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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647K/202503-00031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就业热点】谯城区职业技能培训清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28 发布日期: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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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就业热点】谯城区职业技能培训清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28
发布日期: 2025-03-28
【就业热点】谯城区职业技能培训清单
发布时间:2025-03-28 08:14 信息来源:谯城发布 浏览次数: 字体:[ ]
谯城区职业技能培训清单

一、培训对象


 年满16周岁、不超过65周岁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且不具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毕业年度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捕渔民、退役军人、因生育2年内未就业妇女等重点群体。

二、参加方式


 既可按照“先缴后补、直补个人”的方式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由评价机构发放相关证书;也可通过参训人员社会保障卡先行制发职业培训券,劳动者凭券参训,承训机构凭券申领补贴。

 外省户籍劳动者在我省依法办理取得居住证,也可参加居住地组织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身份证地址已变更为亳州市或与亳州户籍人员结婚后居住地为亳州,同样可参加居住地组织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

 符合条件有意愿参加培训人员可咨询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58—5313362)或根据自身培训意愿选择谯城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清单中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就业技能培训。
三、培训补贴


 劳动者参训实际到课率不少于80%(含)且考试取得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按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并对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两后生”、退捕渔民按实际参训天数给予每人每天50元生活费补助。符合条件的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人员1年只享受1次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及生活补助。

亳州市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