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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谯东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7:23 来源:谯城区谯东镇 字体:[ ]

谯东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谯城区谯东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谯城区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认真做好重点工作各类信息公开,始终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政策解读、社会保障、惠民惠农资金、农业农村政策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政府信息主动全面公开。我镇初步建成政务公开专区,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推动镇级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限衔接。2022年政务公开共计发布信息10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谯东镇贯彻落实《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闭环管理,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2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公开内容严把审核关,使信息安全、准确发布。二是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发布,按照要求规范解读程序、内容,完善政策咨询渠道,采取多种形式解读政策文件。三是及时完成反馈问题整改。根据区政务公开办测评和错敏词反馈组织专人按时限要求整改;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各目录开展逐项梳理排查,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网站管理,依托镇政务公开网站有力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采用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相结合等方式及时更新我镇日常工作重点。二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我镇政务公开专区、村务公开栏的建设,推动镇村有效衔接。三是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新增惠农补贴,养老服务栏目,并按要求完善栏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党政办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机构,细化分工,专人负责发布、审核、协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规范。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工作考核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先审核后发布程序,使政务公开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制度。根据每季度测评反馈,将政务公开纳入我镇季度和年度考核。三是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交流,根据测评反馈分析问题,找差补缺使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组织实施社会评议工作,主动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评议、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强化责任追究,本年度未发生政务公开方面问题,故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站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未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细化,部分栏目信息公开不够及时规范全面,存在滞后性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对各站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工作调度,牢固树立以公开促落实理念,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明确各部门责任,强化信息报送。二是加强内容梳理细化分工,规范发布。认真梳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细化到部门,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要求,加强重点领域重点栏目内容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类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格式和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