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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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679M/202505-00035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关于遴选2025年谯城区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试验示范基地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8 发布日期: 2025-05-28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679M/202505-00035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关于遴选2025年谯城区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试验示范基地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8
发布日期: 2025-05-28
关于遴选2025年谯城区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试验示范基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8 17:04 信息来源: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遴选2025年谯城区基层农技推广

补助项目试验示范基地公告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的方式,面向全区择优选择 4个(粮食种植2个、中药材种植和畜牧水产养殖各1个)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验示范基地任务

围绕我区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制定技术示范实施方案,建立技术示范展示、培训和观摩档案;统一树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标明示范内容:推广使用主推技术(模式)、主推品种、负责人、实施单位等信息;至少与1个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紧密对接,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引进、试验、示范,示范展示我区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每年试验示范4项以上该行业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建立健全试验示范档案和经费使用台账,认真做好试验示范总结,接受年度考核验收,提高试验示范效果,使其成为集示范展示、技术指导、农民培训等多功能、综合性的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服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与农技推广单位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协议),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粮食种植面积连片300亩以上;中药材为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畜牧养殖为市级以上示范场且牛存栏100头以上,猪、羊存栏500头以上,禽蛋100000只以上池塘养殖水面不少于50亩,设施养殖水面不少于2000平方米,工厂化养殖水体不少于500立方米,网箱不少于500立方米)。

(二)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通过自建、租用、合作等方式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需提供5年以上土地流转合同),具有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引进、试验示范和展示的能力。

(三)申报单位在谯城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申请试验示范内容须在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或相近)。

(四)申报单位须有稳定的科技人员队伍,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积极性,有较强的试验示范和辐射带动能力。

(五)有实施农业项目的工作经验,能承担本产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示范任务。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三)实施方案和计划;

(四)试验示范基地或开展试验示范等以往业绩证明材料。

四、基地建设补助

按省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奖补,补助资金主要用于:

(一)新品种引进;

(二)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等试验示范;

(三)示范基地应制作标志牌,组织开展4次以上培训观摩活动,培训观摩不少于200人次;

(四)资金不得用于生产基地内的渠道、道路硬化和办公、生活性建筑物等建设内容。

五、申报要求

(一)按照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书标准文本要求进行申报。

(二)根据项目申报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程序确定基地建设单位。有申报意向的且具备申报条件的单位,请于20256月1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份报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婧婧  联系电话:0558-5589665

特此公告

 

 

亳州市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