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 负责人、专家及媒体解读
索引号: 11341602003166647K/202208-00199 组配分类: 负责人、专家及媒体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张健解读:《亳州市谯城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09 发布日期: 2022-08-09
咨询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咨询电话: 0558-5120716
索引号: 11341602003166647K/202208-00199
组配分类: 负责人、专家及媒体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张健解读:《亳州市谯城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09
发布日期: 2022-08-09
咨询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咨询电话: 0558-5120716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张健解读:《亳州市谯城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2022-08-09 08:17 信息来源: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一)制定背景

为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谯城,强化环境保护目标管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亳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3、《亳州市谯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十四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将保持战略定力,强化系统观念,坚持底线思维,充分把握新机遇新形势,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三、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亳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亳州市谯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亳州市谯城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初稿)》,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修改后,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形成了《亳州市谯城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2719日经谯城区政府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四、主要内容

亳州市谯城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讨论稿)》共分为十二个章节。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分析。系统总结评估“十三五”以来谯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研究“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凝练谯城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主要机遇和挑战,进而分析谯城区“十四五”面临的生态环境形势。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在总体目标上提出,“十四五”时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深度融入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协同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美丽谯城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目标指标上,结合国家和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提出反映环境治理、气候应对变化、环境风险防控和生态保护的综合指标体系。

第三章 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推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发展,以绿色生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第四章 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以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为目标,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有效降低碳排放强度。实施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第五章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持源头控制和综合施策,以PM2.5和O3协同控制为主线,加快补齐O3治理短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推动臭氧步入稳定下降通道,PM2.5浓度实现持续降低,力争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目标。

第六章 稳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以水生态环境改善为核心,统筹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协同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保护治理,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保好水”“治差水”,稳步改善水生态环境,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第七章 改善土壤和农村人居环境。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源头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有所提升。开展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第八章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原则,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强化生态监管,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第九章 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探索“无废城市”建设,坚持“防”“控”并重,强化危险废物、重金属等重点领域全过程、精细化的环境风险防控与安全管理,推动环境应急管理,守牢环境安全底线,防范环境风险。

第十章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创新改革,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体制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企业主体、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新格局。

第十一章 推动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要阐述了开展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水环境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快土壤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快资源循环利用一体化建设,形成权责明晰、分工协作、多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

第十二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主要阐述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保障、加强科技支撑、定期评估考核、加强区域协作、深化公众参与等保障措施。

五、工作目标

“十四五”时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深度融入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协同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美丽谯城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六、工作任务

目标指标上,结合国家和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提出反映环境治理、气候应对变化、环境风险防控和生态保护的综合指标体系。

七、创新举措

一是突出一条主线、一个目标。一条主线就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条主线,一个目标就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规划》坚持贯彻落实十八大、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等重点工作、重大任务,细化措施、专章部署,切实做到了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标贯穿始终,保证了《规划》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突出统筹部署、有效衔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有关部署要求,做到上下衔接;同时,主动同区有关部门对接沟通,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同区国土空间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水利发展规划等其他专项规划相互衔接,确保各项规划在总体目标指标以及重点任务、措施等方面互为补充、协调一致,可执行,能落实。

三是突出源头防控、系统治理。强化系统观念、系统思维,既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又注重“综合、系统、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努力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既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又把绿色发展作为解决问题的根本,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行部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生态破坏、环境污染问题发生;既立足当前、认真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又着眼长远、努力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水平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八、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各镇要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本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从解决当前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大力推进本规划实施。

二是加大资金保障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环境保护投融资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环境保护财政投入,设立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加快形成生态损害者补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益的生态补偿运行机制。

三是加强科技支撑积极开发和引进科技含量较高的生态产业项目和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适用技术,并给予优惠政策,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四是定期评估考核加强规划实施评估考核。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调度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机制。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各镇、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内容。

五是加强区域协作统筹构建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协同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完善区域法治标准体系,统筹区域生态环境立法协作,强化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推进区域生态环境司法联动,推进区域生态环境标准协同

政策解读人:张健  政策咨询电话:0558-512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