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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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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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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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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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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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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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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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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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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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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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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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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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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全市外商投资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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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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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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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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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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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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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商务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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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查,抽查比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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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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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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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部门联合抽查(网络预约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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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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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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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规章制度建设情况;明确与从业人员用工关系、签订协议等情况;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劳动报酬情况;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休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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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运营平台公司及注册车辆、驾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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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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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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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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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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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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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部门联合抽查(网络货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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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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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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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劳动报酬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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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在我市、取得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的网络货运平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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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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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起,同级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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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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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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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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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上服务能力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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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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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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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规章制度建设情况;明确与从业人员用工关系、签订协议等情况;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劳动报酬情况;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休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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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在我省、取得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的网约车平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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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省委网信办及被抽查企业所在地对应的市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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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发起,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省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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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不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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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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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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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全市劳动用工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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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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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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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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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存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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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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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发起,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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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根据日常监管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基数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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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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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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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外卖送餐员权益维护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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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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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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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企业在外卖送餐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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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餐饮平台及第三方配送合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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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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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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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不低于25%的比例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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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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