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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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02713950911Y/202501-00003 组配分类: 传染病防控
发布机构: 谯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未公开谯城区2024年传染病疫情预防、处置相关信息内容的情况说明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3 发布日期: 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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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传染病防控
发布机构: 谯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未公开谯城区2024年传染病疫情预防、处置相关信息内容的情况说明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3
发布日期: 2025-01-03
关于未公开谯城区2024年传染病疫情预防、处置相关信息内容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5-01-03 09:40 信息来源:谯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未公开谯城区2024年传染病疫情预防、处置相关信息内容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三十八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

按照上述条款,谯城区疾控中心作为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无权限公开谯城区2024年传染病疫情预防、处置相关信息内容,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