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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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249U/202508-00054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抽查
发布机构: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2025年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23期)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25 发布日期: 2025-08-25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249U/202508-00054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抽查
发布机构: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2025年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23期)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25
发布日期: 2025-08-25
2025年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23期)
发布时间:2025-08-25 11:47 信息来源: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期,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糕点、饮料、肉制品、乳制品、罐头、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等10类食品12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抽检信息见附件。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谯城区好又多超市泥店店销售的香梨,敌敌畏乙螨唑不符合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亳州市谯城区润昼食品百货超市销售的精品砀山梨,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亳州市谯城区百果优选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荔枝,吡唑醚菌酯不符合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亳州市谯城区素手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附件:

1.2025年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23期)-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2.2025年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23期)-合格食品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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