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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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485896123C/202512-00005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关于市长热线派单251203038047026的回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05 发布日期: 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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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谯城区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关于市长热线派单251203038047026的回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05
发布日期: 2025-12-05
关于市长热线派单251203038047026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5-12-05 15:45 信息来源:谯城区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您好!您反映“王女士投诉:11月28日,来电人在市区某华为店铺购买手机,花费5499元,现满5千元减5百元补贴,向店铺反映称接收补贴政策时间晚,来电人表示补贴时间11月26日至12月31日,望部门督促发返还补贴5百元。”的问题,谯城区商务局答复如下:

区商务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来电人和该商户联系,了解到来电人是11月28日购买手机,并且现场激活;消费券12月2日开始,商户于12月1日下午参加市商务局的会议才知道有参与消费券资格,来电人需求是已经购买的手机参与消费券的优惠,已经向来电人解释消费券未开始的时间无法享受消费券补贴。现来电人诉求7天保价,建议转相关部门处理。如有疑问,请联系谯城区商务局,电话:0558-5523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