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土镇安全生产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我镇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我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和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程序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和区应急局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机制,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镇、村、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单位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结合实际依法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使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强化演练、提高能力。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提高我镇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提高群众自救、互救,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综合能力。
(四)应急预案体系和适用范围
全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镇总体应急预案。镇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政府应对各类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我镇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2.镇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安全生产而制订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适用于相应行业领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由镇安监办和相关单位制定,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气象、地质、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责任部门:民政办、农综站、畜牧站、国土所、文明办、安监办、消防站)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生产加工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物品泄露、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责任部门:派出所、安监办、消防站、司法所、环保站、农综站、文化站)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农村群宴、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责任部门:畜牧站、卫生院、民政办、市场所)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社会治安事件、民族宗教事件、财产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责任部门:派出所、人武部、安监办、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
上述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可能和其它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各有关部门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既要明确责任,又要协同配合。
按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镇直各部门要根据以上分类分级的要求以及责任划分,积极与上级对口业务部门联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出相应处置工作方案和协作方案。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订单位及时修订。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黄 辉(党委书记)
张开茅(党委副书记、镇长)
第一副指挥:随晓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指挥:李 震(人大主席)
董 明(党委副书记)
池玉坤(党委副书记)
马晓锐(组织委员)
张 威(宣传委员)
丁 豪(纪委书记)
胡静静(副镇长)
孙州州(副镇长)
成 员:李景丽(党政办主任)
尹纯阳(派出所长)
沈永军(市场管理所长)
李 昕(农综站站长,联系代楼村)
徐 伟(综治办副主任,联系李大村)
张叶红(军服站站长,联系沙土村)
蒋成锋(环保站负责人,张竹园村书记)
佟 山(国土所负责人)
王树勋(纪委副书记)
颜 巍(团委书记、宣传办负责人)
袁友新(畜牧站站长)
杨鲲鹏(文明办负责人)
张晓亮(经济信息文化服务站站长)
周心雷(财政所长)
怀天济(民政办主任)
李战友(乡村振兴站负责人)
唐 磊(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张新华(卫生院院长)
张跃嵩(中心校党支部书记)
董成永(德忠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葛鹏程(中心中学校长)
张文彬(中心小学校长)
郭艳标(敬老院院长)
李培喜(供电所所长)
韩 涛(李大水厂厂长)
韩红宇(沙土村书记)
仕 飞(蒋集村书记)
田宏杰(田大村书记)
王永祥(大杨村书记)
秦 岗(李大村书记)
赵 坤(薛庄村负责人)
鲁忠臣(张大村书记)
王如奎(闫楼村书记)
张 祥(代楼村书记)
苏登辉(王楼村书记)
孟庆亮(张庄村书记)
镇党委、政府是全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研究决定、部署并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应类别安全生产的应急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具体落实各自行业领域的全生产的应急管理工作。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随晓明同志兼任,唐磊、马啸天、江小鹏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的具体办理。
(二)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指挥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协调组、信息预警组、物资保障组、救援安置组、安保维稳组、灾后处置组、宣传报道组、督查督导组。具体职责如下:
综合协调组:由黄辉、张开茅同志负责,由镇党政办、经济信息文化服务站、农综站人员任小组成员。确定辖区人员转移行动方案,协调救援力量开展人员转移工作,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
信息预警组:由随晓明同志负责,镇安监办、环保站人员任小组成员。密切关注事故发展情况、各类气象、灾害预警,及时转发最新应急处置信息。
物资保障组:由李震同志负责,镇党政办、财政所人员任小组成员。负责采购各类应急物资装备、救灾减灾物资、及生活物资,及时调配所需物资。
救援安置组:由池玉坤同志负责,镇人武部、民政办、军服站、消防站人员任小组成员。开展人员紧急转移避险具体工作,负责集中安置点各项管理工作。
安保维稳组:由董明同志负责,镇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人员任小组成员。配合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灾后处置组:由胡静静同志负责,镇计生办、文明办、乡村振兴站、畜牧站、市场所人员任小组成员。应急处置过后立即组织开展垃圾清运、环境消杀,防止疫情传播和次生、衍生事故。
宣传报道组:由孙州州同志负责,镇宣传办人员任小组成员。做好突发公共事故网络舆情引导,宣传报道应急救援期间的先进事迹。
督查督导组:由丁豪同志负责,由镇纪委人员任小组成员。督查应急救援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党政干部在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转移避险工作中履行职责及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
三、预测、预警
各村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
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进入预警期后,镇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同时要求各类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四、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如实向镇政府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镇政府及时向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政府报告。
2.先期处置
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村委会和事发单位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随时报镇政府,镇政府视情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队伍,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镇政府要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及时报告,按指示和要求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3.指挥与协调
镇政府处置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任务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订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及时向区应急局和区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扩大应急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镇政府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区应急局和区政府报告。
5.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五、后续工作
1.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事发地村委会和相关单位为主、镇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区政府协调。主要内容包括:对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救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物进行清理、整治,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写出事故应急救援或救灾报告。
2.调查与评估
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结束的同时,镇政府形成书面报告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政府。
六、应急保障
(一)各村、企(事)业单位。要组建应急预备队伍,镇真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强化应急协调配合,增强救援能力。任何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村镇两级和事发单位应及时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相邻地段的村积极组织治安巡逻队、民兵和群众协助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二)镇财政所。要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资金保障工作,并逐步建立和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党政办要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装备、购买与储备等工作;对受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镇真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审批。
(三)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鼓励他们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进行捐赠和援助。
七、宣传和培训
各村、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救灾等常识,增强我镇群众的责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镇对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责任与奖惩
镇政府对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谯城区沙土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