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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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724N/202204-00050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局长王淑侠解读《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体育社会组织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20 发布日期: 2022-04-20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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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局长王淑侠解读《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体育社会组织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20
发布日期: 202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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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王淑侠解读《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体育社会组织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0 16:25 信息来源:谯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落实全省全民健身工作文件会议精神,把体育全民健身工作部署落实落细,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健康谯城建设,结合谯城区体育健身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加强对亳州市谯城区体育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保障社会组织依法行使行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其在体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文件起草过程

谯城区文旅体局在全民健身工作开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通城区实际情况,在起草这个文件过程中召集建城区各相关单位开会讨论。严格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经谯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党组研究时论后,报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并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正式印

发文件。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亳州市谯城区体育发展中心依法负有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责的社会组织,包括亳州市谯城区体育发展中心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由亳州市谯城区体育发展中心发起成立的全区体育协会、学会、研究会、联谊会、基金会、俱乐部进行指导和管理:

 亳州市谯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系统以外的其他行业成立的全区体育社会组织,由谯城区体育发展中心协同社会组织挂靠单位,根据有关社会组织管理法规和各自职能,共同做好社会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成立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有代表本社会组织成员共同意愿的章程,其宗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体育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法人的自由和权利。业务活动内容必须属于亳州市谯城区体育发展中心主管的业务范围,并执行亳州市谯城区体育发展中心的方针、政策。通过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促进我区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名称应当冠名以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社会组织的组织及其成员应当在其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和广泛性。在同一业务范围内,不得成立相同或相似的社会组织。

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其活动经费不少于3万元人民币。资金要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有相对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

解读人:谯城区文旅体局长 王淑侠 联系电话:0558-5310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