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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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150B/202509-00017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对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新城石油加油站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04 发布日期: 2025-09-04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150B/202509-00017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对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新城石油加油站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04
发布日期: 2025-09-04
关于对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新城石油加油站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5-09-04 09:53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我局于2025年7月22日对你单位未经批准在华佗镇五里行政村李老庄建设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法人耿爱华于2018年未经批准在华佗镇五里行政村李老庄建设(经现场勘测:该宗土地位于华佗镇五里行政村李老庄,东邻房屋,西邻道路,南邻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新城石油加油站,北邻林地,占地面积6.86亩(折4573.3平方米)。该宗土地不符合华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修正版)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版)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正版)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退回非法占用的土地6.86亩(折4573.3平方米)到华佗镇五里社区李老庄自然村集体经济组织;
2.拆除在违法占地上新建建筑物579.2平方米及其他设施;
3.并处以每平方米 10 元罚款共计 45733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