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淝河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23:36
来源:谯城区淝河镇 字体:[大 中 小]
淝河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淝河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80/0/page_
1.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谯城区淝河镇政府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淝河镇淝河集,电话:0558-5650001,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淝河镇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以公开提效能、优服务、转作风,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我镇2024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2条,其中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41条,包括:社会保障78条,生态环境19条。其他栏目信息均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合法依规。2024年共收到2条依申请公开,均及时办理并细致解释、主动送达,且及时进行满意度回访,截至目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2024年我镇实际情况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统筹和维护,并指派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职负责相关工作落实。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决由分管领导审核信息,逐条进行保密审查,划清“密”与“非密”的界限,坚决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实效性、准确性、保密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镇加强政府网站维护及监管机制建设,强化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和年度考评,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坚决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并安排专人对我镇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专区进行积极维护,加大对专区宣传力度,扩大专区群众知晓度,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加强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我镇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准确。我镇全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4次,自查自纠、总结经验、集思广益,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对我镇公开内容进行考核,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不规范、错敏字等情况要求整改,我镇第一时间整改并反馈结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4年,我镇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社会评议,主动公开咨询和投诉电话,积极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2024年,我镇社会评议结果良好未发生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规定,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转发文件时有错敏词未能及时发现。二是扶贫领域信息更新不及时。
下一步,我镇将切实抓好公开内容落实,加大力度审查力度,发布信息时逐字逐句检查,避免出现错敏词。着重关注扶贫领域,加强与部门衔接,收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具办人和各部门经办人员培训会议,确保信息公布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我镇在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的教育、卫生健康、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态环境、扶贫领域、社会救助、食品药品监管等信息准确、全面、有效,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024年,我镇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建设。专区标识显著、资料摆放规整有序,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施运行流畅,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咨询服务。智能化工具代替不了人和人之间的面对面互动交流,政府信息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集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政民互动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线下服务,提升了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我镇政策解读形式以文字、图片解读为主,对政策措施的起草背景、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文件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等进行了实质性、形象化、通俗化的解读,让群众更能“看得懂”“能明白”“信得过”。群众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区等渠道获取政策咨询服务,进一步增进对政府决策、重要政策措施的理解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