策,培育“增量”新动力;密切结合生态环境问题新变化,突出“变量”的驱动力;坚持完善现有制度政策,发挥“存量”的真实力;通过持续深化改革和制度政策创新,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积极促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内部政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制度政策的融合共生,形成制度政策合力。
加强法治建设,筑牢基础。积极推进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在谯城区的有效实施,完善公民环境权益、绿色金融、排污权交易、生态环境分区管治、生态补偿、排污许可等政策制度的宣传、落地,深化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的衔接机制改革。
引导社会参与、共享共治。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参与制度,科学配置生态环境治理的治权,促进利益深度整合,实现共享和补偿同步推进,规范参与行为与程序,引导鼓励各利益相关方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推进环境治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强制性披露与自愿性披露相结合的环境信息披露机制,让多元协同治理格局逐步实现。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展望2035年,全面绿色转型树立新样板,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总量达峰后稳中有降,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生态恢复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环境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共生,生态宜居美丽谯城新家园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十四五”时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深度融入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协同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美丽谯城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结合国家和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确保规划期末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目标,提出反映环境治理、气候应对变化、环境风险防控和生态保护的综合指标体系。
表2-1 目标指标体系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目标 |
指标属性 |
|
(一)环境治理 |
||||
(1)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
47 |
39 |
约束性 |
|
(2)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70.2 |
75 |
约束性 |
|
(3)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 |
/ |
25 |
约束性 |
|
(4)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 |
/ |
0 |
约束性 |
|
(5)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
/ |
市下达指标 |
预期性 |
|
(6)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 |
/ |
市下达指标 |
预期性 |
|
(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5 |
25 |
预期性 |
|
(8)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① |
化学需氧量 |
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
913.5 |
约束性 |
氨氮 |
56.75 |
|||
氮氧化物 |
1445 |
|||
挥发性有机物 |
229 |
|||
(二)应对气候变化 |
||||
(9)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市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
(10)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消耗降低(%) |
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
市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
(11)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 |
市下达指标 |
预期性 |
|
(三)环境风险防控 |
||||
(1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市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
(1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 |
有效保障 |
约束性 |
|
(14)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起/万枚) |
0 |
市下达指标 |
预期性 |
|
(四)生态保护 |
||||
(15)生态质量指数(EQI) |
/ |
稳中向好 |
预期性 |
|
(16)森林覆盖率(%) |
21.68 |
不降低,力争达到21.73 |
约束性 |
|
(17)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公里) |
2.24 |
不减少 |
约束性 |
|
① 待国家、省和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实施后,“十四五”4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以该方案相关要求为准。 |
备注:所有指标最终以亳州市下达的指标考核要求为准。*1:以最新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后的面积为准。
第三章 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推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发展,以绿色生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第一节 加快产业结构升级
严格准入条件。对标碳达峰碳中和与节能减排要求目标,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扩张,严格源头控制,以提高准入条件,促进污染减排。继续加大对开发建设项目严格管理,重点对金刚石、酿酒、医药制药、塑料、窑厂和商砼等行业的管控,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提高新建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标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环保“三同时”的验收,对污染设施不完善的坚决不予验收,从源头上遏制污染。
调整产业结构。围绕“世界中医药之都”核心区建设目标,做大做强医药制造业,形成医药制造业优势集群。依托“徽酒名镇”,全力打造集酿酒、科研、销售、文化、旅游为一体的特色产业集群,做优做特白酒产业。聚焦粮食、中药材、蔬果等特色资源,以重点骨干企业为龙头,以园区建设为载体,以标准和品牌为引领,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发挥人力资源优势,以促进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为目标,积极促进轻纺织造、鞋服制造、玩具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升级发展,吸引上下游配套企业,推动轻纺、鞋服、玩具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
优化产业布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加强空间布局约束,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区域空间格局。区域主城区禁止建设环境高风险、高污染项目。严格项目审批,新上项目必须入园,对布局在园区外的现有污染工业企业,严禁在原址审批新增产能项目。加快现有金刚石、酿酒厂、医药制药等企业升级改造、整合搬迁、退城入园。强化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升级改造,推动传统产业向工业园区集聚集约发展,提高金刚石、酿酒、医药制药、塑料等行业园区集聚水平。
提高利用效率。提升行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严格执行产品能效、水效、能耗限额、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标准。建立健全节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监督体系。对重点行业深入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传统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提升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能源效率,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第二节 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体系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培育壮大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鼓励支持联滔电子、佳恩特等企业加快创新研发,开发新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培育引进一批软件研发企业,建设中医药大数据中心。结合种植业、养殖业等产业基础,建设一批风光、农光、渔光等“光伏+综合利用”项目。发挥农作物秸秆资源优势,建设以农作物秸秆为主的生物质发电项目,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以产业园区绿色升级、废气、废水、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产业作为重点方向,发展清洁生产产业;以污染治理、节能改造、节能环保绿色装备制造作为重点方向,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以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装备制造、设施建设和运营、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系统高效运行为重点方向,发展清洁能源产业;以绿色建筑、绿色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营以及城镇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进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以环境监测、产品认证、评估审计、咨询服务等为重点方向,促进服务业绿色发展;以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智慧环保监管系统等建设为主要内容,发展新型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产业。
第三节 强力推进绿色科技创新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科技创新能力,培育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平台,整合企业、高校、产业园区等力量,鼓励企业牵头建立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以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为抓手,开展中医药、白酒、农副产品等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人才培养,重点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研究,开展绿色低碳技术、PM2.5与O3协同控制、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开展新污染物监测、环境风险评估与治理管控技术研究。围绕提升生态系统质量、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技术研究。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重金属污染减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大力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应用,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开展节能环保、碳减排、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绿色技术研发和示范。
第四节 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宣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力度,重点针对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公共服务场所、商业机构等,广泛动员各类媒体,创新传播方式方法,拓展传播平台,组织策划有影响、有声势、有效果的宣传活动,讲好生态文明故事,进一步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
打造特色宣教示范平台。加大乡镇、村(社区)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建设具有引领示范带头作用的城镇、乡村、企业、保护区、教育文创馆等教育基地。将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在大中小学不同教育阶段开设生态文明教育和课外读本,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促进生态环境教育事业蓬勃发展。试点运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打造沉浸式宣教示范基地,提高公众互动参与积极性。
培育繁荣生态文化。加强生态文化理论研究,积极培育生态道德、弘扬生态文化。探索构建符合时代特征、满足群众期盼、体现地方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加大生态环境宣传产品的制作和传播力度,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积极参与生态文化建设,加大对反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承载生态价值理念、思想艺术水平较高的生态文化作品创作的支持力度,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挖掘创作导向正确、创意新颖、深受欢迎的优秀生态文化精品。
第五节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引导绿色消费模式。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限制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鼓励使用环保包装材料。严格限制一次性消费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定期公布节能环保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引导公众优先采购绿色产品。加大节能、节水政策法规宣传力度,鼓励公众采购节能家电产品和节水器具。
树立绿色生活典范。定期评选绿色生活典范并参与各类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环保宣传教育的质量。通过树立绿色生活典范,为居民的日常生活提供榜样,营造“践行绿色生活,秘诀共分享,细节同注意”的社会良好氛围。
全面推进绿色出行。在进一步建立完善绿道网和绿色出行网络体系的基础上,推广公共自行车低碳出行。实施区域绿道绿化及标识系统提升,逐步完善绿道设施,完成自行车驿站基础及试点接驳。设计自行车生态游线路,让居民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绿色福利。
第四章 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程
以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为目标,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有效降低碳排放强度。实施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第一节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协同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深入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实施以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协助亳州市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摸清碳排放基础,识别关键排放领域,研判碳排放趋势,探索制定谯城区碳达峰目标,加强碳达峰目标过程管理,确保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控制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加快提升节能管理能力,谯城区作为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示范区,既要做到绿色承接,又要严控“两高”项目建设,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加快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加快培育循环经济、清洁能源等绿色新业态,围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源、垃圾发电等生态环保核心业态、关联业态,加快推进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和典型示范企业。加快建设万事通亳州风电场、永康盛世风力发电二期、谯城区观堂镇光伏建设、亳州市垃圾发电二期、废弃物及中药渣资源化利用等工程项目。“十四五”期间完成节能改造7家,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3家,省级绿色工厂5家。
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积极构建空铁公水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力打造外联内通、互联互通、安全高效、便捷绿色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强化与城市公交的无缝对接,加快古城东站货运枢纽建设和高铁芦庙站升级改造,推动高铁芦庙站建设成为亳州北站。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合理布局天然气门站、高标准CNG、LNG气源站,提高清洁能源交通工具普及率,加大交通行业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到2025年,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5%。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提高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水平,构建绿色低碳建筑体系。加强工程设计、建设、竣工验收过程的监管力度,以保障全区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设计图纸标准施工,提高建设工程执行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标准的规范化水平,到2025年,全区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100%执行率。鼓励社会投资的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执行更高效能水平的绿色建筑标准,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绿色节能改造。加大绿色低碳建筑管理,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加强能效测评管理,稳步推进能效提升。
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建立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一体化监测体系,开展温室气体监测评估应用技术研发,推动重点排放单位建立健全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台账登记制度。加强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第二节 积极适应气候变化
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将适应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结合,加大对现有基础设施的维护或改造,提升电力、交通、通讯等关键系统的气候防护能力。加强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对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进行气候适宜性、风险特性及对局地气候产生影响的评估分析,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强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升城乡建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气象风险预警管控和应急联动,建设支撑适应气候变化的信息共享平台。依托亳州机场项目建设,探索开展飞机增雨平台建设,提升人工增雨改善修复生态作业能力,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空中云水资源科学开发利用。
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储量。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通过保护、恢复和改善土地、河流湿地、绿地等措施,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的气候韧性和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系统碳固定服务功能。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建设森林生态廊道,提高林地保护利用水平。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广增施有机肥、免耕栽培等保护性耕作措施,“十四五”期间建设高标准农田31.28万亩,实现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覆盖,增加农田固碳能力。
第三节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
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强碳市场制度建设,借助安徽省碳市场管理、交易和市场监管制度建设契机,探索开展企业碳排放管理,推动企业主动适应、积极参与全省碳交易,提高企业绿色低碳竞争力。高质量做好重点控排企业排放数据核算与核查,重点开展发电行业企业配额分配与发放。鼓励企业主动公布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和控排行动,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积极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运营碳期货、碳期权等碳金融,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金进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
推动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规划、标准相融合,实现统一谋划、统一布置、统一实施、统一检查。加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作用机制研究,实现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监管。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制度融合,强化高耗能高碳排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推动将碳排放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探索实行重大项目碳排放管理。将碳强度降低任务目标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推动将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碳达峰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等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
专栏1 应对气候变化重大工程
(一)碳排放达峰工程
协同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落实《亳州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二)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工程
围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源、垃圾发电等生态环保核心业态、关联业态,加快推进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谋划项目:谯城区万事通亳州风电场项目、永康盛世风力发电二期、谯城区观堂镇光伏建设项目、亳州市垃圾发电二期项目、谯城区文硕农林废弃物及中药渣资源化环保利用项目。
第五章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坚持源头控制和综合施策,以PM2.5和O3协同控制为主线,加快补齐O3治理短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推动臭氧步入稳定下降通道,PM2.5浓度实现持续降低,力争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目标。
第一节 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大力实施PM2.5和O3协同控制。落实亳州市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推进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与更新工作常态化,建立重点污染源动态排放清单。积极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管理工作,健全ODS申报登记、核查和监管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和夏秋季臭氧污染,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严格落实亳州市重污染天气非重点行业减排措施,建立错峰生产实施方案,严厉打击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第二节 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
升级改造工业废气治理。深入推进“三重一创”,出台对龙头产业鼓励政策,促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深入推进中药制药提取行业VOCs治理,对全区中药制药行业中存在醇提工序的企业,醇提环节产生的废气进行治理,集中对使用溶剂型原辅材料且VOCs排放量较大的企业进行深度治理。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制度体系,依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特别控制要求。协同移动源和城市面源大气污染防控,有效控制VOCs排放总量。完善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控系统,实现企业和园区在线监控。强化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分行业推动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强化能源消费端污染控制。在加快能源消费结构性改革的基础上,强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加强劣质煤、散煤管控,持续开展城区散煤治理专项行动。推进禁燃区内经营户散煤燃烧整治工作。持续推进燃煤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强化古井贡酒有限公司等燃煤机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按照超低排放,鼓励瑞能热电等燃煤电厂在已实现超低排放基础上,实施超净改造。严控新增耗煤项目,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推动煤炭消费指标向优质高效项目倾斜。推动亳州古井智能产业园区天然气热电联产,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逐步完成30万千瓦级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和低效燃煤小热电关停整合工作。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和主要乡镇建成区。
第三节 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控
统筹防控车辆尾气。统筹油、路、车治理,推进油气质量升级,加强燃料及附属品管理,储油储气库、加油(气)站实现全部配套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备并接入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在线监控系统,确保油气有效回收治理并实现实时监控。优化中重型柴油货车绕城方案和路面管理,保障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连续、畅通。建立健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监管机制,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防治,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做好城市公交、出租、市政车辆、城市物流等行业及政府机关的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工作。倡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新能源机动车,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开展燃料油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国Ⅵ排放标准和相应油品标准。
推进船舶污染防治。继续推进绿色港口建设,加强船用油品质量监管,船舶应全部使用符合新修订的船用燃料油国家标准要求的燃油,严禁使用超标燃油。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老旧运输船,推动船舶、港作机械等“油改气”“油改电”,提升岸电使用率,降低港口柴油使用比例,推广应用LNG动力船舶。
第四节 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
推进低空面源污染整治。大力发展装配式新基建,推动BIM技术应用,推行装配式装修方式,发展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落实工地扬尘“六个100%”防治措施,建设用地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砂石建材堆场安装大气环境在线监测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开展秋冬季建筑扬尘防治攻坚行动,做好重污染天气扬尘管控和调度工作,推行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量化考核制度,提高扬尘治理效果。强化餐饮源污染排放监管,大中型餐饮项目安装油烟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全面禁止生物质露天燃烧。
强化噪声防控。结合谯城区城镇特色化发展需要,积极完善城市功能布局,推动商业区、科教文卫区、居住区、工业区分离,优化调整现有营业性娱乐场所布局,引导房地产开发远离主干道。深化社会生活噪声控制,加强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隔声与减震管控,严格要求娱乐场所按规定时限营业;加强环境噪声执法检查,对于排放噪声超过环境噪声厂界排放标准,造成严重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开展限期治理。严格控制交通噪声,加强道路和机动车管理,合理规划运行路线和时间,在噪声敏感区域内继续实行分时段分路段车辆“禁鸣”,完善城区高速公路及人口密集区噪声敏感区(点)声屏障设施建设,减轻交通噪声污染影响。
专栏2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一)煤炭减量控制工程
进一步加大燃煤控制区范围煤炭减量控制,淘汰禁燃区内燃煤设施,替换清洁能源,巩固淘汰燃煤锅炉成果。
(二)VOCS深度治理工程
开展谯城区挥发性有机物防治评估工程,实施含VOCs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溶剂型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15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下降20%。规模工业涂装行业电泳、喷涂、干燥等废气,包装印刷行业烘干废气,建设适宜高效VOCs治理设施,到2025年,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综合去除率不低于60%。
(三)NOX深度治理工程
到2025年,实现全区玻璃行业超低排放,古井贡酒有限公司确保按照超低排放,鼓励瑞能热电等燃煤电厂实施超净改造。
谋划项目:谯城区煤炭减量控制项目、谯城区挥发性有机物防治评估项目、VOCs产品源头替代工程项目、工业炉窑治理项目、谯城区古井镇热电联产及配套供热管网项目。
第六章 稳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以水生态环境改善为核心,统筹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协同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保护治理,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保好水”“治差水”,稳步改善水生态环境,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第一节 提升水环境安全保障
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因地制宜开展落后产能淘汰、清洁化改造、循环经济等行业深度治理等,减少源头水污染物产生并实现重点行业企业的水污染排放稳定达标。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深入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工作,对其他企业定期开展“散乱污”清理,强化对涉水排放工业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鼓励企业集中建设污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设施。依法开展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有序推进清洁生产审核任务。推进重点企业和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提级,健全涉水排放企业清单,建立企业污水“一企一管”,完成谯城区建安路污水泵站、亳宋河污水泵站及管网建设项目。
加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构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系统治污体系,完善排水系统建设,实现污水全量收集、全面达标处理。加快推进涡北污水处理厂三期及涡北中水厂建设项目。调查雨污分流管网覆盖盲区,持续推进管网修复与改造,实现管网健康运行。开展区域箱涵闸口高水位运行普查,重点对雨天溢流风险区开展截污专项工作,系统开展精准截污与调度工程,推动污染雨水全过程治理。全面评估各支流流域雨污分流工程质量,取消支流河汊总排口功能,实现清污分离全覆盖。全面推进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刘集、芦庙集、泥店集、城父镇、安溜村、张沃村等镇村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到2025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25%以上。推进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城市排水许可管理。
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坚持“水陆统筹、以水定岸”,逐步完善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长效监管机制。制定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整治方案,优化排污口布局;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测和人员现场勘查,应查尽查,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按照“一口一策”推进整治,强化执法监管,对造成入河排污口超标且经整治仍不能稳定达标的工业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关停搬迁;实施入河污染源、排污口和水体水质联动管理,进一步推进排污口在线监测能力,加快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梯次深化黑臭水体整治。严格落实《谯城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定期开展区域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避免整治后黑臭水体返黑返臭。与农村污水垃圾、畜禽粪污、农业种植面源等污染防治相结合,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
第二节 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城市乡村的自然联系,综合运用生物控制、物理降解、自然修复等技术措施,改善河流水质,加快推进谯城区水环境提升与活水工程、双沟镇河道治理绿化项目。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推进谯城区境内涡河本干及支流武杨河、小洪河、洮河、赵王河、惠济河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西淝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加强河湖水量调度管理,维持下游河湖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落实禁捕要求,深化区域联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维护河势稳定,保护珍稀濒危及特有鱼类重要生境。实施一批入河(湖)湿地恢复与建设、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项目,增加水生生物多样性,提升河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第三节 加强水资源供给保障
加强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总量和水强度指标管理。健全节水政策和指标标准体系,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及节水评价制度,建立区域节水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供水管网漏损管控,强化城市居民、工业、公共机构、高耗水服务业等各领域节水管理,提高行业用水效率。深入开展节水载体创建,推动区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节水激励机制。配合推进引江济淮工程实施。以涡河大寺闸上水源为主,涡北提水并拦蓄水、涡南引蓄水,面上以机井和水塘(少量)为主、连通水系,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并举,发展农业灌溉和高效节水灌溉,构建农业节水体系。实施灌溉排涝泵站、蓄水涵闸、沟渠清淤、高效节水灌溉提升工程。推进工业园区专业化发展和循环化改造,加大力度实施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程,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雨水用于工业园区、城市绿化和清洗杂用、景观配水、生态补水,按工业用水、市政杂用等不同用途,强化以需定供、分质用水、加强管控,合理建设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实现“优质优用、低质低用”。确保污水安全有效利用。
专栏3 水生态环境提升重大工程
(一)污水管网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工程
实施镇、村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治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水环境安全。
(二)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巩固区域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开展区域黑臭水体清查,建立治理清单,实施综合整治,基本消除区域黑臭水体。消除国控劣Ⅴ类断面。探索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总结经验。
谋划项目:谯城区南部乡镇西淝河清水廊道水环境治理项目、双沟镇河道治理绿化项目、谯城区水环境提升与活水工程、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第七章 改善土壤和农村人居环境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源头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有所提升。开展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第一节 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以谯城区土壤生态环境防治项目为抓手,编制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方案。以耕地土壤环境保护为重点,实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分级和分类管理,加快推进受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严格控制涉重行业污染物排放,支持企业进行提标改造,执行颗粒物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针对全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至少开展1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和台账并按方案落实。将涉重行业企业纳入大气、水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全部配套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数据平台联网。
全面推进耕地分类管理。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和相关配套制度,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监管格局。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对农产品质量影响,编制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和追溯制度。
深入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优先对潜在高风险地块开展进一步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用地准入,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推进建设用地“一张图”管理,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建立污染地块数据库信息平台,与自然资源部门共享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的空间信息。
第二节 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推动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以饮用水水源保护为核心,加快推进谯城区城乡供水污水一体化项目。实行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水位、用途、水质及机电井数量“五控”制度,严格落实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划分方案,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加强地下水降落漏斗治理。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应关尽关、关管并重,逐井调查,制定“一井一策”,结合引江济淮工程建设,着力推进实施地下水源置换工程建设。研究生态脆弱区地下水生态环境改善方法技术,探索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到2025年,全区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强化地下水污染源监管。以保障地下重要含水层水环境安全为核心,研究建立分级地下水环境监测网,以“双源”为重点,开展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持续推进工业集聚区、加油站及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探索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模式,强化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全面加强区域各级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清理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制定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及污染源分类监管措施。
加强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统筹规划农业灌溉取水水源,避免在易污染区进行再生水灌溉,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水质影响。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制定污染地块防治方案、风险管控措施、治理修复方案。加强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开展以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为主的场地修复(防控)工作。强化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对高风险的化工生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开展防渗处理。
第三节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按照“城乡统筹、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经济适用”的要求,稳步推进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善农村联网公路、农民饮水安全、农村电气化、农房及庭院绿化美化等工程建设,到2025年,建制村通硬化路比率达100%,逐步实现城乡电力服务一体化。按照“三整治一保障”的要求整治非规划布点村,整治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河道沟塘等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以创建乡村振兴示范镇为抓手,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巩固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徽风皖韵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高标准创建一批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示范乡镇和特色精品村。确保到2025年,农村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数量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处理”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运行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队伍建设、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和监管机制。确保到2025年谯城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2%。实施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充分考虑自然保护地周边等水质需要改善的控制单元等范围内村庄需要,统筹考虑农村改厕等工作,确保改厕任务如期完成。推动区域生活污水治理的统筹部署和有效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做好向临近的乡镇和行政村延伸覆盖。引入第三方运行管理模式,鼓励采用第三方托管运行维护管理方式。确保到2025年,谯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25%。
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积极推动河(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纳入河(湖)长制任务推进。协同推进水生态修复,全面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综合运用截污治污、水系沟通、堤坝护理、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河道保洁等措施,逐步消除区域农村黑臭水体,实现城乡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到2025年,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30%以上,其中,纳入国家监管的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40%,市域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形成可复制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
第四节 强化农业面源治理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和替代使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技术推广力度,实行生态平衡施肥技术和防治技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和绿肥种植,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健全化肥农药行业生产监管及产品追溯系统,严格行业准入管理,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到2025年,全区实现主要农作物的化肥和农药利用率达43%。
强化秸秆资源化利用。强化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链条完整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建立完善的秸秆综合利用体系。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鼓励发展生物质能源,促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2025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继续做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保持农作物秸秆“零火点”。
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低于 0.01 毫米的地膜,推广高标准加厚农膜,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因地制宜设置废弃农膜回收点,支持建设废弃农膜回收加工企业,逐步形成“农户收集、网点回收、企业加工”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到2025年,全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7%以上,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
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制定落实禁养区和限养区方案,明确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支持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开展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培育壮大畜禽粪污治理专业化、社会化组织,形成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加强部门协作,搭建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区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实现有效监督和管理。到2025年,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
专栏4 土壤和农村人居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一)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
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加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受污染耕地修复。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程。
(二)农村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建设谯城区乡镇环卫一体化工程,建设安溜污水处理设施、张沃污水处理设施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
谋划项目:疑似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项目、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项目、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谯城区农村改厕工程项目、谯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谯城区农业废弃包装(含农膜)回收利用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谯城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项目、谯城区乡镇环卫一体化项目。
第八章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原则,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强化生态监管,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第一节 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全面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建立全区精细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用环境保护准入推动经济转型、低碳、绿色发展。加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调控策略及环境治理要求,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供科学依据。不断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对谯城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和西淝河、涡河等重点流域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社会经济影响分析。对接各地区绿色发展重大项目信息,建立环保服务清单,大气、水、重金属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予以优先支持。开辟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服务绿色通道。
第二节 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更大力度提升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水平。完成生态保护红线优化与勘界定标,落实“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载体,提升平原绿化先进地市水平,全面推行“林长制”,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加快“四边三化”、平原绿化建设,强化生态公益林建设和天然林保护,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强城市生态保护与修复,严格实施绿地系统规划和绿线管制制度。深化涡河、西淝河等主要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减少水土流失面积。
第三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全面开展生物物种资源本底调查,系统掌握生物多样性生物物种的种类、分布、数量等现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建设生物多样性基础数据库。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重点加大对保护物种栖息地的保护力度。加强林业农业病虫害监测和防控,严防外来物种入侵,强化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提升生物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共建共享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浓厚氛围。
第四节 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与成效评估
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系统思维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河流等绿化为骨架,建设森林生态廊道,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大力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21.73%。建立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体系。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形成“监控发现—移交查处—督促整改—移送上报”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工作流程,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积极探索自然保护地“一张图”监管机制,推进“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加强监测成果的集成分析和综合评估,及时做好生态风险预警。继续推进“绿盾”专项行动等,抓好问题整改和销号。开展多层次生态状况评估,开展全区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建设,建立生物多样性及生物资源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完善多部门、跨区域协调联动保护机制。严厉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
第五节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初步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建立生态产品动态监测制度。开展以生态产品实物量为重点的生态价值核算,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制度,健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标体系。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纳入考核体系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政府决策和绩效考核评价中应用。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发布制度,适时评估区域生态保护成效和生态产品价值。积极开展政府采购生态产品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根据生态产品质量和价值确定财政转移支付额度、横向生态补偿额度的体制机制。加大对典型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成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参与者、推广者和受益者。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宣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品牌等,为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以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为契机,积极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大力培育乡村旅游项目和产品,依托曹操地下运兵道景区、曹操家族墓群等文化遗存和五禽戏、二夹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生态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不断促进生态资产向生态资本的转变。充分发挥秸秆资源丰富的优势,不断深化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强秸秆在清洁纸浆、生物乙醇提取、建筑材料等领域的利用。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建立支撑生态产品金融平台“两山银行”,借鉴银行分散式输入、集中式输出的模式,破除生态资源转变为自产的难点和堵点,实现“资源变自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惠民富民”。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鼓励设立服务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的绿色金融专业机构,推动银行、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设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专项基金,支持源头保护、流域治理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建设。将生态产品开发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因地制宜挖掘地方特色生态产品,创新绿色金融工具,加大绿色信贷业务、绿色金融债券和绿色保险业务对生态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
专栏5 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开展生物多样性基础调查;建设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推进园林城市创建,全面推行“林长制”,提升森林绿化覆盖率,推进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
谋划项目:森林抚育提升工程项目。
第九章 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探索“无废城市”建设,坚持“防”“控”并重,强化危险废物、重金属等重点领域全过程、精细化的环境风险防控与安全管理,推动环境应急管理,守牢环境安全底线,防范环境风险。
第一节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在生产、流通环节中减少产生垃圾,倡导绿色消费,减少塑料包装袋的投放使用,促进源头减量。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能力,建设垃圾分拣和大件垃圾破碎综合处理中心,推动谯城区垃圾分类项目落地,到2025年,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完善生活废弃物、废旧塑料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机制及监管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及飞灰无害化处置设施配套建设,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全面提高全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资源利用能力。
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推动区域工业固废集中利用处置能力共享,探索建设区域固体废物资源回收基地,到2025年,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聚焦“三大一强”,深入开展“清废行动”,建立健全危险废物集中统一收集转运体系,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编制固体废物管理责任清单,形成权责明晰、分工协作、多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龙头企业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第二节 加强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以排放危险废物和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处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为重点,全面调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实施环境风险源登记与动态管理。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与管理体系,统筹考虑环境风险防控与管理的主体、对象、过程等要素,建立政府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制度、公众风险知情与自我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对高风险企业要予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或搬迁,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应依法予以关停;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处置,建立环境事故处置和损害赔偿恢复机制,推进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完善损害赔偿制度。加强区城环境应急协同响应能力,建设区域集成共享的物资装备信息管理系统和区域环境风险应急统一管理平台。
加大辐射科普宣传和教育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电磁辐射科普宣传。加强广电通讯、输变电等项目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管理;强化放射性、医用X射线等物质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退役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定期进行年度执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区放射性废物完全受控,安全处置。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应急联动体系,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明确谯城区辐射环境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工合作、上下联动的辐射监管体系。
第三节 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健全环境应急指挥体系。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区、区职能部门、镇三级环境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健全信息共享、组织指挥、应对保障等方面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不断完善网状环境应急指挥体系。
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及能力建设。建设区域环境应急实训基地,依托水处理、危废利用处置、环境检测等环保技术企业,发展培养一批第三方应急处置专业队伍,提高应急队伍处置能力。推进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拓展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监测等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依托水处理、危废利用处置、环境检测等环保技术企业,发展培养一批第三方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谯城区环境应急专家库。
完善环境应急预警平台。依托亳州市环境应急预警平台,建设涵盖自然保护地、地表水断面、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的预警平台,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及响应、处置能力。建设一批生态环境健康风险监测哨点,探索建立覆盖污染源、环境质量、环境暴露和生态环境健康的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工作体系。
专栏6 环境风险管控重大工程
(一)“无废城市”建设工程
推进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规范化、资源化、无害化,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推进谯城区再生资源回收园区项目、垃圾分拣和大件垃圾破碎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城区垃圾分类项目落地。
(二)危废医废收集处理补短板工程
推进谯城区危废收集、贮存、处置项目建设,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理体系。
谋划项目:谯城区垃圾分拣和大件垃圾破碎综合处理中心项目、谯城区再生资源回收园区项目、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建设项目、危废收集、贮存、处置项目。
第十章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创新改革,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体制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企业主体、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新格局。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管理的职能优化。建立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他部门和地方政府负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推动相关法律法规更好落地,明确规定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具有统一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承担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的责任,并要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由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明确区委区政府承担环境治理的具体责任,督促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共筑形成“1+1+N”生态环境保护体制,即落实“1”个属地责任主体,“1”个为牵头部门责任主体,“N”个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主体。
深入落实中央和省级环保督查问题整改。贯彻落实中央和安徽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的相关规定,继续配合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积极围绕中央和安徽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察、“绿盾”行动、各级转交的信访件等,深化“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坚持问题导向,落实高标准、严要求,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标准、整改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河长”“三级湖长”“三级林长”“三级田长制”组织体系,实现各镇域全覆盖。强化“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保障体系,遴选充实办公室工作人员,健全各级会议制度,强化议事协调作用。严格“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督查通报、联席会议和考核问责等制度。落实“田长制”责任体系,逐步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监管格局。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为依据,明确对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有关领导人员、部门负责人的追责情形和认定程序。区分情节轻重,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领导干部离任后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需要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
第二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健全环境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安徽省和亳州市“三线一单”成果,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治,推动各要素环境功能区划落地。建立健全“三线一单”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机制,将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纳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作为其产业结构调整依据。将“三线一单”成果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的生态环境空间治理模式。不断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全面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持续开展企业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建立企业承诺、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制度,进一步落实持证排污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重点围绕排污许可与总量、环评、环境保护税、排污权交易、环境统计等制度开展衔接工作,结合总量控制制度。结合环评制度改革要求,从管理范围、内容、程序、要求等方面,建立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管理机制。
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制度。从发展必绿色和绿色即发展两个层面,大力发展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推动传统产业生态化改造。大力倡导绿色制造,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在电器电子、机械制造、建材等行业开展示范。通过技术创新,积极培育战略新型产业,加快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实施资源环境绩效评估,使资源投入、工艺过程、产品性能符合生态环保和资源高效利用的要求,加快生产领域的绿色化进程。
严格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完善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环保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环境信用信息共享,构建与发改、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主管部门的联合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积极推动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公开,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温室气体排放、资源使用、环境风险管理及环境事故信息等,强化涉污企业环境管理与自我约束。
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健全环境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制度、评估方法和实施机制,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依法严惩重罚;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以损害程度等因素依法确定赔偿额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形成公平、透明规范的生态环境治理市场环境。加快推进综合服务模式,积极引进基于环境绩效的整体解决方案、区域一体化服务模式。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对工业污染地块,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推进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在污水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收集处理处置、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等方面实质性开展业务,鼓励国有企业与民营节能环保企业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开展相关业务。
强化环保产业支撑。依托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加强关键环保技术产品自主创新,推动环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加快提高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创新驱动产业发展。把握加快推进“新基建”的契机,促进节能环保产业与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升级。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专业化骨干企业,扶持一批专特优精中小企业。
深化生态环境价格改革。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按照补偿处理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完善并落实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综合考虑企业和居民承受能力,探索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
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及环境审计。全面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建立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在生态环境部门、发改部门、银行业监管机构等有关部门之间,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应用,对企业的环境行为进行评价。对于诚信企业将建立绿色通道,利用环保专项资金等方式支持其发展;对于非诚信企业,通过严格贷款条件等方式限制其发展,实现社会各界共同推动促进企业绿色发展的目标。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充分借鉴亳州市水、大气生态补偿的经验,完善谯城区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健全考核机制,完善生态补偿办法,高标准实施上下游横向和纵向的双向生态补偿机制。开展谯城区乡镇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试点工作,通过缩小管控单元,打通大气污染防治“最后一公里”,实现上下联动的攻坚合力。
第四节 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体系,推动形成政府引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大格局。进一步强化媒体宣传和监督作用,完善城镇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和城镇饮用水水质等重大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树立全社会生态文明价值观念。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
强化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加强舆情研判,完善重大舆情管理应对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舆情稳定可控。完善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理等环保设施常态化开放机制,有效化解环境敏感项目“邻避效应”。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机制,推进公开渠道多元化、覆盖全面化。鼓励各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完成公众参与检测和举报反馈机制,畅通环保监督渠道。
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和行业协会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追求绿色效益。加强民间环保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民间环保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等在环境专项行动、监督、宣传等方面的作用,提升公益和志愿服务水平。
第五节 系统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应急平台系统建设,提升应急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建立统一规范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依法统一行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能。积极强化监管能力建设,配备调查取证、移动执法、数据分析等装备,保障一线生态环境执法用车。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线上+线下”等制度,强化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创新执法方式方法和手段,积极配备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装备设备,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实现生产全过程、排污全时段、时间全天候监控,提高精准执法、精准打击、精准惩戒能力。强化环境监察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全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确保环境监察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各镇进一步完善独立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以适应新形势下环境管理的需要。强化教育培训,大力提高环保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创新用人机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解决业务难题,承担专项工作,培养工作团队。
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结合亳州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不断优化和扩大监测站点,合理设置大气、地表水、土壤、生态、污染源、噪声、农村环境质量等监测布点,增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可比性,补齐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短板,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
①水环境质量监测:建立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相结合的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推动水陆联动、污染溯源,实现全区感知覆盖。积极推动水质监测向水生态监测过渡,探索在区域重点流域开展水生生物完整性监测。
②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按照“科学延续、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原则,优化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科学设置评价点、区域点、路边交通点、污染监控点等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常规站点,适时建立镇级大气环境监测网络。积极探索区级环境质量预报预警机制,为臭氧预报精确度提供必要参考。
③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以保护土壤环境、支撑风险管控为核心,健全分类监测、动态调整、轮次开展、部门协同的土壤环境监测体系,重点开展涉重、化工等行业周边土壤、粮油主产区等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监测,提高土壤环境管理的支撑能力。
④声环境质量监测:修订声环境功能区划,完善现有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对噪声敏感区域的监测。
⑤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完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开展“千吨万人”集中式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不断拓展生态质量监测,整体提升生态监测评估能力。
⑥规范污染源监测:压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构建覆盖固定源、入河排污口、移动源、农业面源的全方位污染源监测格局,加快推进污染源监测监控一体化,为许可证管理和环境监管提供支撑。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加强谯城区环境监测站软硬件设施建设,大幅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与管理水平,系统建立监测分析体系。按照污染源和环境敏感区分布情况,配备足额的监测人员、相应监测仪器设备、执法监测车辆等设备,全面提升环境质量监测与执法监测能力。
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专项能力建设。有序实施空气站监测设备更新和站房改造。根据空气站设备使用年限,有序推进国控和省控空气站设备更新工作,完成监测设备更新和站房改造,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加快推进乡镇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实时监控系统建设。
提升环境应急监测网络专项能力建设。按照同时应对两起突发环境事件的总体要求,结合装备现状和实际工作要求,合理配置应急监测装备,加强天地空一体化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应急监测装备水平,2025年前应急监测能力全面达到《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指南》对应标准。
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化应用体系。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形成生态环境数据一本台账、一张网络、一个窗口。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数据采集和整合集成,扩大数据采集范围,丰富数据资源,加强数据整合力度,配合亳州市建设全市统一的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保护、政务管理等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生态环境信息“一张图”。深化数据分析和融合应用,为生态环境管理决策、执法监督、行政审批、政府管理等提供支撑,实现生态环境精细化、规范化和协同化管理。
专栏7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功能
完善区域的执法监管平台,构建执法数据传输交换支撑体系。对所有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固定污染源开展远程、全时的非现场监管执法,实现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率达到100%。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执法装备全覆盖。
(二)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依托信息化、智慧平台系统建设,提高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应急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
谋划项目: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运营与服务、谯城区环境应急监测网络专项能力建设、水污染应急管理系统工程、“智慧环保”建设工程
第十一章 推动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第一节 开展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
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和淮河生态经济带的大气协同治理,联合制定区域重点污染物控制目标,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开展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借助皖北六市“四化同步”契机,加强大气协同治理,联合制定区域重点污染物控制目标,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与毗邻城市的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协调统一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标准,降低污染预警启动门槛。重点行业开展绩效分级,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实施应急减排清单化管理。推动跨区域大气污染应急预警机制和队伍建设,构建区域大气环境管理长效制度,进一步夯实区域协同治理制度基础。
第二节 加快水环境管理一体化建设
会同河南省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继续指导毗邻地区建立完善新型功能区生态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监控体系、环境监管执法“三统一”制度。建立重要跨省干、支流联防联控机制,全面加强水污染治理协作,开展实施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治理方案,完善淮河等干流及重点跨界水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实施区域重点跨界河流上下游及水岸联动改善水质专项治理。积极推进淮河源头区生态保护补偿研究,探索建立淮河流域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水环境一体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严格管控岸线资源,严控入河污染物总量,科学布局沿河(湖、库)产业,严格控制高污染产业规模,统筹做好沿河(湖、库)排污口和取水口布局,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泄漏风险。
第三节 加快土壤管理一体化建设
坚持属地管理与区域共治相结合,加强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合力建设土壤环境监测系统,推进长三角、淮河生态经济带土壤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纵向和横向联动。协同推进长三角、淮河生态经济带土壤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工作,制定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技术规范,落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自行监测等法定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建立区域受污染农用地分类管理清单,开展优先保护类耕地生态循环农业建设。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实施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积极探索工业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依托长三角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平台,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示范区建设。
第四节 加快资源循环利用一体化建设
大力推进长三角区域、淮河生态经济带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基地)建设,推动区域工业固废集中利用处置能力共享,按照“省域内能力总体匹配,省域间协同合作”的原则依法依规强化处置能力,加强区域固废危废联防联治,协同推动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加强跨区域协调,探索建立跨区域不同模式下固废危废处置补偿机制,实现固废危废跨区域合理有序流通。聚焦“三大一强”,深入开展“清废行动”,建立健全危险废物集中统一收集转运体系,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实验室及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统一收集转运体系,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探索建设“无废城市”,编制固体废物管理责任清单,形成权责明晰、分工协作、多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
第十二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各有关部门、各镇要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本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从解决当前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大力推进本规划实施。要建立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推进本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二节 加大资金保障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区域环境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工业污染治理、环境监测等领域推进第三方治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级和黑名单制度,规范第三方治理市场。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环境保护投融资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环境保护财政投入,设立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加快形成生态损害者补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益的生态补偿运行机制。通过资金补助、产业转移、人才培训等方式,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
第三节 加强科技支撑
积极开发和引进科技含量较高的生态产业项目和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适用技术,并给予优惠政策,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培养专业人才,强化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公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建立培训机构,鼓励和资助企业员工参加技术再培训。完善高层次人才队伍引进机制,出台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重点引进资源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不断夯实人才支撑。
第四节 定期评估考核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考核。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调度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机制。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各镇、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内容。2023和为2025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依据评估结果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科学调整,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依据并向社会及时公布。
第五节 加强区域协作
统筹构建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协同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完善区域法治标准体系,统筹区域生态环境立法协作,强化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推进区域生态环境司法联动,推进区域生态环境标准协同。强化区域环保市场手段,健全区域环境资源交易机制,健全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建立健全多元化融资机制。探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开展河流湖泊环境风险评估,协同建立长三角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实施生态综合补偿,参与跨地区污染赔偿和生态受益补偿双向补偿机制。依托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建成“政一产一学一研一用一金”深度融合的高水平生态环保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加强区域数据共享。强化与周边地区应急联动机制合作,共同应对区域突发性生态环境问题。
第六节 深化公众参与
尊重和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构建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制定年度环保宣传计划,综合运用电视、广播等平台及新媒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宣传,提升公众生态文明素养。依法推进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回应群众关注的环保热点和焦点问题。建设政府、企业、公众三方对话机制,搭建公众参与和沟通的对接平台,推进公众参与力度。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机制,推动公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环保事务。积极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化解环境矛盾与纠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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