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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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1376/202508-0002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企业
名称: 关于印发《谯城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谯交〔2025〕131号
发文日期: 2025-08-01 发布日期: 2025-08-01
咨询机构: 谯城区交通运输局 咨询电话: 5522551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6020031661376/202508-0002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企业
名称: 关于印发《谯城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谯交〔2025〕131号
发文日期: 2025-08-01
发布日期: 2025-08-0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谯城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1 14:50 信息来源:谯城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谯城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部署,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区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我省内外、行业内外有关事故教训,在认真抓好交通运输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基础上,以“两客一危一货”企业、水上交通、公路运营、交通在建工程项目为重点,紧盯管理上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顿,既查设施设备环境“硬伤”,更补人为因素“软肋”,坚决淘汰和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车辆(船舶)和企业,严厉打击和处置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长:马锋民

副组长:余晓波、吴洁、张月涛

组 员:孙修民、王会喜、阎磊、李绍全及各执法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由余晓波同志兼任。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单位、部门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联系电话:5529670

三、整治范围

交通运输系统所有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与企事业单位。重点排查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公路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以及消防安全等。

(一)共性检查内容

1.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十五条措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

2.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群众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各类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制度的要求;是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是否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是否做好应急管理、应急救援物资管理、应急队伍管理等工作;是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工作。

3.突出组织机构、责任落实、预案体系、应急措施、值班值守等五个方面,集中开展应急准备排查梳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找应急责任制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修订)、队伍建设、物资装备保障和物资储备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

(二)行业检查重点

1.道路运输领域:加大对“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车辆动态监控情况、人员培训情况、相关资质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双重预防机制”推进情况、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等,加大对企业及运营车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配齐加强安全管理力量,切实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严查旅游包车企业,重点检查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相关从业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安全培训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营运车辆的全过程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合法合规,客运车辆是否严格按照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履行安全检查流程,安全检查是否齐全。危货运输车辆的安全附件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应急装备是否随车携带等;检查企业是否制定恶劣环境、危险路段行车等安全操作规程,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是否有效的应对措施等。市、区公交公司要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情况,对所有公交车辆特别是公交车的电瓶等安全性能进行全面排查。严格落实车辆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车辆逃生装置,消防器材正常使用及配备情况;检查场站、修理车间、食堂、库房、配电室、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警示标志是否齐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安全报警系统运行完好情况;所有特种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检查场站安全管理人员、门卫人员是否做好外来人员、车辆进场站、办公区域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驾驶员处置突发情况的能力,督促教育驾驶员不超速、不拒载、不随意停靠,不在车辆未停稳状态开关车门等行为;检查强化司乘人员应对突发事件和遭受暴恐袭击的先期处置能力。检查驾驶员、乘务员、站务员、巡防队员对危险物品的检查力度,是否严格落实安全检查职责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维护公交运营安全。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与交警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对违规、违章未处理的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在年审时严格把关,做好源头管控。

2.公路养护领域:加强对管养公路、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安保、标志标牌情况的检查,对临水、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学校路口等处,要确保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齐全完好。要加强公路巡查和对重点桥梁的监控,发现损坏路段要设置警示、警告交通标志并及时修复,消除道路隐患,确保管养公路安全、畅通。公路养护施工期间要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警示标识。

3.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加强对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安全监管,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现场危险源公示、监控情况;检查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执行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执行情况;检查作业人员及新进场、转岗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未批施工、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检查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安全防护用具配备及使用情况;检查施工临时用电及施工机具的安全使用情况;检查生活区、办公区的设置地点是否符合防洪防汛要求,临时搭设的建筑设施的保温材料及用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4.水上运输领域:加强水运企业及渡口安全监管,检查水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检查船舶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相关证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是否落实;对停运的船舶安全停放、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强化停运后的安全监管。

5.消防安全领域: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车站、办公场所、工地现场等人员密集和货物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做好车站、停车场、修理车间、库房、充电车辆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好应急预案,完善消防器材配备,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6.其他领域:各单位要按照各级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联合治超、非法运营、汛期防汛等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时间安排

自8月中旬至10月下旬,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8月底)各单位按照“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和“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对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与正在开展其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全面梳理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重要点位、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二)强化隐患排查,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各单位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即查即改、立查立改;对暂不能整改的,采取定责任单位、定负责人、定完成时限、定成果绩效、定评估主体的“五定措施”,跟进督促落实整改。同时,要深入分析本行业领域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补充完善政策措施,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做到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对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坚决停产停业整顿。

(三)加强督办督查,巩固提高阶段(9月至10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自查自评工作,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重大隐患整改彻底、突出问题解决到位、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要采取重点核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凡发现自查自纠走过场、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综合运用提醒、警示、通报、约谈等手段,督促从严落实责任,从严落实措施。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510月)各单位总结专项整治和大检查过程中一些安全隐患问题反复出现、长期存在深层次的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基础工程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和实施项目,切实把专项整治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过程,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成果,推广经验做法,不断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即刻开展动员工作,务必做到动员部署全面到位、责任落实精准到位、监督检查严格到位。对所有的问题线索实行“发现问题、建立清单、移交办理、整改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举报线索及违法违纪线索。以有力举措推动“百日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微信群,对交通运输领域“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全员监管的良好氛围。

(三)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积极深入基层、亲临现场,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严格遵循“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留尾巴”的“四个不留”要求,抓好督导检查。要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做到底数清、责任明。要始终坚持“严”字当头,秉持敢抓敢管的工作作风,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统筹调度,严格督查问责。各单位务必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进行有机融合,精准把握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研究并科学制定长效举措,全力筑牢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和保障网。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活动开展不得力、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企业,将进行安全生产约谈并给予通报批评。对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而导致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