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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赵桥乡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16:00 来源:谯城区赵桥乡 字体:[ ]

亳州市谯城区赵桥乡202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赵桥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以来,赵桥乡人民政府依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截至2022年底,赵桥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7条,其中,政策解读信息9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10条,财政资金信息58条,惠民惠农补贴信息20条,社会救助信息74条。赵桥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找准工作切入点,持续强化基础信息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财政资金、惠民惠农补贴、社会救助等内容的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标准不断进行完善丰富,合理进行归类,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准确。赵桥乡持续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范围方面发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轨道,有力提升政府形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赵桥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依法办理,由赵桥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将依申请公开的制度、流程在网站上予以公开。2022年,赵桥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赵桥乡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工作由赵桥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赵桥乡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力度,采取多重审核方式,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同时,结合上级部门的监测反馈,及时排查梳理典型错别字、不规范内容等相关信息,确保网站信息准确、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度,在区政府和分管负责人的指导下,赵桥乡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主动公开目录不断进行丰富完善,合理进行归类。惠民惠农补贴从财政资金栏目中分离出来单独成栏;监督保障一级栏目中新增专区建设板块;另外新增了村(居)务公开衔接一级栏目。主动公开目录做的调整让信息公开更加规范化、准确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赵桥乡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定期督查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日常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指示工作,对照区政府办公室提出的问题分条分项进行解决。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持续深化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多次派遣政务公开具办人员到区政府办公室进行学习交流、参加培训。我乡将政务公开信息纳入绩效考核监督,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2022年赵桥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结果较好,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及本级主要负责人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例如政策文件公开不及时,相关解读也没有及时跟进;二是部分信息发布内容不完善。部分公开的信息发布要素不够齐全;三是部分栏目信息发布不够准确。有些信息未发布在正确的栏目,或者出现信息发布失效的情况。

改进措施:一是政务公开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建立工作群,让信息能够按频率发布;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审阅工作,采取三级信息审阅方式:相关部门先行审阅,信息发布前再由具办人员审阅,主要负责人不定期进行抽查审阅,确保信息发布高质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