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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647K/202501-00027 组配分类: 政府派出机构
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安徽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7 发布日期: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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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府派出机构
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安徽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7
发布日期: 2025-01-17
安徽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1-17 10:29 信息来源:谯城经开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编委发〔2020〕7号)、《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编〔2021〕9号)及省委编办《关于亳州市开发区管理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21〕363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安徽亳州谯城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工委)是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员会派出机关;安徽亳州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为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行政机构,党工委与管委会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同时管理亳州市谯城区古井产业园、亳州市谯城区十河产业园、亳州市谯城区魏岗产业园、亳州市谯城区大杨产业园、 亳州市谯城区十八里产业园、亳州市谯城区张店产业园6个产业园。

第三条  党工委、管委会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经济开发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经济开发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经济开发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政法、群团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双拥等工作。

(三)配合制定招商引资政策,健全招商引资机制,开展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工作。

(四)编制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工作。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科技创新政策;负责开发区技术企业培育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六)负责开发区财政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国有资产。

(七)负责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负责“一区六园”管理工作;实行“管委会+公司”管理体制,按照政府推动、企业运营、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开发模式,逐步将建设、招商、运营、管理和园区服务委托给市场主体承担等。

(八)负责优化开发区营商环境,根据赋权办理行政审批和其他权力事项,对企业进行跟踪管理服务;负责开发区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九)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派驻机构或分支机构。

(十)负责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和加工贸易产业园的建设发展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第四条  党工委、管委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工委、管委会的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外事、政务公开、信息安全、效能建设和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政法、群团组织、双拥等工作。

(二)产业发展局(联动创新区和加工贸易产业园服务办公室)。负责编制报批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协调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负责重点项目库建设和调度管理;负责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指导、协调工业绿色发展;负责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负责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工作;组织实施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和加工贸易产业园规划、政策及改革创新工作;协调推进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和加工贸易产业园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

(三)规划建设局。负责编制报批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环境保护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市政设施运行、道路交通建设管理、基础建设和建筑业管理工作;协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暖)、通讯、土地征迁等工作。

(四)人才科创局。负责编制报批开发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负责科技金融、科技奖励、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技术市场的管理;负责科技创新孵化全链条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科技经费和专项科技基金;负责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研发机构、组织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等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服务、劳动监察等工作。

(五)财政金融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负责管理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政府债务;负责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依法对权限内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地方金融监管,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负责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推进企业上市。

(六)社会事务局(统计信息局、应急管理局)。负责谯城经开区范围内企业市场监管、文明创建、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安全、河长制、疫情防控、文化、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民族宗教、文明创建、人民武装、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群体性事件处置、社会保障等涉企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普查、统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第五条  党工委、管委会机关核定编制35名(行政编制13 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2名)。设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1 名,正处级;副书记兼副主任1名,副主任3名,均为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12名。

第六条  党工委、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进行解释,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2年10月10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安徽亳州谯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楼、3楼(谯城区振谯路75号)。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公电话:0558-5196001、5996090(传真)。

主要负责人:刘虎。

邮政编码:236800。

邮箱:qcjkqgwh@163.com。

网址:https://www.bzqc.gov.cn/XxgkContent/showList/1022/0/page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