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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重点工作事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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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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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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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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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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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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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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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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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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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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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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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能耗及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完成省市下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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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扬尘防控措施,持续开展网格监管巡查,确保完成PM2.5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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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至2024年9月20日,城市网格组发现并整改问题1688次,其中工地扬尘616次,道路扬尘156次,装修整修扬尘471次,餐饮油烟及露天摊贩80次,烟花爆竹问题61次,筛药晒药207次,生物质燃烧2次,其他类事件87次,汽车维修8次,已全部现场督促整改。截止到9月19日,谯城区三国揽胜宫国控站点PM2.5均值35.3ug/m3,同比下降3.3%,在三县两区排名第2,优良率74.2%,优良率同比上升4.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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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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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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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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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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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做好重点行业稳定达标排放和总量减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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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完善2024-2025年秋冬季应急减排清单编制,上报市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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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新批建设项目梳理21家新建工业企业拟收录入减排清单中,目前已纳入4家,由于部分企业生产工序、工艺的变更,对6家企业减排措施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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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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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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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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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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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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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要求办理,全年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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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机主申报、提供资料领取,2024年度已发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牌照101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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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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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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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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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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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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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半年制定全年秸秆禁烧实施方案,开展午季秸秆禁烧巡查工作。2.下半年开展秋季秸秆禁烧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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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制定并印发《亳州市谯城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上半年午季秸秆禁烧已完成。9月份召开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动员会议,按照方案重点时段期间区生态环境分局抽调人员成立8个督查组,分区域到田间地头和秸秆收储点开展全天候巡查,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工作要求,截止目前下发督查简报31期,国家、省卫星监测“零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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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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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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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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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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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农村黑臭水体5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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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标任务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年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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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臭水体治理任务54条,其中市生态环境局统一招标治理20条,区农投负责治理34条。经督促属地乡镇与施工单位对接,目前已完成治理33条,正在治理中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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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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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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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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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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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重点流域,管控重点源头,强化涡河及其支流国控断面巡查工作,确保水清、岸绿、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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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年度目标开展国控断面水质提升工作,确保年终水质达到国控断面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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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乡镇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加强水面岸线巡查,发现整改问题52处,同时,做好上下游联防联控,对接水利部门强化涵闸调度。截至目前,今年我区四个国控断面全部达标率100%,优良率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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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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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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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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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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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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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序时进度完成2023年省信访交办问题销号验收工作;按照整改方案完成中央、省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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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年需完成整改销号信访件78件,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前三季度应完成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77件,目前,已完成77件信访件整改任务,并通过市级验收(监管)部门销号。正在积极推进省级警示片问题整改1件,预计近阶段提交验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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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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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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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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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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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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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检查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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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检查谯城区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120家,发现存在问题88家企业问题18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73家企业问题168个,正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中15家问题1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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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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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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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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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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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开发建设项目准入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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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审批时限办理,全年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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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份,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54份,出具环境预审意见19份,否决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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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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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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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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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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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排污单位达到90%以上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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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行监测方案频次开展工作,确保在监测频次内完成公开,年底达到考核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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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月份和季度频次督促企业,目前完联网完成率为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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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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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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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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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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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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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半年开展1次饮用水水源地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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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开展双随机检查1次,检查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3处,发现存在问题4处6个问题,目前已督促属地乡镇完成整改。下半年开展双随机检查1次,检查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28处,发现存在问题27个,目前已通报到相关乡镇督促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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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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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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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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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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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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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季度制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计划,梳理重点监管单位。
2.第二季度按计划开展危险废物抽查工作。
3.第三季度按计划开展危险废物抽查工作。
4.第四季度总结本年度危废管理存在问题,完成本年度危废规范化管理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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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2024年度谯城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按计划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医疗机构进行规范化评估,形成问题清单,督促整改,目前开展危险废物抽查发现存在问题39家,已全部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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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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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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