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待抚恤股负责人薄宇解读《谯城区2021年优待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09 19:44
信息来源: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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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待抚恤股负责人薄宇解读《谯城区2021年优待工作方案》
一、起草背景(文件相关领域现状、文件制定的依据)
优待义务兵家庭是拥军优属工作的重要内容,发放家庭优待金是优待义务兵家庭的具体举措。文件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军区动员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密件)、《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安徽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安徽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和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待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制定谯城区2021年优待工作方案,近年来,谯城区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开展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制定文件的主要原因,制定文件中主要解决的问题,文件制定中考虑的因素等)
优待义务兵家庭是拥军优属工作的重要内容,发放家庭优待金是优待义务兵家庭的具体举措,对平衡兵役义务、鼓励青年参军报国、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具有积极意义。
三、文件起草过程(文件起草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方面情况)
按照《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军区动员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以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从2021年起,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的70%发放,实施动态调整,并实行城乡统一。高于全省标准的县(市、区),可维持现有水平”;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编《安徽调查季度资料》(2020年)数据:安徽省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877元,按此标准70%为:13213.9元;谯城区高于全省标准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0%,维持2020年优待现有水平,制定2021年城乡现役义务兵家庭的优待金按照15551元/人·年,大专(包括毕业生、在校生、入伍前取得大学录入通知书的高中阶段学生)以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调整为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1.3倍优待标准按照20217元/人·年的标准执行。
2021年6月30日,亳州市谯城区政府179次常务会议通过2021年谯城区优待工作方案,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汇报意见,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以谯城区人民政府名义印发。2021年7月8日,谯城区人民政府印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谯城区2021年优待工作方案的通知》(谯政秘〔2021〕52号)。
三、主要内容(文件明确的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安徽省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70%发放,高于全省标准的县(市、区),可维持现有水平。2021年谯城区城乡现役义务兵家庭的优待金按照15551元/人·年,大专(包括毕业生、在校生、入伍前取得大学录入通知书的高中阶段学生)以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调整为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1.3倍优待标准按照20217元/人·年的标准执行。
以此为标准,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具体优待金额和优待面分别为:(1)城镇、农村现役义务兵家属全部优待,优待金标准为16691元/人·年、大专(包括毕业生、在校生、入伍前取得大学录入通知书的高中阶段学生)以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调整为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1.3倍优待标准按照21699元/人·年,优待面100%;其中,进藏、进疆兵优待金增发一倍;(2)在乡复员军人优待标准为8346元/人·年,优待面100%;(3)在乡的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优待标准为8346元/人·年,优待面不低于50%;(4)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在乡退役伤残军人优待标准为5842元/人·年,优待面不低于20%;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的在乡复员伤残军人全部优待,优待标准8400元/人·年;(5)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享受生活补助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优待标准为5842元/人·年,优待面不低于2%.所有优抚对象必须使用数据核查终端在“优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年审,未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并按要求完善“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档案资料的,以及死亡减员对象不得列入优待范围。
按照规定,义务兵家属享受优待金的年限以义务兵法定的服役年限确定,即陆、海、空二年。凡转为士官或考入军校的不再优待。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校学员和军队文艺、体育及专业人员的家属不享受优待金。
四、创新举措(文件政策的特色、亮点、给社会公众或企业法人带来的实惠)
根据我区上年度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2019年城乡现役义务兵家庭的优待金按照16691元/人·年,大专(包括毕业生、在校生、入伍前取得大学录入通知书的高中阶段学生)以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调整为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1.3倍优待标准按照21699元/人·年的标准执行。
以此为标准,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具体优待金额和优待面分别为:(1)城镇、农村现役义务兵家属全部优待,优待金标准为16691元/人·年、大专(包括毕业生、在校生、入伍前取得大学录入通知书的高中阶段学生)以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调整为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1.3倍优待标准按照21699元/人·年,优待面100%;其中,进藏、进疆兵优待金增发一倍;(2)在乡复员军人优待标准为8346元/人·年,优待面100%;(3)在乡的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优待标准为8346元/人·年,优待面不低于50%;(4)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在乡退役伤残军人优待标准为5842元/人·年,优待面不低于20%;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的在乡复员伤残军人全部优待,优待标准8400元/人·年;(5)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享受生活补助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优待标准为5842元/人·年,优待面不低于2%.所有优抚对象必须使用数据核查终端在“优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年审,未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并按要求完善“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档案资料的,以及死亡减员对象不得列入优待范围。
五、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保障文件实施落地的主要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内容)
2021年谯城区义务兵名单由谯城区征兵办公室提供,区财政局7月份下达乡镇义务兵优待金造册任务,乡镇造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财政局审批后由银行打卡发放。消防员优待由市消防局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名单(2021年12月份),乡镇、街道根据名单提供打卡账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打卡发放消防员优待金,确保应发尽发,不漏一人。
解读人: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待抚恤股负责人 薄宇 联系方式:0558-8898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