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民政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民政局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7674/202504-00086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谯城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 公告
名称: 2025年度第一季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谯城区民政局)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14 发布日期: 2025-04-14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7674/202504-00086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谯城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 公告
名称: 2025年度第一季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谯城区民政局)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4-14
发布日期: 2025-04-14
2025年度第一季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谯城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4-14 10:48 信息来源:谯城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5年度谯城区民政局岗位责任目标任务清单样表
单位名称 序号 考核指标 序时进度 来源 一季度完成情况 所属科室
谯城区民政局 1 及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落实孤儿救助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1.1-3月份及时审批新增孤儿档案,每月按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督促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级儿童主任对留守儿童和散居孤儿进行走访。
2.4-6
月份每月按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对新申请的孤儿及时录入全国孤儿管理系统;更新全国留守儿童信息系统。
3.7-9
月份每月按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对留守儿童、散居孤儿生活状况进行走访。
4.10-12
月份每月按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对全年的孤儿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对镇村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落实留守儿童委托照护责任情况进行核查,更新全国留守儿童信息系统。总结全年儿童工作。
上级有关文件 已完成。已按时审批新增孤儿档案,
每月按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
督促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级儿童主任对
留守儿童和散居孤儿进行走访。
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
区民政局 2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要求,按月完成临时救助的审核确认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金。 每季度及时完成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的审核确认,协调区财政局按月发放临时救助金; 上级相关文件 已完成序时进度。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完成临时救助的审核审批工作,一季度救助困难群众208人次,发放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25.1249万元。 低保办
区民政局 3 按照城乡低保工作有关政策要求,指导乡镇按月完成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调整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 1.第一季度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完成城乡低保的审核确认和动态管理工作,协调区财政局按月发放低保金;
2.第二季度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完成城乡低保的审核确认和动态管理工作,确保如期完成BC类家庭半年度复核工作,协调区财政局按月发放低保金;
3.第三季度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完成城乡低保的审核确认和动态管理工作,协调区财政局按月发放低保金;
4.第四季度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完成城乡低保的审核确认和动态管理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复核工作,协调区财政局按月发放低保金。
上级相关文件 已完成序时进度。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完成城乡低保的审核审批工作,一季度救助困难群众143885人次,发放困难群众低保金6741.5028万 低保办
区民政局 4 强化残疾人救助保障,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按照残疾人“两项补贴”有关政策要求,按月完成审核确认工作,及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 1.第一季度按照省市统一要求,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2按季度及时完成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审核确认和动态管理工作,协调区财政局按月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上级相关文件 已完成序时进度。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救助的审核审批工作,一季度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5634人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16.9596万元,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7251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32.1594万元。

低保办
区民政局 5 建立健全谯城区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检查力度。 1.按月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完成社会救助对象的审核、确认和动态管理工作。
2.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实地督查、大数据比对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
上级相关文件   一是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全区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脱贫不稳定户、监测户、边缘易致贫等人口的基本生活状况。每月初与乡村振兴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开展困难人群摸排,对家庭成员中有病人、残疾人、学生等特殊情况的边缘家庭,综合考虑其家庭成员因病、残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其家庭贫困程度,对实际生活困难的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二是加强保障力度。通过对全区困难群体全面摸排,对及时将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保”及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对生活仍有困难人员,采取增发低保金、提高保障类别等方式予以保障。进一步落实就业成本扣减、渐退期等制度,有力确保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是优化简化审核确认程序。将审核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提升工作效率。五是加强动态管理。要求乡镇(街道)对享受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等发生变化的,及时进行增发、减发或者停发。
低保办
区民政局 6 按照特困供养政策要求,督促各乡镇(街道)按月做好特困供养动态管理工作,及时发放特困供养资金。
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完成特困人员的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工作,按月发放特困供养资金。
上级相关文件 已完成序时进度。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完成特困人员的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工作,截止到3月份保障特困人员4738人,其中集中972人,分散3666人,共发放特困人员保障资金1540.7092万元。 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股
(慈善事业股)
区民政局 7 及时发放高龄津贴。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高龄津贴动态管理工作。 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完成高龄津贴的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工作,按月发放高龄津贴。 上级相关文件 已完成序时进度。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完成高龄津贴的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工作,截止到3月份高龄津贴共37777人,共发放高龄津贴资金360.8040万元。 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股
(慈善事业股)
区民政局 8 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 1.组织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从业人员技能培训,2025年培训养老从业人员不少于258人次,大力提升养护服务水平;
2.每月实地督查养老服务机构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障老人的安全;
3.2025年组织1至2次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外出学习,学习先进地区、先进养老机构的先进理念、先进模式,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水平。
上级相关文件 1.区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三管三必须”要求,扎实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每月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消防部门,对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暗访督查,局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督查,主要检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员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共出动检查人80人次,共排查出88个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80个。
2.3月14日组织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培训,培训50人次。
3.2、3月份组织13家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养老机构管理能力提升培训。
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股
(慈善事业股)
区民政局 9 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 1、第一季度完成初步摸排确定18家村级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地址。
2、第二、三季度按照拟定好的建设地址,督促各乡镇有序推进建设,争取2025年10月底之前完成项目建设。
上级相关文件 已初步确定18家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地址。 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股
(慈善事业股)
区民政局 10 适老化改造 1、第一、二季度完成适老化改造人员信息摸排、入户评估、项目招标等工作。
2、第三季度进行入户改造工作,争取2025年10月底前完成适老化改造、验收。
上级相关文件 适老化改造施工项目已进行招标意向公开。正在组织乡镇进行适老化改造人员信息摸排。 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股
(慈善事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