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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人民政府
谯城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602003166647K/202208-00217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企业 / 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8-22 发布日期: 2022-08-22 17:13
发文字号: 谯政办秘〔2022〕62号 有 效 性: 失效
标    题: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奖补办法》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8-5523975
索引号: 11341602003166647K/202208-00217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企业 / 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8-22
发布日期: 2022-08-22
发文字号: 谯政办秘〔2022〕62号
有 效 性: 失效
标    题: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奖补办法》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8-5523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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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亳州市谯城区“食安安徽”品牌

建设奖补办法》的通知

谯政20226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谯城经开区管委会:

为深入实施食品安全强区战略,促进我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食安安徽”品牌,经区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亳州市谯城区“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奖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22

(此件公开发布)

  

亳州市谯城区“食安安徽”品牌建设

奖补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13 号)《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关于“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谯政办秘202145 号)和《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谯城花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谯政办秘202195 号)文件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强区战略,打造“食安安徽”品牌,促进花茶大健康及其他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区政府设立“食安安徽”品牌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用于奖补“食安安徽”品牌培育、认证和示范体系等工作。
    第二条 专项资金支持的对象为通过省级验收,获得“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基地(园区)、食品安全街区(小镇)。
    第三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奖补“食安安徽”品牌建设中宣传培训、认证认可、设备升级、运行管理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审计、监察、社会等各方面监督。
    第四条 奖补标准。花茶大健康和白酒生产企业通过“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获得省级认定的当年一次性奖补2万元。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基地(园区)、食品安全街区(小镇)按每家(个)通过“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获得省级认定的当年一次性奖补1万元。
    第五条 专项资金支付按照财政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专项资金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及时兑现奖补资金。
    第七条 当年发生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原因受到行政处罚的,不纳入本政策奖补范围。
    第八条 以上奖补政策的兑现,由“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具体创建指导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报区政府批准兑现。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试行期一年。

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22-08-22 17:13 信息来源:谯城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