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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56K/202511-00073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六届亳州市谯城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8 发布日期: 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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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六届亳州市谯城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8
发布日期: 2025-11-18
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六届亳州市谯城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1-18 15:49 信息来源: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冯丽委员:
    您在谯城区政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谯城区范围纳入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清单共198条,2022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由乡镇治理了22条。2023年至2024年由国家试点项目资金和区金地建设投资公司完成治理109条。2025年要治理67条黑臭水体,分成三个部分治理,一是联合市高新区治理谯东镇、赵桥乡境内9条。二是由省试点项目治理南部4个乡镇重点黑臭水体20条。三是其它38条黑臭水体由所在乡镇治理。截止到目前,除试点项目正在招标施工单位,其它黑臭水体大部分已开工治理。
    对于治理后的黑臭水体管理问题,谯城区政府制定下发了《谯城区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意见》,明确要求如下:
    (一)区生态环境分局要对已治理完工的农村黑臭水体每季度巡查一下,检测水质,对发现返黑返臭、存在漂浮垃圾等问题进行督查。并形成问题清单,督促属地进行整改。
    (二)区水利局要对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延伸河长制工作,推动河长制向村级延伸。将面积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2000㎡以上),纳入河长制管理。建立健全水体巡查管护机制。
    (三)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推进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严禁发生畜禽粪污清理不及时、乱排乱放污染水体。现有规模养殖场不符合选址规定、污染严重的要限期清理退养。加大对季节性农产品初加工行为的监管杜绝未经处理加工废水直排外环境。
    (四)区农村投资发展公司要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运维管理。杜绝设施闲置、空转,运行不正常、出水水质不达标等突出问题,杜绝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污水排入外部水体。
    (五)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落实长效管护的属地责任。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由属地镇、村负责定期打捞清理水体垃圾、漂浮物和浮萍、水葫芦等水生植物,避免对水体产生污染。及时清理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合理确定农村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和收集点选址,做好防渗和防雨措施,避免造成水体污染。乡镇负责环保的综合执法大队要对治理后的农村黑臭水体每月巡查一次。
    (六)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鼓励实施以用促治,坚持宜农则农、宜渔则渔。引导村民以承包经营等形式合理利用农村闲置水体,根据水体状况,因地制宜栽植水生经济作物,适度放养鱼、虾等实现以用促治,推动农村水体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
    (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引导村民参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鼓励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管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治理设施的维护或者监督,让村民珍惜身边环境。用好农村公益性岗位,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及时清除水面漂浮物和沿岸垃圾。根据季节变化对水生植物、岸带植物和落叶等进行清理。

 
 

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