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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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MB1624675Q/202411-0003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保障 / 企业
名称: 关于亳州高新区百合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居民医保总额预算管理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01 发布日期: 2024-11-04
咨询机构: 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咨询电话: 5518375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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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疗保障 / 企业
名称: 关于亳州高新区百合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居民医保总额预算管理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01
发布日期: 2024-11-04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亳州高新区百合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居民医保总额预算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4 11:45 信息来源: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亳州高新区百合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居民医保总额预算管理的通知

 

 

 

各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商业保险经办机构,局二级机构、各股室:

亳州高新区百合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邱明月,依据《谯城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32号)等文件精神,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基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采和零差率销售制度,执行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政策。

二、纳入居民医保总额预算,医保资金纳入亳州市人民医院医共体管理。

三、及时接入医保智能监控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保政策,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医保服务。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