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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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83099464/201909-00068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出台《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实施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2-01 发布日期: 2019-02-01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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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出台《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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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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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出台《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02-01 00:00 信息来源:谯城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前,为规范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服务行为,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管的科学性、实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谯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出台《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实施办法》。

该办法所称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是指由政府出资,为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向社会组织、机构、或企业购买安全专业技术、评估认证、宣传培训等服务。

该办法规定了安全生产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内容,预算管理,采购程序及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同时,该办法明确,要对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工作实行绩效管理。购买主体对购买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以后年度编制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服务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