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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谯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梳理政务公开及重点领域文化、旅游、体育信息公开各项内容,明确信息公开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定期督办各股室、二级机构公开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07条,其中政策解读信息41条,回应关切信息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谯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严格落实已申请公开办理制度,明确办理股室,定岗定责,严格办理程序,有效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2021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责任到人,安排AB岗对上网信息发布进行审核,文件发布之前请政策法规股负责同志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认真做好文件解读工作。二是定期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梳理,并按照有关要求对涉密涉敏信息和典型错别字进行排查,完善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责任,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不断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网站功能,对主动公开目录进行积极调整,新增了公共文化场馆名录、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二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公开,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及时做好公共文化体育活动等方面信息公开,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完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牵头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定期对政务信息工作进行日常指导,二是健全机制,强化监督保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度考评挂钩,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2021年本单位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根据今年开展的政务公开测评结果指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中存问题有以下两点,一是在政务信息发布质量不高;二是本级政策解读质量不高。
2022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务工作要求,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信息发布质量监督审查,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并对出台的政策在解读时,进行领导小组审查。确保政策解读后公众能充分理解,坚持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