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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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MB1631568D/202107-0001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退役军人 / 通知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谯城区2021年优待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谯政秘〔2021〕52号
发文日期: 2021-07-08 发布日期: 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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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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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退役军人 / 通知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谯城区2021年优待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谯政秘〔2021〕52号
发文日期: 2021-07-08
发布日期: 2021-07-09
有效性: 有效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谯城区2021年优待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15:13 信息来源: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谯政秘〔202152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谯城区2021年优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谯城区2021年优待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78


 

 

 

 

 

谯城区2021年优待工作方案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军区动员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优待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待金标准、优待面及优待金使用原则

根据安徽省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70%发放,高于全省标准的县(市、区),可维持现有水平。2021年谯城区城乡现役义务兵家庭的优待金按照15551/·年,大专(包括毕业生、在校生、入伍前取得大学录入通知书的高中阶段学生)以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调整为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1.3倍优待标准按照20217/·年的标准执行。

以此为标准,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具体优待金额和优待面分别为:(1)城镇、农村现役义务兵家属全部优待,优待金标准为15551/·年、大专(包括毕业生、在校生、入伍前取得大学录入通知书的高中阶段学生)以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调整为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1.3倍优待标准按照20217/·年,优待面100%;其中,进藏、进疆兵优待金增发一倍;(2)在乡复员军人优待标准为7776/·年,优待面100%;(3)在乡的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优待标准为7776/·年,优待面不低于50%;(41954111日以后入伍的在乡退役伤残军人优待标准为5443/·年,优待面不低于20%19541031日之前入伍的在乡复员伤残军人全部优待,优待标准7900/·年;(5)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享受生活补助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优待标准为5443/·年,优待面不低于2%.所有优抚对象必须使用数据核查终端在优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年审,未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并按要求完善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档案资料的,以及死亡减员对象不得列入优待范围。

按照规定,义务兵家属享受优待金的年限以义务兵法定的服役年限确定,即陆、海、空二年。凡转为士官或考入军校的不再优待。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校学员和军队文艺、体育及专业人员的家属不享受优待金。

对于优待面未达到100%的其他各类优待对象,在发放优待金时应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根据优待对象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经济情况、生活水平等因素统一评定,不能进行平均分配,降低优待标准,同时将民主评议情况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二、优待基金的设立和使用范围

区财政按照优待金总额的5% 列支优待基金,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增发优待金用于奖励在部队立功授奖的现役军人家属,以及帮助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三难问题。优待基金除财政投入外,还可以号召社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赞助、捐赠。根据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经费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社〔2010664号文件规定,优抚对象自然减员节余经费全部转入优待基金。

    对于在部队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家属,可以凭服役部队在当年寄送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立功喜报和立功通知书按照当年规定在八一建军节和春节期间进行发放奖励,以鼓励战士安心在部队服役。根据《中共亳州市委 亳州市人民政府 亳州军分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市委议军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双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奖励标准:亳州籍现役军人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凭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通知书、喜报发放奖金,荣立一等功以上(含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优秀士兵的,分别发放奖金10万元、3万元、3000元、1000元。

三、优待兑现的时间、方法和要求

优待金的兑现时间:各乡镇、街道务必于81日前兑现结束。凡不按通知规定兑现的乡镇、街道,将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军服站领导的责任。区政府将对工作突出、在81日前完成兑现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优待金兑现花名册于81日前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股一份(复印件,加盖财政所、军服站印章)。

光荣牌的悬挂:根据国务院《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2号)要求,为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增强他们的政治荣誉感、激发广大官兵爱军习武热情,建功立业,今年继续开展为新增军属家庭悬挂光荣牌,严禁电话通知悬挂光荣牌家庭自行领取。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悬挂光荣牌工作建档立卡制度,汇总相关信息和统计数据,及时录入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数据管理。

其他要求:各乡镇、街道务必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按照通知要求将优待金足额按时发放到户,不得截留、挪用、克扣;对有生活、住房、医疗等特殊困难的现役军人家属、伤残复员退伍军人及其遗属,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走访慰问、爱心献功臣、解三难、社会救助等活动,采取各种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切实提高广大烈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社会政治地位。各乡镇、街道在进行优待和为烈军属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用各种形式大力进行宣传,在全区掀起支持国防、关爱功臣、拥军优属的热潮,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