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招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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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24858947934/202511-00038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谯城区招商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投资促进中心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9 发布日期: 2025-11-19
索引号: 123416024858947934/202511-00038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谯城区招商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投资促进中心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9
发布日期: 2025-11-19
亳州市谯城区投资促进中心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发布时间:2025-11-19 16:49 信息来源:谯城区招商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本中心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政务舆情回应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政务舆情,是指通过新闻报道、网络论坛、博客、微博、微信、新闻跟帖、转帖等渠道,涉及本中心职责范围内工作的公众关切、社会热点、负面质疑等舆情信息。
第三条 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应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及时发声、实事求是、有效引导”的方针。
第二章 监测、研判与预警
第四条 中心办公室负责统筹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指定专人每日对主要媒体、网络平台进行巡查,收集涉及本中心的舆情信息。各业务股室应关注与本股室职责相关的舆情动态。
第五条 建立健全舆情研判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信息,应及时进行分析研判,评估舆情的性质、影响范围、发展态势和回应必要性。对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应第一时间向中心领导报告。
第六条 根据舆情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紧急程度等因素,对舆情进行分级分类,建立预警机制,为后续回应处置提供依据。
第三章 回应处置
第七条 对涉及本中心的重大政务舆情,必须快速反应,最迟应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第八条 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包括:事实情况、调查结果、政策依据、应对措施、承诺事项等。避免空洞说教、回避问题。
第九条 回应主体:
(一)涉及中心重大政策、全局工作的舆情,由中心主要领导或指定负责人作为回应主体;
(二)涉及具体业务工作的舆情,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作为回应主体;
(三)必要时,可商请上级主管部门或区网信部门指导回应。
第十条 回应渠道主要包括: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提供新闻稿等。应注重运用新媒体平台,提升回应到达率和覆盖面。
第四章 协调联动与保障
第十一条 加强与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政府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动处置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机制,通过媒体及时传递权威声音。
第十三条 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纳入相关人员培训内容,提升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谯城区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