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谯城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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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MB1903260J/202512-00008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谯城区税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年度中间换租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29 发布日期: 2025-12-29
索引号: 11341602MB1903260J/202512-00008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谯城区税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年度中间换租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29
发布日期: 2025-12-29
年度中间换租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发布时间:2025-12-29 09:25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谯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解答:纳税人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纳税人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纳税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WEB端修改该笔专项附加扣除,也可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端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