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动回应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249U/202501-00114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2024年第四季度谯城区12315平台投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6 发布日期: 2025-01-06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249U/202501-00114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2024年第四季度谯城区12315平台投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6
发布日期: 2025-01-06
2024年第四季度谯城区12315平台投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6 10:29 信息来源: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平台接收投诉、举报、咨询情况

    2024年第四季度,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12315平台接收质量投诉、举报共431件,环比下降20%,同比下降4%。其中,质量投诉363件,环比下降4%,同比上升6%。调解成功率为55.68%,质量举报68件,环比下降57%,同比下降36%,诉转案0件。挽回经济损失7925.78元,罚没金额1639元。

 二、投诉情况分析

从投诉问题看,投诉问题前五名分别为【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其他质量问题】、【在产品中以假充真、在产品中以次充好】、【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

从举报问题看,举报问题前五名分别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违反产品标识规定】、【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