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印发《赵桥乡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1 11:20
信息来源:谯城区赵桥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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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背景及依据
根据省、市、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力做好全乡燃气安全排查工作,确保用气安全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起草过程
经赵桥乡政府研究决定根据省、市、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四、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检查、深刻反思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坚决的态度、坚决的行动,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巩固燃气行业良好安全态势,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五、工作目标
“百日行动”要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4个环节,围绕15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
(一)燃气经营环节
1.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
3.违规充装非自有、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气瓶或翻新“黑气瓶”。
4.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
5.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
(二)燃气输送配送环节
6.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
7.未制定和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
8.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
(三)燃气使用环节
9.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
10.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11.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12.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
13.餐饮等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报警装置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
14.在公共用餐区域设置液化石油气瓶;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四)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
15.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
六、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强化调度通报。乡要建立定期调度通报机制,每月调度通报本辖区内排查治理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要“指名道姓”通报批评,尤其是推诿扯皮、工作不实、边整治边出事的,乡安委会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真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指导帮助,重大问题派出工作组现场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二)严肃追责问责。“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的燃气伤亡事故,要认真组织调查,对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监管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各有关单位、燃气企业要通过抖音、公众号、村村通广播,印发明白纸,进企入户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常态化的燃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加强入户宣传和提醒,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规范安全用气,提高用气安全水平。
(四)强化工作统筹。当前餐饮等重点燃气使用行业正处于复工复产复市的关键期,要统筹好“百日行动”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各村、各有关单位“百日行动”期间排查的风险隐患一律建立清单(参考格式见附件2),并及时上报,确保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实施清单管理、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