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牛集镇2025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精神要求,努力实现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名次排位进入全区第一方阵的目标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牛集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刘冬冬(牛集镇党委书记)
王 宁(牛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 西(牛集镇人大主席)
王大光(牛集镇党委副书记)
马 倩(牛集镇党委副书记)
吕 伟(牛集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蒋成彬(牛集镇党委委员)
杨瀚冰(牛集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代 鹏(牛集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吕红伟(牛集镇副镇长)
钱 坤(牛集镇副镇长)
桑刚刚(牛集镇副镇长)
罗琳珂(牛集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各村书记
党政和应急消防办公室负责人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办公室负责人
平安法治和基层治理办公室负责人
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便民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人
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农业农村发展中心负责人
财政和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大光兼任,成员由镇人居环境专班夏皓、杨振威、李玉飞、孙睿组成。
二、工作目标
(一)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重点。一是推进“村庄六项清理”行动(清垃圾、清污水、清沟塘、清违建、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加强对村庄范围内死角盲区、主次干道、坑塘等重点区域的整治清理;二是突出省县乡村道路的保洁和管护,确保省县乡村路面无大面积积尘泥土,道路两侧无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零星垃圾、杂草丛生、绿化树木树枝无序生长、水体污染、水面漂浮物、废弃农膜、农药包袋等;三是开展秸秆清理和综合利用工作,全面实施农作物秸秆“四离一集中”(即离田、离林、离路、离坑塘,集中收储);四是村庄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重点做到“五有”:有稳定的乡村保洁队伍、有完善的收运设施设备、有健全的收运处置体系、有充足的长效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考核制度;五是推广“五小园”建设,积极动员农户因地制宜发展“五小园”(小菜园、小花园、小果园、小林园、小药园),做到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实现常态化保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二)加强开展集镇文明创建。一是维护集镇“四大秩序”,集中开展建筑、经营、交通、卫生等四大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二是开展集镇文明创建整治活动,重点治理占道经营、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三是加强公厕管理,公厕内外无积尘、无积水污渍、蛛网,每一独立间内放置垃圾篓,水龙头、照明设施、墙壁、挡板、蹲位等设施无损坏。
三、考核内容
依据《牛集镇2025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对全镇15个行政村所辖154个自然村,集镇集市,省县乡村道路沿线进行考核。评分标准如下:
(一)乱堆乱放(40分):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占路堆放)、建筑垃圾、秸秆、杂草、枯枝烂叶、房前屋后无序堆放的杂物等;占用道路晾晒农作物影响车辆或行人正常通行的。经复核真实整改的不扣分,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每处扣2分。
(二)垃圾(20分):成堆成片暴露性生活垃圾,垃圾桶周边散落或地面零星垃圾。经复核真实整改的不扣分,零星垃圾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每处扣1分,成堆成片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每处扣2分。
(三)道路保洁(20分):路面大面积积尘泥土,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杂物、垃圾、杂草丛生、秸秆荒草、枯枝烂叶、废弃农膜、农药袋等。经复核真实整改的不扣分,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每处扣2分。
(四)水面漂浮物(10分):河沟坑塘水面漂浮的垃圾等杂物。经复核真实整改的不扣分,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每处扣2分。
(五)小广告(10分):电杆、墙体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破损广告(含破损宣传横幅)等。经复核真实整改的不扣分,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每处扣2分。
四、考核方式
(一)参加人员。由镇人居环境专班牵头组织人员开展检查。
(二)检查方式。1.周督查。每周一对各村上报的备查自然村和道路(随机选取路段)同时开展检查,道路检查时间为10分钟,检查结束后,由镇人居环境专班负责汇总问题图片,当天反馈给各村,各村要立即进行认领,如有问题图片不属于本行政村的要及时与镇人居环境专班联系核减本行政村问题总数、如有备查自然村问题图片不属于备查自然村,但属于本行政村,要及时与镇人居环境专班联系核减备查自然村问题数,该问题核减后纳入本行政村问题总数,各村务必在周二上午10点前认领完毕,超过认领时间不再进行核减,并于周三下午5点前整改完毕,按照电子模板上报整改图片,周四镇人居环境专班针对各村整改情况进行实地复核,复核数量:全镇问题总数100张以内按照100%复核;全镇问题总数100—200张按照70%抽取复核;全镇问题总数201—300张按照40%抽取复核;全镇问题总数300张以上按照30%抽取复核。抽取各村问题图片数量时遇有小数点,进行四舍五入取整数。2.月观摩。每月开展人居环境现场观摩1次,由镇主要领导带领镇班子成员、村书记对上月综合成绩第1名和倒数第1名的村进行现场观摩,观摩点为上月得分最高和得分最低的自然村以及入村道路沿线,观摩时综合成绩第1名的由村书记作经验交流,倒数第1名的村由村书记作表态发言。3.市区开展的人居环境专项行动。按照市区相关要求,镇级层面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三)整改要求。各村要按照“扫干净、摆整齐、清理走、围起来”的方法步骤对问题图片进行真实整改,尤其是“清理走”是最彻底有效的整改。对确实无法清理的杂物等问题,不能一盖了之,区里对盖的乱堆乱放仍视为问题,各村要发动本户使用黑色遮阳网、钢管或木棍等进行围栏,达到可视范围内看不到乱堆乱放的目的。
(四)成绩形成(所有数据计算时遇有小数点,进行四舍五入取整数)。实行百分制减分的模式进行打分,打分方式:按照复核整改率套入各村问题总数,计算出未整改问题图片数量。比如:全镇问题总数为280张,应按照40%抽取复核,某村问题图片总数为29张,应抽该村11.6张,四舍五入后实际抽取12张问题图片进行复核,经过复核,如果实际整改了10张,该村复核整改率为83%,然后把83%的复核整改率套入该村问题总数29张,视为整体整改数为29×83%=24张,未整改数则为5张,未整改数每处扣2分,从而形成该村本周成绩100-10=90分。每周五对各村本周成绩进行评比排名。月度成绩由周成绩相加取平均数而成,季度成绩由月度成绩相加取平均数而成,年度成绩由季度成绩相加取平均数而成。
六、结果运用
(一)作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绩效考核依据。绩效考核分数组成。每月镇对村绩效考核拿出8分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其中5分为基础分、2分为奖励分、1分为材料报送分。基础分和奖励分。每月综合评比成绩排在1-3名的行政村,在5分的基础分上分别加2分、1.5分、1分;每月综合评比成绩排在4-5名的行政村,在5分的基础分上加0.5分;每月综合评比成绩排在6-10名的行政村,按照基础分5分打分;每月综合评比成绩排在11-12名的行政村,在5分的基础分上减1分;每月综合评比成绩排在13-14名的行政村,在5分的基础分上减2分;每月综合评比成绩排在15名的行政村,在5分的基础分上减3分。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任务和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按照完成情况适当加减分。材料报送分。材料报送包括问题图片整改上报和镇要求各村上报的各类报表等,各村如能按照要求按时限上报,在复查复核中不出问题得1分,否则将扣除1分。
(二)区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估结果运用。区级人居环境考核评估时排名前三名的村,分别奖励村工作经费2000元、1500元、1000元,当月村绩效考核得8分;区级人居环境考核评估时排名后三名的村,对镇包村班子成员、村书记、相关村干部进行全镇通报批评,由镇主要领导和镇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责令相关人员在镇村会议上作书面检查,当月村绩效考核得2分,当月2次或以上全区倒数后三名的村当月绩效得0分。
(三)镇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估结果运用。一是周考评。在每周自然村检查中问题图片数量在5张以内且该村在镇复核后成绩排在全镇第1名的,对自然村包保村干部进行全镇通报表扬,当月该村绩效加0.5分(月度绩效已满8分的村不再加分);在每周自然村检查中问题图片超过10张以上的,该自然村包保村干部在镇周例会上作检查;周综合排名倒数第1名且成绩低于90分的村,该村书记在镇周例会上作表态发言。二是月综合考评。每月综合评比排在1-3名且成绩90分以上的行政村,在镇村会议上颁发“最美村庄”流动红旗,对镇包村班子成员、村书记、相关村干部全镇通报表扬。每月综合评比排在最后1名且成绩低于90分的行政村,由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共同约谈该村相关责任人,对村书记、相关村干部进行全镇通报批评,责令村书记在镇村会议上进行表态发言,领取“最脏村庄”流动黄旗。三是季度综合考评。季度综合评比排在1-3名且成绩90分以上的行政村,分别奖励村工作经费2000元、1500元、1000元,对镇包村班子成员、村书记、相关村干部全镇通报表扬。季度综合评比排在倒数后3名且成绩低于90分的行政村,由镇主要领导和镇纪委约谈相关责任人,对村书记、相关村干部进行全镇通报批评,责令镇包村班子成员在镇党委会议上向镇党委作检查,责令村书记、相关村干部在镇村会议上作书面检查。四是年度综合考评。年度综合评比排在1-5名且成绩90分以上的行政村,分别奖励村工作经费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对镇包村班子成员、村书记、相关村干部全镇通报表扬,年度综合评比排在倒数后3名成绩90分以下的行政村,对镇包村班子成员、村书记、相关村干部进行全镇通报批评,由镇主要领导和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按问题严重程度进行追责问责。
(四)其他方面结果运用。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考评述职内容,作为五星党支部创建、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两代表一委员”推荐、村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市级考核评估中后五名的村,不得评选为五星级村,且村党组织书记不得享受副科级待遇。整治成效较差、被区级以上单位通报批评或被主流媒体曝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由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在镇级每周自然村人居环境考核评估中问题图片数超过10张以上且排名位于全镇倒数第1名的,该自然村包保村干部不得在村干部季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
亳州市谯城区牛集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