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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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56K/202412-00052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亳州市品多多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包装材料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30 发布日期: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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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亳州市品多多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包装材料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30
发布日期: 2024-12-30
关于《亳州市品多多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包装材料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发布时间:2024-12-30 10:32 信息来源: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谯环表〔2024〕72号

关于《亳州市品多多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包装材料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批复

亳州市品多多包装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亳州市品多多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包装材料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项目位于亳州市谯城区双沟镇,租赁闲置厂房,总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购置吹膜机、制袋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并配套环保设施、道路、绿化、变配电、给排水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吨包装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根据亳州市谯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表(项目代码:2411-341602-07-02-246855)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局和作业时间,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二)运营期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挤出、复合、制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分区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中表1排放限值及表4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GB 31572-2015)中表9浓度限值

(三)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管网。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四)运营期“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位于厂房内北侧,建筑面积约20平方米,用于贮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规范存放在危废暂存间(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贮存废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油桶等危废,危废间拟设于厂房西南侧,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不乱丢乱放。项目要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严格的管理,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制定固废管理台账,不得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排入环境,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固废中,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期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要求,一般固废暂存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

(五)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运行正常。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六)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做好防火、防泄漏等涉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备案、变更,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如发生涉生态环境安全事故,应及时按照应急预案处置,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三、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完善后方可正式生产。按要求制定例行监测方案,并开展例行监测。

四、按要求安装生产用电监控系统,并及时与生态环境部门非现场监管平台联网。

五、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须在完善用地、规划、消防、安全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请亳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双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