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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安徽亳州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谯城经开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1022/0/page_1.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徽亳州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振谯路75号,电话:0558-5196001,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谯城经开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条,其中政策解读59条、重大决策预公开31条、财政资金24条、机构领导设置15条、政策法规8条,监督保障、建议提案办理等其他信息7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按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等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文件发布情况,规范信息公开格式,提供文件下载附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内容更新,严格把关转载信息,定期检查网站运行和页面显示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网站管理,不断完善细化网站栏目和内容,截至12月31日,谯城经开区微信公众号拥有粉丝关注量1521个,共推送微信文章724篇。
(五)监督保障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谯城经开区管委会及时调整了谯城经开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确保工作的连贯性和一致性;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好政务公开考核工作,2023年我单位无社会评议工作,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发布的同步性、共享性差,个别局室、中心因人员少、事务多、投入不足;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化、精细化、专业化程度低。
(二)改进情况
一是积极宣传营造人人自觉参与和监督政府公开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有序推进各项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