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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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MB1631568D/202410-0003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退役军人 / 其他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监督管理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25 发布日期: 2024-10-28
咨询机构: 谯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0558-8896081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602MB1631568D/202410-0003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退役军人 / 其他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监督管理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25
发布日期: 2024-10-28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监督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8 10:07 信息来源: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监督管理通知

       为更好发挥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日常管理

乡镇、街道由退役军人服务站牵头,各用人单位共同做好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日常管理、思想教育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思想教育政治学习,引导专项岗位人员向时代楷模以及我们身边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学习,学习他们的优良作风、奉献精神,不断提高个人追求,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实际的工作中。

做好人文关怀,定期交流思想

乡镇、街道、区直相关单位要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了解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利用节假日开展座谈、暖心走访活动他们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增强凝聚力,提高工作热情并根据个人性格和特长安排具体工作做到人岗相适,尤其在综合执法、抢险救灾、消防救援、人居环境、秩序维护等任务方面,引导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发挥不怕吃苦、敢为人先的革命军人素养,为谯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建立双管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乡镇、街道负责协调各用人单位完成与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签订劳动续签劳动合同按时统计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日常考勤、思想教育、请销假等管理内容,并按季度上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亳州市谯城区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按照考核机制,落实日常请销假制度,对长期请假不能坚持上班、请长病假,吃空饷、挂空岗,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事假病假相关规定参照皖人社秘〔2013290号文件规定,由乡镇、街道提请党委会研究停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并报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对表现突出、工作优秀的,优先推荐到省市优秀退军人选树工作

四、强化制度落实,严格工作纪律

乡镇、街道,区直相关单位按照要求,每季度末及时上报汇总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日常管理、考勤结果违法违纪情况及退休名单,借调人员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原则,纳入本单位日常考勤,每月向所属街道通报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在岗情况,未按规定办理借调手续、由乡镇借调到城区的,一经发现,将追究借调和借出单位责任。对考勤、考核弄虚作假、吃空饷、套取专项岗位资金的单位、具办人及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人员视情节轻重追责问责。

 

 

 

2024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