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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56K/202511-00072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4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8 发布日期: 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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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4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8
发布日期: 2025-11-18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4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1-18 15:46 信息来源: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高贯彪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做好中药材初加工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中药材初加工污染防治工作由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做好中药材初加工的证照办理及污染防治工作,谯城区药业发展局负责中药材初加工布点及日常监管。
    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中药材初加工污染防治工作,在中药材初加工(白芍脱皮)企业污染防治方面,我局曾向各(白芍脱皮)企业下发指导性文件,帮助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建立集污池和固废堆放场,生产区内的原材料不准露天堆放,集污池的建设应不小于3个立方,并设置不低于20公分的围堰。集污池和固废堆放场所要有“三防”措施(防雨、防流失、防渗漏)。


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