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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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7599/202412-00136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对逾期未校验的医疗机构予以注销的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25 发布日期: 2024-12-25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7599/202412-00136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对逾期未校验的医疗机构予以注销的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25
发布日期: 2024-12-25
关于对逾期未校验的医疗机构予以注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5 10:34 信息来源: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谯城现代综合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MADXRLFA234106215A1102),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已于2024年9月4日向该门诊部送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在20日内补办校验申请。至今,该门诊部仍未向我委申请医疗机构校验。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7号)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第十条 医疗机构不按规定申请校验的,登记机关应当责令其在20日内补办申请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手续的,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现拟注销谯城现代综合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予以公告,公告期满后将内依法以注销。

       

 

                         亳州市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