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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谯城区安置小区后期维修工作机制》的通知 |
谯政办秘〔2025〕7号 |
区住建局 |
为及时解决安置小区公共区域、共用部位特别是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各类维修事项,切实保障小区业主生产、生活条件,区住建局起草了《谯城区安置小区后期维修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 |
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月9日,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集期限内我局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反馈。 |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的相关规定,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如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组织风险评估)应当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因《亳州市谯城区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征求意见稿)不涉及上述内容,故无需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程序。 |
无 |
2025年1月2日,区司法局对《谯城区安置小区后期维修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进行合法性审查,1月9日审查结束,该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2024年6月18,区政府第三次城建例会研究通过。 |
2025年1月10日,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