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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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MB1624675Q/202511-00039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保障
名称: 关于“母亲缴纳亳州市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阜阳市人民医院就医需要报销门槛费用”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05 发布日期: 2025-11-05
索引号: 11341602MB1624675Q/202511-00039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保障
名称: 关于“母亲缴纳亳州市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阜阳市人民医院就医需要报销门槛费用”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05
发布日期: 2025-11-05
关于“母亲缴纳亳州市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阜阳市人民医院就医需要报销门槛费用”
发布时间:2025-11-05 14:29 信息来源: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母亲缴纳亳州市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1月2日前往阜阳市人民医院就医,仅进行门诊治疗,但需要报销门槛费用
答:根据《关于印发亳州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毫医保办【2019】3号文件规定: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年度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慢性病或特殊慢性病除外),报销比例为30%,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为3000元,可年底一次报补。阜阳市人民医院为三级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年度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纳入医保报销,报销比例30%,年度累计报销限额3000元。
如有疑问,请联系谯城区医疗保障局,电话:0558-2808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